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城乡垃圾收运一体化工程项目车辆保险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0日
沅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沅陵县城乡垃圾收运一体化工程项目车辆保险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沅陵县城乡垃圾收运一体化工程项目车辆保险服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202311008 3、委托代理编号:YLXZFCG-2023-038 4、采购项目预算:98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周期:一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服务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沅陵县城乡垃圾收运一体化工程项目车辆保险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据实结算) 98万 98万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每日08: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沅陵县政府采购中心(县政府办公大楼一楼121室)。 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资料应加盖单位原始公章)。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09: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日09: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沅陵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沅陵县政府办公大楼二楼东) 七、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本公告函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 系 人:金先生 电 话:18274524955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沅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地 址: 沅陵县城鸳鸯桥头(北) (3)联系人:金先生 (4)邮 编: 419600 (5)电 话:18274524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沅陵县政府采购中心 (2)地 址:县政府办公大楼一楼121室 (3)联系人:瞿先生 (4)邮 编: 419600 (5)电 话:18974519115 附件一: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 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 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财 库〔2020〕46 号 ),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 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 湘财购〔2019〕27 号 ),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 ( 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 (单位) 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 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授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