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江河源至石龙航道扩能升级工程航电枢纽工程、取水口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审查咨询
取水口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审查咨询港航工程设计工程咨询水运专业工程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勘察船闸工程的设计勘察设计咨询水库枢纽工程设计径流式电站引调水工程输水隧洞航道扩能升级下矶角航电枢纽工程桥墩防撞设施智慧航道工程配套工程深圳东部供水取水口迁移工程水上综合服务区鱼道工程航标工程航道维护设施工程测量咨询环保水保绿化概预算编制征拆相关设计配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题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深化设计经济评价工程主体结构地基基础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地质勘察钻孔钻孔勘察测试BIM模型创建和应用立项审批岩土工程勘察港口河海工程泄水闸大坝资料信息系统指示监督检查库区工程水库淹没处理移民安置规划库岸防护专项设施复建库底清理泵站前池新取水口出口引航道连接段锚泊地施工导流建筑物导航建筑物靠船建筑物金属结构及机械设备闸阀门启闭机导助航运行管理交通管道缆线迁改涉及水利设施改建生产与生活辅助建筑物相关弃渣场临时工程工程方案工程比选方案工程措施比选方案概算独立的分析比较设计计算复核试验勘察技术审查咨询水库枢纽技术审查造价技术审查咨询
金额
1109.5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4534
预算金额1109.52万元
招标公司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沈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020-83379986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0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东江河源至石龙航道扩能升级工程航电枢纽工程、取水口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审查咨询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东江河源至石龙航道扩能升级工程航电枢纽工程、取水口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审查咨询
- 项目编号:JG2022-1453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惠州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8月3日 9时30分~2022年8月9日 16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或不多于2家独立法人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资质可通过其成员单位资质累加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综合甲级资信证书;或同时具备工程咨询单位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和水利水电专业甲级资信证书。 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资质条件认定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专业分工为依据,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1项水运专业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勘察业绩,具有1座船闸工程的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咨询业绩、1座水库枢纽工程(须包含设计水头≤10米的径流式电站,可不含船闸)的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咨询业绩、1项引调水工程(输水隧洞全长≥10km,引水流量≥10m3/s)的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咨询业绩。设计咨询业绩属于勘察设计咨询业绩。独立投标人提供的符合上述要求的水库枢纽工程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咨询业绩包含船闸工程内容的,则该业绩可同时作为水库枢纽工程的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咨询业绩和船闸工程的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咨询业绩。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业绩认定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专业分工为依据;如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在联合体业绩中所具体承担的工作内容及各项指标均须满足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和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认定还应符合招标公告附件3的认定标准要求。 3.3信誉要求:①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不曾在工程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被逐或使合同被解除;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工程质量问题被省部级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处理或取消在本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理、处罚或整改期限内;④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⑤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全国公路水运从业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⑥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所属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须在投标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3.8 东江河源至石龙航道扩能升级工程初步设计各标段的中标人(含以联合体形式中标标段一联合体各方)不得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方式参加本次航电枢纽工程、取水口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审查咨询的投标。 3.9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附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9月22日 9时0分 - 2022年9月22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2开标室(中心本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9月22日 8时30分 - 2022年9月22日 9时0分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沈工
- 代理联系人:黄工
- 联系方式:020-83379986
- 代理联系方式:020-82211756
-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
- 监督电话:020-83730592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东江河源至石龙航道扩能升级工程航电枢纽工程、取水口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咨询招标公告.pdf东江河源至石龙航道扩能升级工程航电枢纽工程、取水口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咨询招标公告.pdf
- 东江河源至石龙航道扩能升级工程航电枢纽工程、取水口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咨询招标公告.doc东江河源至石龙航道扩能升级工程航电枢纽工程、取水口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咨询招标公告.doc
- 资格审查条件附件1-5.pdf资格审查条件附件1-5.pdf
附件:
东江河源至石龙航道扩能升级工程航电枢纽工程、取水口
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审查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江河源至石龙航道扩能升级工程航电枢纽工程、取水口工程勘察设计
技术审查咨询,项目业主为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东江河源至石龙航道扩能升级工程建设范围为河源独石东江大桥至
东莞石龙旧铁路桥约223km,拟按通航1000吨级内河船舶标准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
容包括改扩建木京、风光、沥口、剑潭船闸,新建下矶角航电枢纽工程;为沿线27座
桥梁新增桥墩防撞设施;航道工程;配套工程(深圳东部供水取水口迁移工程、水上综
合服务区、鱼道工程、航标工程、智慧航道工程、航道维护设施等)。其中,设计航道
尺度为2.5m×60m×270m(水深×航道宽度×最小弯曲半径);剑潭船闸有效尺度为280m
×34m×4.5m+280m×16m×4.5m(有效长度×有效宽度×门槛最小水深,下同),木京、
风光、沥口、下矶角船闸有效尺度为220m×34m×4.5m+220m×16m×4.5m;下矶角航电
枢纽正常蓄水位17.74m,库容7950万m3,电站总装机容量28MW。项目总投资估算约
161.66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东江河源至石龙航道扩能升级工程航电枢纽工程、取水口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审
查咨询,负责下矶角航电枢纽工程、深圳东部供水取水口迁移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过程
和成果的技术审查咨询工作。招标控制价:1109.52万元。
下矶角航电枢纽工程、深圳东部供水取水口迁移工程的勘察设计范围如下:
下矶角航电枢纽工程:东江河源至石龙航道扩能升级工程下矶角航电枢纽工程勘察
设计,负责下矶角航电枢纽工程(上闸首外边线以上约1506米(参考坐标X:2370652.43,
Y:-1137178.15~X:2370542.43,Y:-1137178.15)至下闸首外边线以下740米(参考
坐标X:2370649.11,Y:-1134647.52~X:2370542.38,Y:-1134647.52))、库区工程
(坝址至库尾)及弃渣场范围内的勘察、设计以及除主航道外的工程测量,工程范围不
包括库区航道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矶角枢纽船闸、泄水闸、电站、副
坝(中间副坝、左右岸副坝)、库区工程(水库淹没处理、移民安置规划、库岸防护、
专项设施复建、库底清理等)、引航道及连接段、锚泊地、施工导流建筑物、导航建筑
物、靠船建筑物、金属结构及机械设备(闸阀门、启闭机)、鱼道工程、配套工程(电
气控制设备和信息系统、导助航、运行管理、交通、工程涉及的管道以及缆线迁改、涉
及水利设施改建、生产与生活辅助建筑物、相关弃渣场等)、环保、水保、绿化、临时
工程等的工程测量、勘察设计、概预算编制、征拆相关设计配合等。
深圳东部供水取水口迁移工程:东江河源至石龙航道扩能升级工程深圳东部供水取
水口迁移工程勘察设计,负责深圳东部供水工程现有泵站前池至下矶角库区新取水口出
口,以及弃渣场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程测量、勘察设计。深圳东部供水取水口迁移工程
设计引水流量约30m3/s,输水隧洞全长约10km,工作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程规范和审查审批要求,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配合审批立项所需的相关专题报告
编制;勘察设计报告及配合勘察设计审批所需的相关专题报告编制;相应阶段的工程测
量、勘察设计、概预算编制、征拆相关设计配合和其他需设计承担及配合的工作。
东江河源至石龙航道扩能升级工程下矶角航电枢纽工程、深圳东部供水取水口迁移
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审查咨询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①作为第三方技术咨询机构,在初步设计、深化设计等阶段,负责统筹勘察设计各
阶段的问题,参加设计人、发包人组织的工作审查会议、各类技术性会议和审查会议;
负责对设计人提出的工作大纲、技术标准提出技术审查咨询意见,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提
出技术审查咨询意见,在工程方案阶段对设计人提出的工程比选方案、工程措施比选方
案、经济评价、概算等进行独立的分析比较并提出技术审查咨询意见和建议;负责对设
计成果是否符合审批机关批复的上一阶段工作成果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负责对工程主
体结构、地基基础等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各类设计计算成果进行复核,对
工程各部尺寸、参数和工程数量以及各专业之间的相互衔接情况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
咨询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勘察、测量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包括按设计人签约合同
地质勘察钻孔总工作量10%的比例实行复核钻孔勘察,并按规范进行必要的试验、测试
等),对提交发包人审查的工程勘察最终工程量及费用、经济评价、工程概预算等进行
审查并提出意见;如设计人承担了BIM模型创建和应用工作,还应对BIM模型创建和应用
提供技术审查咨询意见和建议。
②按发包人要求出具初步设计、深化设计等阶段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的勘察设计咨询报告,并配合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和立项审批
工作、各阶段勘察设计审查和审批工作。
2.3技术审查咨询服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约定的全部工
作完成并办妥合同验收手续之日止(各阶段成果提交应符合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约定的
时限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或不多于2家独立法人单位组成的联合
体,联合体资质可通过其成员单位资质累加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投标人须同时具
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
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
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综合甲级资信证书;或同时具备工程咨询单位水运(含港口河
海工程)和水利水电专业甲级资信证书。
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采用联
合体投标的,资质条件认定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专业分工为依据,由同一专业单位
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1项水
运专业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勘察业绩,具有1座船闸工程的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咨
询业绩、1座水库枢纽工程(须包含设计水头≤10米的径流式电站,可不含船闸)的设
计业绩或勘察设计咨询业绩、1项引调水工程(输水隧洞全长≥10km,引水流量≥10m3/s)
的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咨询业绩。设计咨询业绩属于勘察设计咨询业绩。独立投标人提
供的符合上述要求的水库枢纽工程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咨询业绩包含船闸工程内容的,
则该业绩可同时作为水库枢纽工程的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咨询业绩和船闸工程的设计
业绩或勘察设计咨询业绩。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业绩认定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专业
分工为依据;如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在联合体业绩中所具体承担的工作内容及各项指
标均须满足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和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认定还应符合招标公告附件3
的认定标准要求。
3.3信誉要求:①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不曾在工程合同中违约
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被逐或使合同被解除;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
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在
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工程质量问题被省部级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处理或
取消在本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理、处罚或整改期限内;④没有涉及
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
重大影响;⑤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
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
在最新年度全国公路水运从业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⑥
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
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
目的投标。
3.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
均无效。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
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
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
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所
属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
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由牵头人办理投标登记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等事
宜,投标联合体的成员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可由第3.1款规定数量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各方资质累加后应满足投
标人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公告第3.3款、3.4款、3.6款的相关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应负
责本标段全部水运专业工程(航运枢纽的船闸工程、泄水闸、大坝等)勘察设计咨询工
作,并应具有1座船闸工程的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咨询业绩,且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
质甲级。
③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详见招标公告附
件2),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授权委托人,并将联合体
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授权委托人应由联合体各方联合授权(可由双方
法定代表人分别签字、盖单位章出具授权书)并进行公证。
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应表格,并由牵
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
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真实意思表达和真实情况。除联合体协议
书和授权委托书外,其他需要盖章和签字的资料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和授权委托
人签字即可;联合体填报投标人名称时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名称,即投标相关资料
的落款中的“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
称(成)单位全称】。
⑤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资格审查最低业绩、商务评分业绩的认定将严格按照联合
体协议书中约定的专业分工为依据,业绩认定标准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和招标公告附件
3。
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独立投标人名义或与其他投标人
组成新的联合体对本标段进行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须在投标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
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3.8东江河源至石龙航道扩能升级工程初步设计各标段的中标人(含以联合体形式
中标标段一联合体各方)不得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方式参加本次航电枢纽
工程、取水口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审查咨询的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9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
下同),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即建设
工程新交易系统)选择对应标段进行投标登记(北京时间,下同),同时将相关资料(见
公告4.3)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到ZBDL2008@126.com。网上投标登记和相关资
料的电子邮件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以电子邮件或快递到付的方式将招标文
件和技术资料电子版(或纸质版)发出。
4.2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标段1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登记申请表”二份(表格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须有投标
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内容必须包含投
标登记和购买招标文件)及盖有公章的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勘察资质(副本)、设计资质(副本)复印件一套
(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凭证和增值税开票资料(含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账号,盖公章后彩色扫描);
(5)《投标申请人基本信息表》(如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招标
文件领取登记表(见公告附件1,盖公章)。
(6)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提供)(见公告附件2)
注:将以上填写并加盖公章的资料的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邮箱(以到达邮箱时间
为准),并将资料快递至招标代理机构,资料需按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人完成上面投标
登记后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同时满足上述要求,方视为投标登记成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
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
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
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投标
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其他
7.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
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
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投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7.2公告附件:
附件1:投标申请人基本信息表(格式)
附件2: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附件3:投标人业绩认定标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195号沿江大厦1311室
邮编:510115
联系人:沈工
电话:020-8337998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号201室
邮编:510730
联系人:黄工
电话:020-82211756
传真:020-82212796
电子邮箱:ZBDL2008@126.com
附件1:投标申请人基本信息表(格式)
附件2: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附件3:投标人业绩认定标准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下载。
日期:2022年8月2日
招标公告附件1:
投标申请人基本信息表(格式)
投标人:,(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技术职称 | 电话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技术职称 | 电话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
勘察资质等级 | 其中 | 高级职称 | 高级职称 | 高级职称 | ||||
设计资质等级 | 其中 | 中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
工程咨询资信等级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各类注册人员 | 各类注册人员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各类注册人员 | 各类注册人员 | ||||
注册资金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招标项目编号 | 招标项目编号 | 投标登记时间 | 2022年月日时分 | ||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项目名称 | ||||
投标人资料 | 投标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投标人资料 | 联系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投标人资料 | 领取资料组成 | 招标文件、技术资料 | 招标文件、技术资料 | 是否提交登记书面文件 | |
投标人资料 | 经办人信息 | 经办人姓名 |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 传真 |
投标人资料 | 经办人信息 | ||||
备注 |
招标公告附件2:(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登记时需将联合体协议书、投标登记申请表
及其他投标登记所需资料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
参加(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技术审查咨询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
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
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
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
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4.1.工程测量咨询: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承担总工作量的%;,(联
合体成员名称)承担总工作量的%;联合体各方承担总工作量的比例之和应为
100%。
4.2.工程勘察全过程监督检查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承担总工作量的%;,(联
合体成员名称)承担总工作量的%;联合体各方承担总工作量的比例之和应为
100%。
4.3.勘察设计咨询
4.3.1.水运专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下矶角航电枢纽工程的船闸、泄水闸和大坝等
的咨询):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承担总工作量的100%。,(联
合体成员名称)承担总工作量的0%;联合体各方承担总工作量的比例之和应为
100%。
4.3.2.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下矶角航电枢纽工程的电站、库区工程(水
库淹没处理、移民安置规划、库岸防护、专项设施复建、库底清理等)、深圳东部供水
取水口迁移工程等的咨询):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承担总工作量的0%;,(联
合体成员名称)承担总工作量的100%;联合体各方承担总工作量的比例之和应为
100%。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
摊。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
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贰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注: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签署,不得随意改动。
2.如联合体成员不承担某项工作量的,其承担总工作量的比例应填“0%”,如未填写视为“0%”。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在不改变联合体协议实质及工作量比例约定的
前提下,从有利于保障勘察设计质量和项目实施、协调等原则出发,有权根据联合体各方的资质、
业绩等情况,在合同谈判备忘录中对联合体各方实际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进行明确,联合体各方须
无条件接受,合同谈判备忘录及联合体协议书将作为联合体在合同实施阶段有关权责划分的依据。
联合体分工的调整须报发包人同意后实施。
招标公告附件3:投标人业绩认定标准:
投标人业绩认定标准
一、独立承担的业绩:独立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可认定;采用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一方提供的业绩认定应以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
专业分工为依据,即联合体投标人一方提供的业绩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拟
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时才能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二、联合体承担的业绩: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提供该业绩的独立
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一方在业绩中承担的专业工作(应承担该专业的全部工作)应与
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拟承担的专业工作相对应,且该业绩符合招标文件业绩
标准时才能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三、业绩认定时间以发包人对勘察成果的验收(仅适用于勘察业绩)或发包人对勘
察设计咨询成果的验收(仅适用于勘察设计咨询业绩)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的批
复(适用于勘察业绩、设计业绩和勘察设计咨询业绩)时间为准。
四、业绩认定标准表
专业工作 | 专业工作承担人 | 专业工作对应的业绩 | 认定标准 |
工程勘察全过程监督检查 | 1.联合体投标人各方承担该专业的工作以联合体协议书第4.2款约定为准;2.独立投标人承担该专业的全部工作。 | 1.水运专业工程勘察业绩2.水利专业工程勘察业绩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方提供业绩均可,但须符合第(一)或第(二)款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才能认定。 |
水运专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 | 1.独立投标的,由独立投标人负责承担;2.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承担。 | 1.船闸工程的设计业绩2.船闸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业绩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均可,但须符合第(一)或第(二)款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才能认定。 |
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 | 1.独立投标的,由独立投标人负责承担;2.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非牵头人负责承担。 | 1.水库枢纽工程(须包含设计水头≤10米的径流式电站,可不含船闸)的设计业绩2.水库枢纽工程(须包含设计水头≤10米的径流式电站,可不含船闸)的勘察设计咨询业绩3.引调水工程(输水隧洞全长≥10km,引水流量≥10m3/s)的设计业绩4.引调水工程(输水隧洞全长≥10km,引水流量≥10m3/s)的勘察设计咨询业绩 | 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非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但须符合第(一)或第(二)款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才能认定。 |
2.1项目概况:东江河源至石龙航道扩能升级工程建设范围为河源独石东江大桥至东莞石龙旧铁路桥约223km,拟按通航1000吨级内河船舶标准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扩建木京、风光、沥口、剑潭船闸,新建下矶角航电枢纽工程;为沿线27座桥梁新增桥墩防撞设施;航道工程;配套工程(深圳东部供水取水口迁移工程、水上综合服务区、鱼道工程、航标工程、智慧航道工程、航道维护设施等)。其中,设计航道尺度为2.5m×60m×270m(水深×航道宽度×最小弯曲半径);剑潭船闸有效尺度为280m×34m×4.5m+280m×16m×4.5m(有效长度×有效宽度×门槛最小水深,下同),木京、风光、沥口、下矶角船闸有效尺度为220m×34m×4.5m+220m×16m×4.5m;下矶角航电枢纽正常蓄水位17.74m,库容7950万m3,电站总装机容量28MW。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61.66亿元。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东江河源至石龙航道扩能升级工程航电枢纽工程、取水口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审查咨询,项目业主为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招标条件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审查咨询招标公告东江河源至石龙航道扩能升级工程航电枢纽工程、取水口
东江河源至石龙航道扩能升级工程下矶角航电枢纽工程、深圳东部供水取水口迁移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审查咨询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深圳东部供水取水口迁移工程:东江河源至石龙航道扩能升级工程深圳东部供水取水口迁移工程勘察设计,负责深圳东部供水工程现有泵站前池至下矶角库区新取水口出口,以及弃渣场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程测量、勘察设计。深圳东部供水取水口迁移工程设计引水流量约30m3/s,输水隧洞全长约10km,工作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审查审批要求,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配合审批立项所需的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勘察设计报告及配合勘察设计审批所需的相关专题报告编制;相应阶段的工程测量、勘察设计、概预算编制、征拆相关设计配合和其他需设计承担及配合的工作。下矶角航电枢纽工程:东江河源至石龙航道扩能升级工程下矶角航电枢纽工程勘察设计,负责下矶角航电枢纽工程(上闸首外边线以上约1506米(参考坐标X:2370652.43,Y:-1137178.15~X:2370542.43,Y:-1137178.15)至下闸首外边线以下740米(参考坐标X:2370649.11,Y:-1134647.52~X:2370542.38,Y:-1134647.52))、库区工程(坝址至库尾)及弃渣场范围内的勘察、设计以及除主航道外的工程测量,工程范围不包括库区航道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矶角枢纽船闸、泄水闸、电站、副坝(中间副坝、左右岸副坝)、库区工程(水库淹没处理、移民安置规划、库岸防护、专项设施复建、库底清理等)、引航道及连接段、锚泊地、施工导流建筑物、导航建筑物、靠船建筑物、金属结构及机械设备(闸阀门、启闭机)、鱼道工程、配套工程(电气控制设备和信息系统、导助航、运行管理、交通、工程涉及的管道以及缆线迁改、涉及水利设施改建、生产与生活辅助建筑物、相关弃渣场等)、环保、水保、绿化、临时工程等的工程测量、勘察设计、概预算编制、征拆相关设计配合等。下矶角航电枢纽工程、深圳东部供水取水口迁移工程的勘察设计范围如下:本次东江河源至石龙航道扩能升级工程航电枢纽工程、取水口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审查咨询,负责下矶角航电枢纽工程、深圳东部供水取水口迁移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过程和成果的技术审查咨询工作。招标控制价:1109.52万元。2.2招标范围:
①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或不多于2家独立法人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资质可通过其成员单位资质累加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3.投标人资格要求2.3技术审查咨询服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约定的全部工作完成并办妥合同验收手续之日止(各阶段成果提交应符合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约定的时限要求)。②按发包人要求出具初步设计、深化设计等阶段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的勘察设计咨询报告,并配合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和立项审批工作、各阶段勘察设计审查和审批工作。①作为第三方技术咨询机构,在初步设计、深化设计等阶段,负责统筹勘察设计各阶段的问题,参加设计人、发包人组织的工作审查会议、各类技术性会议和审查会议;负责对设计人提出的工作大纲、技术标准提出技术审查咨询意见,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提出技术审查咨询意见,在工程方案阶段对设计人提出的工程比选方案、工程措施比选方案、经济评价、概算等进行独立的分析比较并提出技术审查咨询意见和建议;负责对设计成果是否符合审批机关批复的上一阶段工作成果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负责对工程主体结构、地基基础等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各类设计计算成果进行复核,对工程各部尺寸、参数和工程数量以及各专业之间的相互衔接情况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咨询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勘察、测量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包括按设计人签约合同地质勘察钻孔总工作量10%的比例实行复核钻孔勘察,并按规范进行必要的试验、测试等),对提交发包人审查的工程勘察最终工程量及费用、经济评价、工程概预算等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如设计人承担了BIM模型创建和应用工作,还应对BIM模型创建和应用提供技术审查咨询意见和建议。
3.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3信誉要求:①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不曾在工程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被逐或使合同被解除;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工程质量问题被省部级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处理或取消在本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理、处罚或整改期限内;④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⑤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全国公路水运从业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⑥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1项水运专业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勘察业绩,具有1座船闸工程的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咨询业绩、1座水库枢纽工程(须包含设计水头≤10米的径流式电站,可不含船闸)的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咨询业绩、1项引调水工程(输水隧洞全长≥10km,引水流量≥10m3/s)的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咨询业绩。设计咨询业绩属于勘察设计咨询业绩。独立投标人提供的符合上述要求的水库枢纽工程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咨询业绩包含船闸工程内容的,则该业绩可同时作为水库枢纽工程的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咨询业绩和船闸工程的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咨询业绩。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业绩认定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专业分工为依据;如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在联合体业绩中所具体承担的工作内容及各项指标均须满足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和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认定还应符合招标公告附件3的认定标准要求。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资质条件认定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专业分工为依据,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综合甲级资信证书;或同时具备工程咨询单位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和水利水电专业甲级资信证书。②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③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授权委托人,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授权委托人应由联合体各方联合授权(可由双方法定代表人分别签字、盖单位章出具授权书)并进行公证。②联合体各方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应负责本标段全部水运专业工程(航运枢纽的船闸工程、泄水闸、大坝等)勘察设计咨询工作,并应具有1座船闸工程的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咨询业绩,且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①联合体成员可由第3.1款规定数量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各方资质累加后应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公告第3.3款、3.4款、3.6款的相关要求。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由牵头人办理投标登记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等事宜,投标联合体的成员还须满足以下要求: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所属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3.8东江河源至石龙航道扩能升级工程初步设计各标段的中标人(含以联合体形式中标标段一联合体各方)不得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方式参加本次航电枢纽工程、取水口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审查咨询的投标。3.7投标人须在投标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独立投标人名义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对本标段进行投标。⑤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资格审查最低业绩、商务评分业绩的认定将严格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专业分工为依据,业绩认定标准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和招标公告附件3。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应表格,并由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真实意思表达和真实情况。除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委托书外,其他需要盖章和签字的资料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即可;联合体填报投标人名称时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名称,即投标相关资料的落款中的“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
(1)“投标登记申请表”二份(表格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须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4.3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需提供的资料:4.2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标段1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即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选择对应标段进行投标登记(北京时间,下同),同时将相关资料(见公告4.3)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到ZBDL2008@126.com。网上投标登记和相关资料的电子邮件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以电子邮件或快递到付的方式将招标文件和技术资料电子版(或纸质版)发出。4.招标文件的获取3.9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注:将以上填写并加盖公章的资料的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邮箱(以到达邮箱时间为准),并将资料快递至招标代理机构,资料需按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人完成上面投标登记后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同时满足上述要求,方视为投标登记成功。(6)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提供)(见公告附件2)(5)《投标申请人基本信息表》(如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见公告附件1,盖公章)。(4)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凭证和增值税开票资料(含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账号,盖公章后彩色扫描);(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勘察资质(副本)、设计资质(副本)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内容必须包含投标登记和购买招标文件)及盖有公章的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6.发布公告的媒介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开标室。5.投标文件的递交
附件3:投标人业绩认定标准附件2: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件1:投标申请人基本信息表(格式)7.2公告附件:7.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投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7.其他
电话:020-83379986联系人:沈工邮编:510115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195号沿江大厦1311室招标人: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8.联系方式
传真:020-82212796电话:020-82211756联系人:黄工邮编:510730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号201室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8月2日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下载。附件3:投标人业绩认定标准附件2: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件1:投标申请人基本信息表(格式)电子邮箱:ZBDL2008@126.com
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投标人:(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基本信息表(格式)招标公告附件1: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勘察资质等级 | 其中 | 高级职称 | ||||||
设计资质等级 | 其中 | 中级职称 | ||||||
工程咨询资信等级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
注册资金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招标项目编号 | 投标登记时间 | 2022年 月 日 时 分 | |||
招标项目名称 | |||||
投 标 人 资 料 | 投标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投 标 人 资 料 | 联系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投 标 人 资 料 | 领取资料组成 | 招标文件、技术资料 | 是否提交登记书面文件 | ||
投 标 人 资 料 | 经办人信息 | 经办人姓名 |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 传真 |
投 标 人 资 料 | 经办人信息 | ||||
备注 |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技术审查咨询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招标公告附件2:(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登记时需将联合体协议书、投标登记申请表及其他投标登记所需资料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4.3.勘察设计咨询(联合体牵头人名称)承担总工作量的%;(联合体成员名称)承担总工作量的%;联合体各方承担总工作量的比例之和应为100%。4.2.工程勘察全过程监督检查(联合体牵头人名称)承担总工作量的%;(联合体成员名称)承担总工作量的%;联合体各方承担总工作量的比例之和应为100%。4.1.工程测量咨询: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联合体牵头人名称)承担总工作量的0%;(联合体成员名称)承担总工作量的100%;联合体各方承担总工作量的比例之和应为100%。4.3.2.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下矶角航电枢纽工程的电站、库区工程(水库淹没处理、移民安置规划、库岸防护、专项设施复建、库底清理等)、深圳东部供水取水口迁移工程等的咨询):(联合体牵头人名称)承担总工作量的100%。(联合体成员名称)承担总工作量的0%;联合体各方承担总工作量的比例之和应为100%。4.3.1.水运专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下矶角航电枢纽工程的船闸、泄水闸和大坝等的咨询):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7.本协议书一式贰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一、独立承担的业绩:独立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可认定;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一方提供的业绩认定应以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为依据,即联合体投标人一方提供的业绩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拟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时才能认定,否则,不予认定。投标人业绩认定标准招标公告附件3:投标人业绩认定标准: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在不改变联合体协议实质及工作量比例约定的前提下,从有利于保障勘察设计质量和项目实施、协调等原则出发,有权根据联合体各方的资质、业绩等情况,在合同谈判备忘录中对联合体各方实际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进行明确,联合体各方须无条件接受,合同谈判备忘录及联合体协议书将作为联合体在合同实施阶段有关权责划分的依据。联合体分工的调整须报发包人同意后实施。2.如联合体成员不承担某项工作量的,其承担总工作量的比例应填“0%”,如未填写视为“0%”。注: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签署,不得随意改动。
四、业绩认定标准表三、业绩认定时间以发包人对勘察成果的验收(仅适用于勘察业绩)或发包人对勘察设计咨询成果的验收(仅适用于勘察设计咨询业绩)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的批复(适用于勘察业绩、设计业绩和勘察设计咨询业绩)时间为准。二、联合体承担的业绩: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提供该业绩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一方在业绩中承担的专业工作(应承担该专业的全部工作)应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拟承担的专业工作相对应,且该业绩符合招标文件业绩标准时才能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专业工作 | 专业工作承担人 | 专业工作对应的业绩 | 认定标准 |
工程勘察全过程监督检查 | 1.联合体投标人各方承担该专业的工作以联合体协议书第4.2款约定为准;2.独立投标人承担该专业的全部工作。 | 1.水运专业工程勘察业绩2.水利专业工程勘察业绩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方提供业绩均可,但须符合第(一)或第(二)款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才能认定。 |
水运专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 | 1.独立投标的,由独立投标人负责承担;2.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承担。 | 1.船闸工程的设计业绩2.船闸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业绩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均可,但须符合第(一)或第(二)款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才能认定。 |
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 | 1.独立投标的,由独立投标人负责承担;2.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非牵头人负责承担。 | 1.水库枢纽工程(须包含设计水头≤10米的径流式电站,可不含船闸)的设计业绩2.水库枢纽工程(须包含设计水头≤10米的径流式电站,可不含船闸)的勘察设计咨询业绩3.引调水工程(输水隧洞全长≥10km,引水流量≥10m3/s)的设计业绩4.引调水工程(输水隧洞全长≥10km,引水流量≥10m3/s)的勘察设计咨询业绩 | 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非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但须符合第(一)或第(二)款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才能认定。 |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勘察设计技术审查咨询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勘察设计技术审查咨询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东江河源至石龙航道扩能升级工程航电枢纽工程、取水口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审查咨询 | 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或不多于2家独立法人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资质可通过其成员单位资质累加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③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综合甲级资信证书;或同时具备工程咨询单位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和水利水电专业甲级资信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资质条件认定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专业分工为依据,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注:
1、投标人不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否则相应
条件不予认定。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勘察设计技术审查咨询企业业绩要求 | 勘察设计技术审查咨询企业业绩要求 |
东江河源至石龙航道扩能升级工程航电枢纽工程、取水口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审查咨询 | 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1项水运专业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勘察业绩,具有1座船闸工程的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咨询业绩、1座水库枢纽工程(须包含设计水头≤10米的径流式电站,可不含船闸)的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咨询业绩、1项引调水工程(输水隧洞全长≥10km,引水流量≥10m3/s)的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咨询业绩。设计咨询业绩属于勘察设计咨询业绩。独立投标人提供的符合上述要求的水库枢纽工程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咨询业绩包含船闸工程内容的,则该业绩可同时作为水库枢纽工程的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咨询业绩和船闸工程的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咨询业绩。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业绩认定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专业分工为依据;如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在联合体业绩中所具体承担的工作内容及各项指标均须满足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和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认定还应符合招标公告附件3的认定标准要求。业绩证明资料:应附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合同)、发包人对类似项目地质勘察成果的验收证明(仅适用于勘察业绩)或发包人对类似项目勘察设计咨询成果的验收证明(仅适用于勘察设计咨询业绩)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的批复文件(适用于勘察业绩、设计业绩和勘察设计咨询业绩)复印件盖单位章。如果上述材料无法体现业绩详细信息的,投标人还应提供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业绩认定时间以发包人对勘察成果的验收(仅适用于勘察业绩)或发包人对勘察设计咨询成果的验收(仅适用于勘察设计咨询业绩)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的批复(适用于勘察业绩、设计业绩和勘察设计咨询业绩)时间为准。 |
注:
1、投标人不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否则相应
条件不予认定。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勘察设计技术审查咨询企业信誉要求 |
①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不曾在工程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工程质量问题被省部级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处理或取消在本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理、处罚或整改期限内;④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⑤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全国公路水运从业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⑥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⑦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
注:
1、投标人不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应说明或证明资料,否
则相应条件不予认可。
附件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和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港航工程设计工作不少于10年。 |
勘察技术审查咨询负责人 | 1 | 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工)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设计技术审查咨询负责人 | 1 | 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水库枢纽技术审查咨询负责人 | 1 | 具备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水库枢纽工程设计工作不少于5年。 |
引调水工程技术审查咨询负责人 | 1 | 具备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引调水工程设计工作不少于5年。 |
造价技术审查咨询负责人 | 1 | 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或水利工程专业)资格证或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证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证。 |
注:
1、投标人不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资格审查不通过。
2、本表为资格审查最低人员要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投入,其
他负责人由联合体各方投入均可;投标人如果中标,则需根据技术审查咨询需要增加相关人员。
3、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或税务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
月往前顺推六个月,例:招标公告如在2022年8月发布,则提供的社保时间为2022年2月至2022
年7月,依此原则类推确定所需的社保时间)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或税务机构证
明章或专用章;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是
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负责提供其投入人员参加社保
的有效证明材料,不提供社保证明资料,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4、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应说明或证明资料,否则
相应条件不予认定。
附件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所属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
注:
1、投标人违反以上两款规定之一者,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应说明或证明资料,否则相应
条件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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