招标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中央专项资金申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zhtzbcg202401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辛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宏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416-517650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中央专项资金申报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锦州宏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解放西路11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HTZBCG2024013
项目名称: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中央专项资金申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中央专项资金申报服务(详见采购文件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至 2024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锦州宏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解放西路116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宏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解放西路116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宏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解放西路11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材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中信路30号
联系方式:辛女士13504195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锦州宏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宏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解放西路116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0416-51765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416-5176503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中央专项资金申报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锦州宏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解放西路11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HTZBCG2024013
项目名称: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中央专项资金申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中央专项资金申报服务(详见采购文件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至 2024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锦州宏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解放西路116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宏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解放西路116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宏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解放西路11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材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中信路30号
联系方式:辛女士13504195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锦州宏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宏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解放西路116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0416-51765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416-5176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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