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某部公网集群对讲终端以租代建服务 项目需求二次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现将甘肃某部公网集群对讲终端以租代建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名称:甘肃某部公网集群对讲终端以租代建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3-JWGSXT-F1005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预算:264.34万元
(二)项目服务地点:兰州市城关区
三、公示时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采购需求:
(一)投标(报价)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需提供“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及近三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承诺说明。
6.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7.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三)经济要求(详见附件)
(四)安全 保密措施:签订保密承诺书,工作人员应当自觉保守秘密,在规定区域活动,不打听、讨论、传播与自身工作无关的信息,不私自在服务区域拍照、录音、录像,不泄露自身的工作身份、性质、位置,如有违反,追究公司的责任,辞退当事人,并根据国家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主要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以及产品技术参数)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扫描件向我站提出申请。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潜在投标方。反馈材料应当写明投标方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投标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清单和资格条件审核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投标方参与本项目,我部也不做书面回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电 话:0931-8233314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