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3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咸阳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104-610461-04-01-39025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招标人为咸阳启点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科一路以西,高科二路以东,纬二路以北,纬一路以南。
2.2工程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7484.14平方米,主要建设17栋高层,配套建设地下车库、小区道路、绿化、幼儿园、社区服务用房、供电供水供暖等设施,容积率小于2.9。
2.3项目投资总额:170988万元,其中本次招标采购估算金额:1600万元。
2.4计划工期:分期按招标人指令供货,自招标人通知其供货后在60日历天/批内交货,当电梯设备到货,自招标人提供满足安装条件的井道、招标人签署开工报告之日起,投标人在30日历天/批内按招标人要求的批次在招标人项目所在地完成电梯设备的安装。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天地源•和樾溪谷项目电梯供货及安装   标段编号:E6104003516k3s734qp1001     标段类型:货物
2.6 招标范围:天地源•和樾溪谷项目电梯供货及安装;本次招标电梯共计53台,电梯详细参数及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内容,包括53台电梯的供货(包括设备、随机配附件、工具等)、货物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就位(系统安装集成)、电梯五方通话电缆及相关设备安装、机房配电柜至电梯控制柜电缆材料安装、设计、施工、成品保护等、地板施工、电梯视频监控摄像头孔位预留、电梯井道照明、井道插座(包含管线,灯具及插座)、附体外包板的材料、施工、电梯视频监控的监控线缆敷设、调试、验收费和售后服务等,并承担完成前述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价、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辅材费、保险费及投标人提供的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包括售前和售后)所需费用等投标人履行本招标文件约定全部义务的全部有关费用】,不接受投标人只对部分产品的投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预审要求:
(1)申请人为制造商的: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B级(含)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含)以上);若制造商已按“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申请或换领新的资质的,则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不分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申请人为代理商的: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含)以上),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相关资质证书(详见第1条制造商要求)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若代理商已按“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申请或换领新的资质的,则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B级及以上资质、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安装(含修理)(不分级)),同时提供制造商的相关资质证书(详见第1)条制造商要求)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3.2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须具有类似业绩。(单个合同签约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申请人为代理商的,近三年须具有类似业绩,同时提供制造商业绩合同)。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质量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人员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旧资质),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新资质);且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
3.4 代理商须持有针对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且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采购中同时参加资格预审申请。
3.6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申请人为代理商的,须同时提供制造商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7家。
5.投标确认时间
请于2023年3月8日8时00分至2023年3月14日17时0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投标确认。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2023年3月8日8时00分至2023年3月22日18时0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7.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为网上电子版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9时30分。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不递交纸质版。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7.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负责人;
9.2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9.3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9.5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本项目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访问地址:http://117.35.99.187: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qxianyang/login)。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6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7相关技术问题,请提前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阳启点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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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
邮  编:/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二环南路东段22号凯森盛世1号A座27层
邮 编:71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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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29-32036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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