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2023-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njcg-428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端工1506127265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5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2023-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NJCG-42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2023-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编号:JSNJCG-428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2023-2025年
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本次拟入围4家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以及采购人需求的
其他法律服务。其中排名第一的中标人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审查、客户信用审
批、重要决策事项和规章制度法律审查、日常法律咨询、法律分析和论证、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出具、
法律知识培训、引诉纠纷处理、诉讼代理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2年,合
同一年一签,实际开始时间按合同约定时间。首个服务年度期满后,由招标人对法律服务工作进行总体
评价,总体评价达到招标人要求时继续签订下一年度法律顾问合同。 5、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指定服
务规范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2023-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2023-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取得执业许
可证且依法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能够自行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供2022年6月以后开具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
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等证明资料)。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
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
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
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南京邮政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
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
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
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
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
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
10、投标人应通过司法行政部门2022年年检并且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或者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相关承诺书原
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7-19 09:00到2023-07-26 17:00
获取方式:1、报名时间:2023年07月19日至2023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
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出售方式:网上出售。 3、售价:人民币500元整/份,售后不
退。 4、支付方式: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支付或转账到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支付宝账
号:njdn2012320@126.com,请务必备注公司名称和项目名称) 5、报名方式:将汇款凭证、营业执照、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扫描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压缩打包上传至招标代理邮箱
(jsdn12345@126.com),联系招标代理并获取《投标报名及招标资料领取表》,核实报名资料后,电子
版招标文件将发至《投标报名及招标资料领取表》所填写的邮箱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8-15 09:0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8-15 09: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121号邮政综合楼C415会议室。
七、其他
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招标人)委
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2023-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述
1、项目编号:JSNJCG-428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2023-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本次拟入围4家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以及采购人需求的其他法律服务。其
中排名第一的中标人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审查、客户信用审批、重要决策事项
和规章制度法律审查、日常法律咨询、法律分析和论证、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出具、法律知识培训、引
诉纠纷处理、诉讼代理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实际开始时间按合同约定时间。首个服务年度期满
后,由招标人对法律服务工作进行总体评价,总体评价达到招标人要求时继续签订下一年度法律顾问合
同。
5、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指定服务规范要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取得执业许
可证且依法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能够自行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供2022年6月以后开具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
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等证明资料)。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
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
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
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南京邮政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
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
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
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
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
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
10、投标人应通过司法行政部门2022年年检并且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或者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相关承诺书原
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07月19日至2023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
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出售方式:网上出售。
3、售价:人民币500元整/份,售后不退。
4、支付方式: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支付或转账到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支付宝账
号:njdn2012320@126.com,请务必备注公司名称和项目名称)
5、报名方式:将汇款凭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扫描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压缩打
包上传至招标代理邮箱(jsdn12345@126.com),联系招标代理并获取《投标报名及招标资料领取表》,
核实报名资料后,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发至《投标报名及招标资料领取表》所填写的邮箱中。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08月15日上午08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上午09时
3、递交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121号邮政综合楼C415会议室
4、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递交至递交地点,投标文件中
应附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将于投标
文件递交后进行,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招标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开标。招标人只接受投
标人在开标当日递交的投标文件,如因其他突发状况,另行通知。
五、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他
1、委托代理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上述证明材料供招标
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
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jszbtb.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21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76-1号易发五洲大厦16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端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06127265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地 址: 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21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76-1号易发五洲大厦16楼
联 系 人: 端工
电 话: 15061272652
电 子 邮 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9-88196£f召蕾乃功窘晕琶?
毛β军HI
身唤彖乱工篑派凸彰
丢卩至田驷国至
AVdl1V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