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国际机场 LNG(液化天然气)、CNG(压缩天然气) 供应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I1300000001017081002 |
招标公告名称: | 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国际机场分公司LNG(液化天然气)、CNG(压缩天然气)供应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0000001017081002002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
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正定县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单位: | 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内容: | |
1.项目概况 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响应政府环保减排号召,改善空气质量,为石家庄国际机场分公司能源中心的5台天然气锅炉采购保障天然气。本公司拟采购车辆运输天然气LNG(液化天然气)、CNG(压缩天然气),总量在50万方以上,作为机场管道天然气的辅助气源,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1.1项目编号:ZCZB-2017-1066 1.2项目名称: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国际机场分公司LNG(液化天然气)、CNG(压缩天然气)供应项目。 1.3项目模式:中标方负责在机场内建设连接点,连接机场能源中心锅炉房的天然气管道和提供调压设备,及保障期间安全供气管理和运营维护工作,保证天然气供应质量不低于国家二类天然气标准,且能满足招标方生产需要。招标方在合同期内以中标价格使用中标方天然气,并先预付天然气费用。 1.4项目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新城铺镇石家庄国际机场。 1.5项目规模:冬季采暖季供应天然气锅炉共五台,其中7.0MW燃气锅炉3台,2.8MW燃气锅炉2台,供暖期(标准期: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采购LNG(液化天然气)、CNG(压缩天然气)年总量在50万方以上;合同有效期为3年。 1.6施工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进行供气。 1.7招标范围:供应天然气含税单价(以m3为单位);包括在机场内建设连接点,连接至机场能源中心天然气管道施工建设和天然气调压设备等供气设施完善,及日常安全供气管理和运营维护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天然气单价含税报价最高限价4.0元/m3。 1.8用气量按照使用量据实结算。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2.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天然气销售或相关销售且需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 2.4 应具有稳定气源,且保证气源质量合格,需提供天然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资料(或同等效力证明资料)。 2.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17年 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地址: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2002室) 3.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克敏 电话:0311-68099822 15833975518 3.4报名时所需材料(以下所有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燃气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等证件。 3.5 标书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6 投标保证金5万元,中标和未中标保证金均全额退回;中标方需缴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 3.7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未按时开标,开标日期顺延至甲方通知日期。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递交地点的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不接受任何投标人逾期送达递交的投标文件。 4.2投标文件递交: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50号国际丽都2-1-1407。 5.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5.1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为: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50号国际丽都2-1-1407。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新城铺镇石家庄国际机场 联系人:张海云 15130166950 娄硕畅 1513116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