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采购耳鼻喉科科研设备招标项目(项目编号:0724-2331SW930357)招标公告
金额
155.8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24-2331sw930357
预算金额155.84万元
招标联系人-0660-3863288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婕020-3786053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采购耳鼻喉科科研设备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02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331SW930357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采购耳鼻喉科科研设备招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58,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言语发声空气动力学系统、鼻流计、高清数学频闪系统、语音分析工作站):
合同包预算金额:1,558,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医疗设备 言语发声空气动力学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16,600.00 -
1-2 其他医疗设备 鼻流计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 -
1-3 其他医疗设备 高清数学频闪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942,500.00 -
1-4 其他医疗设备 语音分析工作站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79,3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言语发声空气动力学系统、鼻流计、高清数学频闪系统、语音分析工作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言语发声空气动力学系统、鼻流计、高清数学频闪系统、语音分析工作站)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12日 至 2023年07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0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2楼3号
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2楼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核心产品为:高清数学频闪系统。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6.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
地址:汕尾市城区东涌镇站前横二路1号
联系方式:0660-3863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33、020-378605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婕、邓子华
电话:020-37860533、020-37860526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2日


相关附件: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采购耳鼻喉科科研设备招标项目招标文件(2023071203).zip
委托函.pdf
耳鼻喉科招标文件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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