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毕节“5G+智慧水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第一次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05/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520500202300028c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多采云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毕节“5G+智慧水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第一次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7 16:4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致各投标人:

由我单位负责组织招标的毕节“5G+智慧水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E520500202300028C),现作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内容如下:

3.2.3

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结算原则

最高投标限价:5789724.96元,其中单项工程最高投标限价要求如下:

一期:东风湖、洪家渡库区最高投标限价为5127105.89元;其中分部最高投标限价为:软件部分613155.50元,硬件部分1347312.34元,云网部分452420.22元,配套部分208769.74元。

二期:引子渡、索风营库区渡库区最高投标限价为662619.07元。其中分部最高投标限价为:硬件部分270603.38元,配套部分38123.36元。

投标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单项工程投标报价超过单项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或各个分部投标报价超过分部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无效。

成本警戒线:5326546.96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条所述最高投标限价,对投标报价低于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投标工程成本评审程序,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并承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理由不充分的,可以将低于成本警戒线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如果因为评标专家评审不认真,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线的投标人中标,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经招标人申请,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将约谈参与评审的评标专家,并清退出专家库,今后不得再申请入库。

工程量据实结算,结算单价按中标清单综合单价执行,但主要材料、设备暂估价【具体详见《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需在实施过程中询价,询价结果高于投标报价的按投标报价执行,询价结果低于投标报价的按询价结果执行。招标范围的最终结算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5789724.96元。

修改如下:

3.2.3

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

最高投标限价:5875488.53元,其中单项工程最高投标限价要求如下:

一期:东风湖、洪家渡库区最高投标限价为5169580.45元;其中分部最高投标限价为:软件部分613155.5元,硬件部分1347312.34元,云网部分452420.22元,配套部分245520.73元。

二期:引子渡、索风营库区渡库区最高投标限价为705908.08元。其中分部最高投标限价为:硬件部分270603.38元,配套部分75643.16元。

投标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单项工程投标报价超过单项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或各个分部投标报价超过分部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无效。

成本警戒线:5405449.4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条所述最高投标限价,对投标报价低于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投标工程成本评审程序,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并承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理由不充分的,可以将低于成本警戒线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如果因为评标专家评审不认真,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线的投标人中标,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经招标人申请,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将约谈参与评审的评标专家,并清退出专家库,今后不得再申请入库。

 

二、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更正,请各投标人以本通知附件中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编制投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第九章给出的投标文件格式,除投标函外,其他格式可以根据投标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不影响投标有效性。

四、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以上内容的以本次变更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贵州省毕节市地方海事局

 

代建单位:毕节博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多采云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05月1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