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严领海1896278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校园保洁招标文件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3日

一、项目概况:

1. 单位:海安市紫石中学

2. 单位地址:海安镇凤山北路18

3. 项目名称:校园保洁

4. 项目地址:海安镇凤山北路18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企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物业或清洁类企业,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担招标题目的承包者;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情况良好,保证投标文件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

5.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 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招标内容:

1. 本项目包括校园保洁等

2. 承包范围:教学楼(紫玉楼、紫韶楼)、紫石楼、A楼、C楼所有楼梯、走廊、厕所的日常清洁和巡回保洁;楼内会议室、多媒体教室、活动中心的日常清洁和巡回保洁;食堂厕所的日常清洁和巡回保洁;两幢宿舍楼楼梯、走廊每周至少清洁一次。校园内所有室外区域的日常清洁和巡回保洁。

四、保洁要求:

4.1保洁人员要求

4.1.1人数6人以上(其中:含1名组长),60岁以下,学历初中以上,身体健康;待人热情,有沟通能力;为人要诚实,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接受过专门的保洁业务培训。

4.1.2现场主管须具有较强的管理和协调能力。日常在校工作人员不得少于合同人数,暑寒假期间须安排人值班保持校园整洁。

4.1.3. 保洁人员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630~1740;中午可适当休息,至少安排一人巡回保洁,初一、初二放学后至少安排一人值班到初三下晚自习。初三第二学期晚自习期间安排一人巡回保洁。星期六上午、重大节日安排一人值班保洁。每学期开学前提前完成校园保洁任务(全年约2周时间)。

4.1.4成交单位在组织、安排保洁工作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维护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如出现劳资问题一切由成交人完全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队伍的稳定。保洁主要管理员更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校方。

4.2成交单位安排项目经理1人,不需在学校坐班。负责与校方进行协调,经理须熟悉学校情况,沟通能力强,熟悉学校保洁管理。能够代表公司在现场进行指挥。该人员不占用上述保洁人员名额。

4.3保洁人员素质与文明礼仪

4.3.1仪表整洁,穿着统一的工作制服、佩戴工作吊卡。

4.3.2员工必须提前15分钟统一列队进场,同时做好施工的前期工作,如检查工具是否配带完备、工具性能是否良好等准备工作。

4.3.3进入现场后对施工场所进行巡视,由领班按场地情况和施工内容进行具体的工作安排。

4.3.4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施工的安全性和规范性操作,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内容。

4.3.5在工作现场不准吸烟、用餐、喝茶、大声喧哗,以免影响教学和办公;不准翻阅、乱动校方的任何东西,以保证校方的财产安全无损。

4.3.6工作结束后,先由领班进行全面检查,再请学校值班领导或分工负责人进行验收,以校方的满意程度为标准。

5.关于专用设备

保洁成交单位须提供一定的专用设备驻校使用。并及时更新,以保证正常使用:10米伸缩梯、榨水器、玻璃刮水器、静电尘推、警示牌、多功能擦地机、洗地机、吸水机、吸尘机等。

6.考核方法

服从学校管理,在检查中发现礼节礼貌、仪表仪容、设备设施、卫生保洁、工作质量、服务态度、执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据《海安市紫石中学保洁服务考核办法》(附后)的要求,进行处罚。

7.费用支付

7.1校方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上一个月的服务费用。

7.2成交单位每月按照考核后应收服务费用开具发票,采购单位按照实际发票金额支付。

7.3校方除以上服务费用之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保洁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医疗费用等均由成交单位负责,与校方无关。

8.关于解除合同

若成交单位在服务管理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被解除综合服务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8.1依据《紫石中学学校保洁服务考核办法》(附后)的要求,如成交单位连续两个月得分不满80分的,校方可解除保洁公司合同。

8.2严禁将承包的保洁服务转包他人。

8.3出现重大责任问题。

成交单位被解除服务合同后,采购单位将可以按询价响应单位的成交排名顺序,选择下一询价响应单位按原询价响应成交价承接本项目的服务管理或重新采购确定成交单位。

9.其他

9.1本次采购的保洁服务时间为:202021日 至202221日,具体进驻时间以采购方书面通知为准,撤场时间顺延。

9.2询价响应单位必须按照《劳动法》及南通市的有关规定配置工作人员数量,并支付工资、国假加班费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不得安排工作人员超时限加班。

9.3校方提供的物业办公休息所需的办公场所,但相关生活设施由成交单位自行提供(如桌椅凳、橱柜、电扇、空调、电脑等)。

9.4保洁工作中所需的物品由成交单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拖把、扫帚、水桶、抹布、消毒液、卫生球,工具及相关设备,),包含在成交价中,但要附有明细。

9.5学校对当班人员提供工作午餐

9.6学校委派专门部门负责成交方日常工作的监管、协调、考核。

9.7学校与派驻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人员由成交单位自行管理,成交单位和派驻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成交单位自负,与本校无涉。

五、综合说明

1.响应报价要求:

响应总报价一次报定,包括在承包期内保洁综合服务需要的服务管理内容、耗材、通讯、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其它临时性杂项应急服务费、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规定。

2)必须具有三级或三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

3)非南通市注册的供应商必须在南通市范围内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并具有适应本项目需要的人员、工具和设备。

注: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供应商所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为无效询价响应文件。

3.合同主要条款:

①采购标的物的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②采购货物的付款步骤:

按月结算费用,每月末(次月初)成交单位根据采购人对本月的考核结果得出实际支付金额开具发票,同时成交单位须提供本月为采购人所服务的物业管理人员支付的保险单据(如成交单位未能提供相关人员的保险单据,则采购人将根据市场状况为物业管理人员购买保险,所需费用在本月支付费用中予以扣除),发票必须背书成交单位的收款银行和帐号,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合同编号。由采购人汇入成交单位开户银行(付款方式如有变更,按财政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每月支付的合同价款=∑(成交金额/合同期内总月数×当月考核得分折合的比率)

4.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①响应文件的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2)保洁人员配备方案 (需提供维护人员的配备方案《人员配备一览表》,并应体现相关的人员资质、人员职称、工作年限、所任职务等)。

3)保洁服务方案和企业管理制度。

4)保洁所需的设备、工具等及所投入的数量及使用方案。

5)《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6)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资质文件等

注:若询价响应单位询价响应文件中实质性响应条款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则该询价响应文件为无效询价响应文件。

②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密封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为一份,需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每页须加盖公章;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应有供应商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本询价通知书编号。

不按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询价响应文件。

5.询价响应评审办法: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且未超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单位为成交供应商。

6、纸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月10日9:30时 地点:紫石楼五楼会议室

7.采购单位:海安县紫石中学

人:严领海

联系电话:1896278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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