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融媒体中心演播大厅灯光音响等改造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9CG2022HW4529
二、项目名称:无为市融媒体中心演播大厅灯光音响等改造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万聚电子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镜湖区园丁小区2村12、13橦18#门面
中标金额:410000.00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六通道切换台 品牌(如有):新奥尼克 规格型号:NA-QH100 数量:2 单价:36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全香、丁婷、王共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2%
收费金额:49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投标单位:详见附件。
3、中标单位业绩: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为市广播电视台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
联系方式:0553-2538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无为县银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西大街文景社区办公楼四楼
联系方式:13956614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青山
电 话:1395661456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