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淮河干流王家坝至临淮岗段行洪区调整及河道整治工程濛河分洪道拓浚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技术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ifwwz0085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淮河水利委员会综合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刘女士0558-287763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552-3092285
中标公司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牛兰兰
公告正文
淮河干流王家坝至临淮岗段行洪区调整及河道整治工程濛河分洪道拓浚工程 水土保持验收技术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淮河干流王家坝至临淮岗段行洪区调整及河道整治工程濛河分洪道拓浚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技术咨询
项目编号:2023IFWWZ0085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5月30日
开标日期:2023年6月20日
淮河干流王家坝至临淮岗段行洪区调整及河道整治工程濛河分洪道拓浚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技术咨询中标候选人
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1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元整(¥ 1480000.00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
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牛兰兰、赵欣,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江苏省境内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合同金额:125.76万元,完
成时间:2018年10月30日;
2.项目名称: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里下河川东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服务,合同金
额:56.56万元,完成时间:2018年10月25日;
3.项目名称: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合同金额:90万元,完
成时间:2021年10月29日;
4.项目名称: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合同金额:106万元,完成时间:2021年1月19
日。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吉安路209号吉安大厦1号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伍拾陆万元整(¥ 1560000.00元)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吉安路209号吉安大厦1号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伍拾陆万元整(¥ 1560000.00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
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陈杭,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连云港民用机场迁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验收,合同金额:78万元,完成时间:2022年9月22日;
2.项目名称:槐泗河水系干河综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合同金额:78万
元,完成时间:2021年3月19日;
3.项目名称:扬州市乌塔沟综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合同金额:63万元,
完成时间:2022年12月5日;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60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 1400000.00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
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王童,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投标人业绩:/
招标人名称:淮河水利委员会综合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558-287763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项目负责人:王工,联系电话:0552-3092285
公示期: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5日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或
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2-3092285。
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水利部淮
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2-3092285。
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水利部淮
委治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2-309391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
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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