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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内容
费用明细
年限/数量
价格(元)
合计(元)
备注
药剂
PAC药剂,28%
43.2吨
125280.00
670122.00
PAM药剂,阳离子
3.6吨
43200.00
葡萄糖
79.2吨
364320.00
清洗剂
12.6吨
137322.00
阻垢剂
酸碱
设备维护耗材
超滤膜,HUF-200B,
品牌:海德能
20支
160000.00
460000.00
每1.5年更换一套,一套10支
反渗透膜,HPA-FR-8040,
24支
216000.00
每1.5年更换一套,一套12支
砂滤介质
1批
30000.00
精滤膜
12支
18000.00
每三月换一次,一次两支
其他设备日常维护费用
3年
36000.00
设备日常清理维护,保养润滑
工具及其他
日常运营工具
1套
8400.00
53600.00
活性污泥
144吨
同类污水处理厂混合液
办公用品
2000.00
人工及税率
运行人员及管理人员费用
1017540.00
4人(要求一名操作工长期值守厂区,一名资料员,一名维修工,一名技术支持人员)
水质检测
每周进行一次进、出水水质检测(可由运营单位自检,但必须提供相关数据检测报告),每季度提供一次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
154800.00
合计
2356062.00
乙方在进水水质/水里(根据设计要求)、 设备及运营环境均符合合同约定之情形下,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一般地区排放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一级标准。
1、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项目成果须经采购人验收通过,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个季度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1甲方可对乙方的运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要求乙方整改。
6.1.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所需水电。
6.1.3甲方应协调邻里及环保部门关系,排除影响乙方正常运维的因素。
6.1.4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费用。
6.1.5非乙方原因引起的设备毁损由甲方负责。
6.1.6甲方指定污泥处置场所,并负责协调。如甲方指定的污泥处置场所拒不接收污泥,乙方在通知甲方协调后,该场所仍不接收污泥导致污泥不能及时得到处理,因此给乙方造成的运输装卸等成本增加、遭到行政机关处罚或对项目运营造成影响的,均由甲方承担,如给乙方造成了其他负面影响的,甲方应当负责消除。
6.1.7甲方应委托第三方单位负贵管理和运营在线监测设备( 包含设备的维护、运维、废液的收集与处置、三方数据比对等)。
6.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2.1乙方根据甲方设备情况制订设备运营方案并报备甲方。
6.2.2乙方在进水水质/水量达标及设备(按设计标准)、运营条件符合合同约定之情形下,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且出水水质达标。
6.2.3乙方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紧急情况时,采取必要的合理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报告甲方。
6.2.4乙方负责污泥的压滤、运输、装卸,但不负贵与处置地点进行协调。
6.2.5项目设备可能存在计划内或计划外的暂停运行。计划内暂停运行主要是因计划内维修维护,计划外暂停运行主要是因临时性停水、停电、设备故障、突发进水异常等。计划内暂停,乙方应将暂停计划提交甲方,经甲方批准后实施暂停,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未书面答复的视为该计划获得批准。乙方提出暂停计划,甲方不同意的,乙方不得单方暂停,但乙方不承担设备继续运行的相关责任。
按合同通用条款
付款方式:每季度末25日前付款一次。
服务期限: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