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东省韶关市入粤第一仗展示园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04-28 20:00:00
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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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投标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5-23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3-05-23 09:30:00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X44020008320001dx1dh001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杨雯媚 |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 杨雯媚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数据时间戳 | 2023-04-28 11:22:19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3-05-23 09:30:00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3-04-28 20:00:00 |
公告标题 | 广东省韶关市入粤第一仗展示园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04-28 20:00:00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网上下载 | 招标项目编号 | X44020008320001dx1dh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X44020008320001dx1dh001 |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44020006517604XU-20230428-000064-6 | ||
https://portal.ythpt.sg.gov.cn/detail?firstTab=06&secondTab=01&category=Ggwz&id=afcd5a2e71a047ce94b40a073ed33cc0 |
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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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入粤第一仗展示园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广东省韶关市入粤第一仗展示园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1.2 项目业主:南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1.3项目批准部门: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雄发改投审〔2022〕255号 1.5 项目代码:2210-440282-22-01-923255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上级财政及其他资金,100% 1.7 招标人: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雄市乌迳镇。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一期)的建设内容和规模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入粤第一仗军事体验基地建设,入粤首捷广场建设,军民联欢古村-核心区建设,军民联欢古村-新田古村修复提升,欢送红军码头建设,红色研学基地建设等。 2.1.3 项目总投资:项目一期估算总投资约为19481万元,其中估算建安费约15752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工作从工程概算或预算(含工程量清单)审核、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到工程最终结算审核的造价咨询服务(含南雄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的复审工作)并提交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要求的成果文件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2.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工期和质量 2.3.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完成为止。 2.3.2质量标准:国家、省及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以及现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标准、规范、定额、办法等规定及委托单位的要求和审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相关人员要求 3.3.1 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全国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服务机构其他主要造价咨询服务人员不得少于3名。 3.3.2 投标人与其拟委派的往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委派的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3.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获取招标文件 4.1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送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一致),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电子评标)》,了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办理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 投标保证 4.3.1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 4.3.2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招标文件获取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建设工程交易操作指引缴纳投标保证金》,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含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提交已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6.1.1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2 投标人代表除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人无须进行现场签到,如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可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递交至开标现场(附一式两份清单),可自行委派授权委托人(递交资料的授权委托人可与投标代理人不是同一人)(授权委托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五)),无原件的不作要求。 6.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本次招标不适用) 6.4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接收投标人递交的相关资料后,应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管。 6.5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及提交标书; (2)解密失败且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投标文件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6.6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续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动态信息,以其为准,并按要求当场出示相关证明。 6.7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按投标截止时间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上传备用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7.3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投标人无须进行现场签到,可登录交易平台观看开标实况、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确认等操作,具体按招标文件和系统操作手册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州街道沿江西路2号 联系人(部门):彭工 联系电话:0751-3836721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428号7楼701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751-8606998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联系部门:工程交易部 电话:0751-3860729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三楼 联系人(部门):建筑业市场管理股 联系电话:0751-3823847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招标人: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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