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本级咸宁市咸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招标(采购)公告(4-6)包
金额
267.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azx-202309zc-095
预算金额267.7万元
招标公司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晓芝1870724019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咸宁市咸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AZX-202309ZC-095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02-2023-01903
3、项目名称:咸宁市咸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67.7(万元)
6、最高限价:267.7(万元)
7、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第三次土壤普查。
(2)简要服务要求:咸宁市咸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3)咸宁市咸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分6个包,分别是:
①包号:第1包;分包名称:咸宁市咸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第1包(表层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服务);标的数量:414个样点。分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5.54万元,最高单价限价:1100(元/样点)。
②包号:第2包;分包名称:咸宁市咸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第2包(剖面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服务);标的数量:33个样点。分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62.7万元,最高单价限价:19000(元/样点)。
③包号:第3包;分包名称:咸宁市咸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第3包(土壤制备服务);标的数量:414个表层土壤样点,33个剖面土壤样点,75个大团聚体样品,共计约654个样品的接收、制备、流转、保存以及土壤容重检测等相关工作(具体数据以下发为准)。分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4.85万元,其中表层及剖面样品制备(含容重)最高单价限价:250(元/样品),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制备最高单价限价:50(元/样品)。
④包号:第4包;分包名称:咸宁市咸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第4包(表层土壤样品检测(耕园地));标的数量:表层土壤样点175个约182个样品(耕园地样点样品175个,平行样品和质控样品7个),共计约4841个指标。分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8.41万元,最高单价限价:100(元/指标)。
⑤包号:第5包;分包名称:咸宁市咸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第5包(表层土壤样品检测(耕园地));标的数量:表层土壤样点176个约183个样品(其中,耕园地样点样品176个,平行样品和质控样品7个),共计约4857个指标。分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8.57万元,最高单价限价:100(元/指标)。
⑥包号:第6包;分包名称:咸宁市咸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第6包(表层林草地+剖面土壤样品检测);标的数量:33个剖面样点样品约173个,表层林草地样点样品66个(其中,剖面耕园地样点样品55个,平行样品和质控样品3个;林草地样点样品110个,平行样品和质控样品5个;表层林草地样点样品63个,平行样品和质控样品3个);共计约4763个指标。分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7.63万元,最高单价限价:100(元/指标)。
以上各包最终以单价据实结算,数量以国家三普工作平台最终下达任务为准。
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不限定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选择投标的包数,但其投标文件应按各包要求分别编制及提交。若某投标人为多个分包中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按照分包顺序,投标人在前一分包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分包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各包合同履行期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包1供应商须在省级及以上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第三次土壤普
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名录》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包2供应商须在省级及以上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第三次土壤
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名录》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包3供应商应在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湖北省第三次全国
土壤普查样品制备中心名录》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包4、包5、包6供应商应在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81/)进行交易主体登陆--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政府采购)”一项)--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采购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81/)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xnztb.xianning.gov.cn:81/,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咸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4、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5、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文件精神,各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陆咸宁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咸宁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网址如下:http://58.52.132.207:8888/,上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内容仅作政策告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咸安区金桂路23号
联系方式:138865216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安区金桂路149号金桂明珠一栋三楼
联系方式:18707240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晓芝
电 话:1870724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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