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聚龙府南园北区水电消防工程已由射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江苏载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聚龙府(南园)项目核准的批复》(射行审投资审[2020]3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聚龙府南园北区水电消防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射阳县合德镇境内;
2.1.2建设内容:聚龙府南园北区水电消防工程,施工总建筑面积约12.11万平方米,二标段总建筑面积约5.63万平方米(其中含S-02#楼;西大门;16#配电房;17#楼;23#楼;26#楼;附属用房以施工图为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2.1.3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二标段:1575万元
2.1.4工期要求:根据项目部进度计划要求,确保与土建施工进度同步,总工期不超过600天。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水电消防安装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总承包合同、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技术交底等范围内的所有与水电消防相关的项目和为完成以上工程而需进行的辅助工作及配合其他分包单位需完成的配合工作。投标报价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承包范围内所有水电、消防工作量;地下室临时照明费用;现场文明施工费用;各种安全防护栏和防护棚等各类安全设施费用;临时设施、测量放线、检验试验、样板施工;材料卸车、转运、堆码用工;窝工、停工损失等;施工现场所有临时用水用电的线路维护及新增、移位等人员配合(中标人必须指派至少一名专职现场电工由项目部安排使用);开槽、封堵、吊洞、局部修补;因施工需要的临边拆除、恢复用工;垃圾清理、现场清扫用工;二次搬运费、垂直运输费、让工、窝工及人工降效,材料卸货上楼费等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因现场材料检测、工程检查验收等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3 本公告共划分成 1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即兼投不兼中,开标、评标、定标按聚龙府南园北区水电消防工程(一标段)→聚龙府南园北区水电消防工程(二标段)的顺序进行)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3209242101220001-BD-003 |
聚龙府南园北区水电消防工程(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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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龙府南园北区水电消防工程,施工总建筑面积约12.11万平方米,二标段总建筑面积约5.63万平方米(其中含S-02#楼;西大门;16#配电房;17#楼;23#楼;26#楼;附属用房以施工图为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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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承包方式:采用包人工、包材料、包工器具、包机械、包安全、包工期、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消防验收、包竣工验收的一揽子承包方式;
2.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7、本项目有推荐品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1.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等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公示期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2.2.其他要求:
3.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2.2.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1 年 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2.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2.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若投标人符合苏建规字〔2019〕2号文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任意一项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信誉良好的企业,可以跨专业承接其他三个类别同等级资质相应的工程。需满足以下条件,投标时需提供下述“拟承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拟承接类别一级资质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的相关资料:(1)企业须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担保方式由发包人结合企业信用等因素自行确定,优先采用银行担保、保证保险等方式。(2)拟承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拟承接类别一级资质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且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该工程业绩已在国家或者我省相应的工程项目监管平台备案。(3)现场施工管理机构和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须符合相关行业的管理要求。
若投标人符合苏建规字〔2019〕1号文条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可以承接一级资质相应的业务。投标时需满足如下条件,并提供下述“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1)企业信誉良好。自2017年11月24日《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实施之日起无下列行为:1.因拖欠民工工资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2.因违反建筑市场相关规定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限制市场准入的。试行期间,企业发生上述情形的,从通报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恢复信用前,不得承接新的试点工程。(2)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项目负责人具备拟承接工程所需的相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企业近5年内承担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类。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且上述业绩已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3)能够提供足额履约担保。企业以银行担保、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9月30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入围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招标人(公章):江苏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解放东路
联系人:姜陈陈
电话:0515-828800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峰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大发融悦东方七号楼一楼
联系人:黄华林
联系电话:0515-82345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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