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河池市人民医院2023年医用氧气(液态)采购 | ||
品目 | 货物/医药品/医用材料/其他医用材料 | ||
采购单位 | 河池市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09日 11:34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登录并注册后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等资料,逾期无效。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6月09日至2023年06月1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陆中宝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8-2289549 | ||
采购单位 | 河池市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45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陆中宝 电话:0778-2289549 韦庆铁 电话:0778-227801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池市金城江区育才路一巷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梁才武 联系电话/传真:0778-2111666 |
项目概况
河池市人民医院2023年医用氧气(液态)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登录并注册后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等资料,逾期无效。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C2023-J1-990092-GXXP
项目名称:河池市人民医院2023年医用氧气(液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河池市人民医院2023年医用氧气(液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注册后下载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电子版等资料,并于2023年 6月1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C2023-J1-990092-GXXP(采购计划文号:HCZC2023-J1-00825)
项目名称:河池市人民医院2023年医用氧气(液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年(¥1000000.00元/年,合同采用1+2模式,总服务期不超过3年)。说明:项目采购年度预算总计人民币约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最高限价:医用氧气单价最高限价为2250元/吨。
采购需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要求 | 备注 |
1 | 医院医用氧气(液态)供应 | 约360吨 | 1.性状应为无色气体,无臭,无味,质量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含(O2)量不得少于99.5%(ml/ml)。 | 采购数量仅提供参考,最终按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如实际的采购数量与本表采购数量不相符的,应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为准,成交供应商不得以采购人的实际采购数量与本表采购数量不相符而要求采购人赔偿损失或不按需求供货。 |
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两项中任意一项要求:
①如为生产厂商: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
②如为经销商: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2)所投医用氧(液态)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
(3)供应商自行运输的,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2 类 2 项),若供应商委托其他企业运输的,需提供运输企业的上述双证和委托营运协议。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9日至截标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登录并注册后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等资料,逾期无效。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模块获取的采购文件制作,供应商需根据本项目编号进一步前往“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模块(网址链接:https://www.zcygov.cn/bidding-entrust
/#/acquirepurfile/list)下载采购文件。
注:
(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应当填写完整准确的单位名称;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各参与政府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系统做好以下工作:①完成投标人注册(必须注册为正式供应商),②完成 CA 申领和绑定(CA 锁办理客服:95763),③下载投标客户端,熟悉掌握全流程电子化系统;
(3)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入驻正式供应商的,可在获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入驻,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10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申请人需要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必须用数字证书CA锁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3年 6 月15日10 点30分截标后
地点:在“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财库〔2020〕46号)。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财库[2014]68号)。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在线竞标响应(电子竞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竞标响应(电子竞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gxzf.gov.cn/OfficeService/
DownloadArea/2455918.html?utm=sites_group_front.b8b6c91.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服务中心-帮助文档-最新指南”下载或详见附件《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竞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
-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附件《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需要一定时间,建议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后立即办理);
-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重新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 供应商可在生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同时准备一份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投标时需使用制作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三十分钟内按时解密的,经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后可通过“异常处理”方式启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竞标无效。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现场通过非网络传输的其它存储介质提交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4、网上查询地址: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 gxzfcg.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池市人民医院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455号
联系人:韦庆铁 电话:0778-2278013
陆中宝 电话:0778-22895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育才路一巷2号
联系方式:梁才武 联系电话/传真:0778-2111666 邮箱:XPHC2012@163.com
- 项目联系人:陆中宝 联系电话:0778-2289549
- 交易服务单位: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8-2302718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城东新区肯旺桥西侧北面市工人文化宫办公大楼五楼
采购单位:河池市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 6 月 9 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财库〔2020〕46号)。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以下两项中任意一项要求:①如为生产厂商: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②如为经销商: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2)所投医用氧(液态)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3)供应商自行运输的,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2 类 2 项),若供应商委托其他企业运输的,需提供运输企业的上述双证和委托营运协议。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9日 至 2023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登录并注册后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等资料,逾期无效。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申请人需要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必须用数字证书CA锁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在“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池市人民医院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455号
联系方式:陆中宝 电话:0778-2289549 韦庆铁 电话:0778-2278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育才路一巷2号
联系方式:梁才武 联系电话/传真:0778-2111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中宝
电 话: 0778-2289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