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普迹镇集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服务期限:2年),合同金额小写:¥1966505.92元,大写:壹佰玖拾陆万陆仟伍佰零伍元玖角贰分整。
总价包干,乙方按要求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质量卫生达到“五无六净”。
“五无”:即无砖头瓦块泥沙等零星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塑膜、无污泥积水、无漂浮垃圾、无袋装垃圾。
“六净”:即路面净、泄水眼及阶沿石净、花坛绿化带树穴净、垃圾桶净、果皮箱净、墙面净。
其中道路每500平方米果皮不超过15处,纸屑塑膜不超过15处,烟蒂、痰迹单项目不超过20处,污水不超过5处,其他有损市容项目不超过8处;或以上累计项目不超过30处。
1、路面清扫与保洁范围:
普迹集镇辖区范围内的新府路、普镇路、新街路、新泰路、粮站路、上市街、铁铺街、半边街、文化路、上府路、景观路、沿河路,包括沿河风光带、跑马塘文化公园、普迹新城新府地块、新街地块。
要求:(1)保证服务范围内每日两次普扫(上午9:00前完成第一次普扫),其余时间全程快速保洁,夏季保洁时间为上午6:00-11:00,下午2:30-5:30,冬季保洁时间为上午6:30-11:00,下午1:30-5:00;(2)负责清理服务范围内集镇道路、人行道、背街小巷的生活垃圾和其他杂物;(3)负责铲除集镇花坛、人行道、居民小区院内及沿河风光带草坪长出的杂草及清除集镇“牛皮癣”;(4)负责集镇公厕日常保洁;(5)协助管理采购人环卫公共设施,有举报损坏环卫设施(如损坏环卫设施、乱倒乱丢、乱设户外广告招牌)的义务;(6)对集镇垃圾桶、果皮箱、交通标识牌等公共设施每半月清洗1次,每月组织清洗农贸市场不少于2次,清洗人行道不少于1次。
2、路面洒水降尘范围:
要求:(1)作业时间:5:30—17:00,每天洒水2次,视天气情况适当调整;(2)质量标准:洒水时开警示灯或鸣特种信号提醒行人和车辆,行车时速不超过20公里,要求作业后行车道、人行道无泥沙、无扬尘、无油污,花坛、道路、交通标志线见本色。
3、垃圾清运范围:
集镇垃圾清运至垃圾压缩站进行压缩,负责处理9个村的垃圾压缩,由采购人实行无害化处理。不得收集其他厂矿企业及外乡镇生活垃圾和其他垃圾,垃圾压缩站工作人员工资由本项目供应商发放。
要求:(1)集镇垃圾必须做到日常日清,垃圾收集每天至少两次,主干道每天8:00前必须收集完毕,收集、运输垃圾过程中不得洒落、飞扬、滴漏现象,垃圾桶摆放整齐、无爆满溢出现象。(2)对服务范围内商铺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垃圾收集处理(餐厨垃圾除外)。
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作业服务方案;检查、监督、考核乙方作业服务的实施情况。
2、按检查验收结果计算合同价款,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3、就乙方作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到位。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根据合同按期结算作业服务费,有权调整、清退不合格作业工人,有权对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根据甲方的工作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作业服务实施方案,自主开展服务活动,严格按照作业质量标准完成好各项作业任务。
3、乙方在服务项目验收或者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良的,在甲方同类项目的采购中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考虑的权利。
7.3如乙方未按浏阳市普迹镇2021-2022年集镇保洁项目分项价格表履行职责(用工人员无法购买社会保险的除外,由乙方采取另外形式与用工人员自行协商解决,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缺一项,采购人有权扣除该缺项预算款费用。
7.4考核办法
1、考核方式:实行日常考核和集中检查相结合,以月度考评的方式进行。
2、具体办法
2.1日常考核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日常检查为主,设定满分为100分,采取倒扣分制进行考核计分。
2.2日常检查包括上级部门、镇政府的例行检查、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上级部门和领导指出的问题;群众举报、投诉和新闻媒体批评曝光的问题。
2.3日常检查中,对例行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和群众举报、投诉的一般问题,按本办法考核细则所列项目对违规行为实施考核扣分;对上级部门和领导指出的问题、重大活动或检查评比中出现的问题好扣分项、新闻媒体批评曝光的问题、群众举报投诉的重大问题,按本办法考核细则所列项目的2倍实施考核扣分,对重复出现的问题进行翻倍扣分。
2.4集中检查中,每发现1处问题扣月包干经费200元,出现市区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等重大问题扣罚包干经费5000元。
2.5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做好登记、拍照,作为评定分数的依据;同一个问题不重复扣分。
2.6季度考核因责任范围内出现问题进入全市后三名扣5000元/次;年度考核因责任范围内出现问题进入全市后三名扣10000元。
2.7被考核人认为考核有误,可以向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申辩,经复核重新认定,同一个处罚复核只进行一次。
(六)奖惩措施
1、考核计分方式
1.1日常检查计分:日常检查设满分100分,实行倒扣分制。
1.2集中检查计分:集镇集中检查考核。
2、奖惩办法
2.1日常检查
2.1.1日常检查计分,合格分为80分,月考核分在70-80分的,扣减对应项目月包干经费的1%;月考核分在70分以下的,每低1分扣减对应项目月包干经费的2%,直至对应项目月包干经费全部扣完为止。
2.1.2承包期间,如出现公司人员消极怠工、罢工,导致街道无人清扫或设施无人清洗,一次扣除1万元承包费,情节严重的,一次扣除2万元承包费。
2.2综合评价
建立退出机制,月综合考核分连续两个月低于70分或全年累计三个月低于70分的,取消承包资格。
3、考核细则
“清扫保洁服务”考核细则
序号
违规行为
扣分标准
1
上班时间未着标识服或穿高跟鞋、拖鞋、着裙装作业
每人每次扣0.5分
2
上岗前酗酒
每人每次扣1分
3
将扫帚和铁锹在地面上拖着走
4
将保洁工具停放在路中央
5
不文明作业行为遭投诉
6
向服务对象收取费用
视情况每起扣10-20分
7
拒不执行镇政府的管理或调度
视情况每次扣10-20分
8
检查中对日常作业所发现的问题,承包单位接到整改通知30分钟内,必须作出整改。30分钟后未有整改行为的,按2倍扣分;1小时以上未有整改行为,按3倍扣分。
9
清扫保洁不到位
每处每次扣1分
10
每500平方米果皮不超过15处,纸屑塑膜不超过15处,烟蒂、痰迹单项目不超过20处,污水不超过5处,其他有损市容项目不超过8处;或以上累计项目不超过30处。
每超过2个(片)或1处扣0.5分
11
卫生死角
每处扣0.5分
12
作业时间内脱岗、缺岗、坐岗
13
将垃圾倒入绿化带、河道内、排水沟
14
清扫保洁未带保洁工具的
每项每次扣0.5分
15
果皮箱表面存在污泥、悬挂垃圾、牛皮癣
16
下水栅有积存泥沙、垃圾
每处每次扣0.5分
17
当街焚烧垃圾
每次扣2分
18
道路可视范围内有小堆垃圾
每堆扣0.5分
1、供应商应按要求做好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洒水降尘工作,确保服务区域内干净、整洁。
2、供应商自备垃圾清运车1-2台、洒水车1台(容量能满足协议区域洒水的要求)、快速保洁车(电瓶车)2台,1台用于沿河风光带日常保洁,另1台用于集镇主次干道公共区域常态化保洁。自备劳保用品若干(铲、扫把、雨衣、套鞋、工作服等)、其他应急设备若干(应急灯等),并自行承担车辆的行驶、维修、燃料、安全及所有人员保险等相关费用。
3、供应商负责清扫保洁员、驾驶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保等待遇。
4、供应商应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要求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服务过程中的所有安全问题及法律、经济、民事纠纷等供应商负责。
5、节假日要求:必须在国庆、中秋、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传统节假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前一天,对服务范围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扫除,确保道路干净整洁。
6、临时性工作任务(上级检查、领导调研、重大活动等),无论次数,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度,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集镇干净整洁。
7、突发事件处理:遇因交通或其它原因造成渣土等其它物品泄露在路上,及时上报公司,协商处理。
8、因供应商原因,未按时为采购人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9、上级环卫检查等相关活动,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突击环卫工作,因供应商自身工作未到位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10、供应商有义务接受采购人对保洁服务工作的检查评比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