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临汾市医疗保障局公开招标临汾市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7/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10992022CGK00183
二、项目名称:临汾市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临汾市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项目 | 不限 | 批 | 报价:3920736(元) |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00号7层、8层 | 91140000672330619P | ||
2 | 临汾市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项目 | 不限 | 批 | 报价:206360(元) |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 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B座15层 | 91140100MA0KJRP522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临汾市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项目 | 临汾市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项目 | 洪洞县、汾西县、尧都区、乡宁县、大宁县、隰县、吉县、襄汾县、古县、永和县、蒲县、霍州市、曲沃县、安泽县、侯马市 | 临汾市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办 | 满足招标文件所需要求 |
2 | 临汾市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项目 | 临汾市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项目(第2包) | 翼城县、浮山县 | 临汾市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办 | 满足招标文件所需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步艳,席建民,史瑞武,陈晋宇,贾毅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汾市医疗保障局
地 址:临汾市开发区常兴西街城投大厦11号
联系方式:0357-7188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锣鼓桥东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联系方式:0357-2105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俊秀
电 话:0357-2105216
附件信息:
医保局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招标文件.docx医保局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招标文件.docx
102.1K
2022年6月22日(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名称:临汾市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410992022CGK00183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10一、总则8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目录
八、保密和披露17七、服务费17六、签订合同16五、评标程序和要求13四、开标13三、投标文件11
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31第七部分合同文本27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3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1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0九、询问和质疑17
3.预算金额:4600000元2.项目名称:临汾市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项目1.项目编号:1410992022CGK00183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5.采购需求:具体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为准,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投报全部,也可投报一包或多包。第2包:515900.00元第1包:4084100.00元4.最高限价:第2包:515900.00元第1包:4084100.00元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6月22日00时00分00秒至6月29日23时59分59秒三、投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时间及开启时间3.评审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评审的方式进行,依据上传至系统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集采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评审。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集采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评审。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集采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集采机构将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1.投标方式: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采用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二、投标、开标方式及评审方式
7、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1室评标2室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7月12日9时00分5、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2年7月12日9时00分至9时30分4、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7月12日9时00分3、响应文件上传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官网政采云平台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官网政采云平台
项目联系人:耿桦地址:临汾市开发区常兴西街投资大厦11层单位名称:临汾市医疗保障局采购人基本信息四、基本信息8、CA办理方式:①线上办理:通过政采云平台办理;②线下办理:咨询电话:0357-21289664006530200
联系电话:0357-2105216联系人:陈俊秀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锣鼓桥东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单位名称: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集采机构基本信息联系电话:0357-7188599
1.适用范围总则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 容\n | \n说明与要求\n |
\n1\n | \n投标人应\n具备的资格要求\n | \n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n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否\n3.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并具备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n |
\n2\n | \n投标文件\n(资格证明文件)\n | \n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 格式见第八部分) \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n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n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n2.投标函( 格式见第八部分)\n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n4.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n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n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5.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n按照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n说明:\n1.第4项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n2.本项目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n |
\n3\n | \n投标文件\n(商务技术文件)\n | \n1.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n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n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n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n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n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n2.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n3.开标报价一览表( 格式见第八部分)\n说明: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n |
\n4\n | \n投标保证金\n | \n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n |
\n5\n | \n投标有效期\n | \n90个日历天(自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之日起计算)\n |
\n6\n | \n政府采购\n相关政策要求\n(如涉及的话)\n | \n1.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n(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n(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n2.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n(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须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n(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n3.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n(1)投标货物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n(2)投标人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需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n4.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n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涉及计算机产品或硬件产品内预装软件的,投标人须填写《正版软件承诺》(格式见第八部分)。\n5.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n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n6.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的要求:\n(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n(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n(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n(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n(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n7.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要求:\n(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n(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或服务,享受投标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n8.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n(1)投标人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标产品价格折扣。\n(2)投标人投标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如实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格式见第八部分)。\n9.涉及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要求:\n(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n(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n(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10.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n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格式见第八部分)。\n |
\n7\n | \n现场勘查\n(或标前答疑会)\n | \n无\n |
2.4“货物”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集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2“集采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2.1“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2.定义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
3.合格的投标人2.9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2.8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含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含本数。2.7本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2.6“电子印章”指可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正确读取印章信息的电子印章(电子印章包含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自然人电子印章)。2.5“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5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5.1通知的告知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集采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投标费用(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八部分。(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6.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及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保证金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集采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投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投标人及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获取,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获取。5.2通知的获取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采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及潜在供应商也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更正公告中查看本项目是否发布更正公告。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投标邀请7.1招标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7.招标文件的内容二、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第七部分合同文本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8.1集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6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集采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集采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集采机构解释为准。7.4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3集采机构开标后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10.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集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9.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投标文件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集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投标人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11.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报出的总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11.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投标报价10.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格式的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部分。10.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开标报价一览表。
12.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2.投标文件填写说明11.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填写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11.6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1.5投标人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含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11.4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投标有效期限12.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2.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3开标报价一览表须按格式统一填写。12.2招标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
15.1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响应文件进行上传并解密。不论何种原因,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撤回电子响应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4.3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成册的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14.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须在“盖章”、“印章”、“公章”“签章”等处盖电子印章。14.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4.投标文件的签署
17.开标及其有关事项四、开标16.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6.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2集采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8.1集采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相关职责。18.项目组织五、评标程序和要求17.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集采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集采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标。17.2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自行查看开标结果,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的,系统在30分钟后默认为开标结果已被投标人确认。17.1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20.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及评标事务,出具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评标报告。20.1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20.组建评标委员会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资格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9.投标人资格审查18.2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依据上传至系统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因不可抗因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集采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评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集采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评标。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2.1审查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22.评审中遵循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
(1)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22.2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2.3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原则调整确认,投标人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比较与评价23.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标的物名称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全部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标或获取中标人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5.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25.评审复核24.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评标方法、中标条件以及评分细则进行。24.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
(2)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的;(1)有恶意串通的;25.2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评标委员会评审组长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27.编写评标报告26.2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6.1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6.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29.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29.采购项目废标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采购人、集采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8.评标过程保密
六、签订合同29.2废标后,集采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废标结果公告。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3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31.签订合同30.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2集采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30.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集采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中标通知
八、保密和披露集采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32.服务费七、服务费31.3本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1.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九、询问和质疑34.2在集采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集采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4.1集采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4.披露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3.保密
36.书面询问的资料要求及答复35.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进行书面询问或质疑的,须向集采机构当面递交纸质询问函或质疑函,集采机构向询问或质疑供应商出具《供应商询问/质疑告知函》,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递交询问函或质疑函。35.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评审过程、采购结果进行书面询问或质疑的,须向集采机构当面递交纸质询问函或质疑函。35.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采购人口头提出询问。35.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评审过程、采购结果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集采机口头提出询问。35.询问和质疑的接收方式
36.2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书面询问的,由采购人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做出书面答复。(4)询问函原件(3)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6.1投标人书面询问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对评审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审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7.书面质疑的资料要求及答复36.3对招标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评审过程、采购结果书面询问的,由集采购机构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做出书面答复。
(5)质疑函原件。(4)质疑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3)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7.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7.3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37.6质疑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7.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提出质疑的,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37.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集采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
37.7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集采机构、采购人终止质疑处理。(6)答复质疑的日期。(5)质疑答复人名称;(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商务要求第四部分采购需求(3)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7.8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第二包)4、履约保证金:无3、付款方式:按季/月支付2、服务地点:洪洞县、汾西县、尧都区、乡宁县、大宁县、隰县、吉县、襄汾县、古县、永和县、蒲县、霍州市、曲沃县、安泽县、侯马市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1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服务履行期限原则上为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第一包)
1、强制性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报产品中如包含“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二、实质性要求(第1包、第2包均为以下要求)4、履约保证金:无3、付款方式:按季/月支付2、服务地点:翼城县、浮山县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1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服务履行期限原则上为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2、投标人须在服务区县内实现合署办公;1、投标人须建立医疗救助专业队伍;三、服务要求(第1包、第2包均为以下要求)4、其他强制性要求或标准:无3、正版软件承诺: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2、信息安全产品: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目录附后,8类13项),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二)技术要求响应内容的作用: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要求响应内容是评审小组及其成员评定投报服务内容是否实质性响应公开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依据。(一)投标人应按照技术要求中的序号顺序编制技术要求响应内容。技术要求内容详见本部分技术需求书。技术要求说明:服务内容前加‘★’号的为必须满足项(符合性审查内容说明:服务内容前加‘★’号的为必须满足项(符合性审查内容)3、商保公司应加强对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切实保障特殊人群待遇享受,建设完善的“一站式”即时结算信息系统,加强对救助对象就医行为的监督,核实就医事实,开展医疗巡查工作。
投标人须保持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随时准备对评标委员会在平台上的询问予以解答。五、其他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要求响应内容。2.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主要辅材(若有的话,投标人按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自行列表响应);1.能够证明投报服务内容满足公开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报服务技术指标的检测报告/官网链接/功能截图/产品彩页/详细的技术说明文件/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文件等;(三)技术要求响应内容的要求: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技术参数前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主要技术指标(符合性审查内容);未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一般性技术指标(评审考量内容)。1.招标方式采购的非单一产品货物类项目应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货物名称前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所有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说明:(第1包、第2包技术需求书均为以下要求)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服务\n类型\n | \n服务内容及标准\n |
\n1\n | \n救助对象\n | \n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特殊病患者、在乡重点优抚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低收入救助对象。\n |
\n2\n | \n救助范围\n | \n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特殊病患者、在乡重点优抚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低收入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购药发生的目录内剩余费用。\n |
\n3\n | \n保障水平\n | \n1.特困人员目录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给予保障。返贫致贫人口目录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省内住院单次目录内费用综合支付比例达不到90%的,救助到90%。低保对象目录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6万元。经三重制度支付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n2.低收入救助对象。县级医保部门要建立依申请救助机制,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按照个人申请,县级医保部门审批的程序实施医疗救助,对符合医疗救助的低收入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后,本年度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40%的比例救助,年度封顶线为1万元。\n3.特殊病患者。戈谢病、庞贝氏病患者,各项保障报销后的合规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6万元。\n4.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是医疗救助的重要形式,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付费,限额内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和患者共同负担,超过限额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其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对确需到上级医疗机构或异地就医的,应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手续。身患省定26类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限额内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医疗救助基金救助20%(不受医疗救助年度封顶线限制);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医疗救助基金救助10%(不受医疗救助年度封顶线限制)。\n5.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经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后,目录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到70%,年度最高救助限额6万元。\n6.要加大门诊医疗救助力度,门诊和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额。自2022年1月1日起,纳入全省统一的门诊慢性病病种保障范围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后,剩余部分特困人员按60%、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按30%的比例给予救助,住院管理的按次实施救助,限额管理的年底一次性救助。符合享受门诊特药保障政策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特药保障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后,剩余部分特困人员按20%、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按10%的比例救助。\n7.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和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费用,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防止因病返贫致贫。本年度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超过上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5%的部分,按 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6万元。\n |
\n4\n | \n工作内容\n | \n针对医疗救助对象的救助政策宣传、业务受理、费用审核、现场稽核、异地调查、外伤患者的调查取证、医院合作、运行统计分析、救助档案管理等,以及协助各级医保部门对救助对象的其他服务。\n |
3.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说明: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容\n | \n标准\n |
\n1\n | \n投标人代表的证明\n | \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n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n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n内容齐全。\n |
\n2\n | \n投标函\n | \n《投标函》内容齐全,电子印章符合要求。\n |
\n3\n | \n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 | \n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n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n |
\n4\n | \n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 | \n《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n |
\n5\n | \n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n | \n《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n |
\n6\n | \n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 | \n《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n |
\n7\n | \n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n | \n《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n |
\n8\n | \n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 | \n《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n |
\n9\n | \n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n | \n投标人提供符合本项目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n资格条件符合要求,扫描件清晰。\n |
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2条规定的原则。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说明: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容\n | \n标准\n |
\n1\n | \n投标文件的报价\n | \n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n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n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n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n |
\n2\n | \n采购需求\n | \n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n |
\n2\n | \n采购需求\n | \n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实质性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n |
\n2\n | \n采购需求\n | \n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标注“★”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n |
\n2\n | \n采购需求\n | \n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技术要求”中标注“★”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n |
(五)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涉及计算机产品或硬件产品内预装软件的,投标人须填写《正版软件承诺》。(四)投标人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投标人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三)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二)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一)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10%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七)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六)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十)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2.投标人投标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如实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投标人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标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九)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
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三、无效投标的情形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十一)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
(第一包)第一部分:商务、技术和服务评分本项目第1包、第二包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细则如下: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四、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审因素\n | \n评分细则\n | \n分值\n(共90分)\n |
\n1\n | \n投标人投诉服务评价\n | \n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1年四个季度的“万张保单投诉量”进行评分。四个季度平均投诉量每万张: ①0.1件(含)以下的得12分; \n②0.1-0.2件(含)的得9分; \n③0.2-0.3件(含)的得6分; ④0.3-0.4件(含)的得3分; ⑤0.4件以上不得分\n说明:以中国银保监会在官网披露的四个季度的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为准。\n | \n12\n |
\n2\n | \n同类合同案例\n | \n同类项目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投标人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作为证明,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不得分。投标人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年度内签署的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的得1分,最高5分。\n | \n5\n |
\n3\n | \n信息系统建设\n | \n投标人须建立独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实现与基本医保系统实时对接,同时该系统还需具备结算复核功能、数据统计功能、疾病分类管理功能、人员信息管理功能。评分标准: ①实现与基本医保信息系统对接,在项目实施服务区域内每实现一个县域的系统对接得1分,最高17分; \n②系统具备结算复核功能、疾病分类管理功能、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每具备上述一个功能得1分,最高得3分。\n | \n20\n |
\n4\n | \n服务人员配置\n | \n投标人应为该项目配备专业服务团队。评分标准: ①服务团队人员高于20人(含)的得6分,低于20人不得分;\n②服务团队中,医学背景专业人员占比达40%(含)以上得6分,20%(含)-40%得3分,低于20%不得分。\n说明:投标人需提供医学背景专业人员的医学类毕业证、资格证,劳动关系证明,2021年全年缴纳任一项社保的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n | \n12\n |
\n5\n | \n医疗风险\n管控能力\n | \n①具备医疗风险管控体系,并制定了医疗风险管控具体实施方案;\n②组建了专业的医疗风险管控队伍,能够进行有效的医疗过程管理,能够进行医疗审核、医疗调查和巡查;\n③医疗风险管控措施有效落实,对不合理医疗费用和虚假费用能够有效管控,并以案例说明;\n④参与医保部门飞行检查或稽核工作,提供具体人员在投标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参加此类活动的印证资料。 \n以上4项,投标人每响应一项得4分,最高16分。\n | \n16\n |
\n6\n | \n制度管理\n | \n投标人须提供为服务该项目的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等。\n说明: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7分。\n | \n7\n |
\n7\n | \n服务实施方案\n | \n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服务方案。该实施方案的制定要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出发制定。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方案、风险管理方案、保障支持方案、理赔服务承诺、增值服务方案等内容。\n说明:上述内容每响应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n | \n10\n |
\n8\n | \n“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n | \n根据项目需求,在实施服务区域内,须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n①已开展一站式结算服务的,得4分(需提供与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的支付凭证);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的得2分。\n②实现与医保部门合署办公的得4分;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实现合署办公的得2分。\n说明: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如不能提供不得分。\n | \n8\n |
第二部分:价格评审(第二包)第一部分:商务、技术和服务评分注:根据《临汾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服务类项目结算评审表》(临财评服【2022】35号)评审结果,该项目审定金额为“按医疗救助赔付金额的5%”。各投标人需依据评审结果,将本次投标所报费率严格控制在5%以下。第二部分:价格评审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评审项目\n | \n评分标准\n | |
\n报价\n(满分10分)\n | \n评标基准价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n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分值\n | |
\n报价\n(满分10分)\n | \n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n | |
\n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n | \n中小企业\n | \n1. 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n2. 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10%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n3.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n4. 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n5. 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n |
\n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n | \n监狱企业\n | \n1. 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n2. 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n3. 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 |
\n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n | \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n | \n1. 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2.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n(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n(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n(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n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n(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n(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n(7)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n(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n |
\n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n | \n创新产品\n创新服务\n | \n1. 投标人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标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2. 投标人投标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如实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n3.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n |
\n序号\n | \n评审因素\n | \n评分细则\n | \n分值\n(共90分)\n |
\n1\n | \n投标人投诉服务评价\n | \n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1年四个季度的“万张保单投诉量”进行评分。四个季度平均投诉量每万张: ①0.1件(含)以下的得12分; \n②0.1-0.2件(含)的得9分; \n③0.2-0.3件(含)的得6分; ④0.3-0.4件(含)的得3分; ⑤0.4件以上不得分\n说明:以中国银保监会在官网披露的四个季度的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为准。\n | \n12\n |
\n2\n | \n同类合同案例\n | \n同类项目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投标人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作为证明,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不得分。投标人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年度内签署的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的得1分,最高5分。\n | \n5\n |
\n3\n | \n信息系统建设\n | \n3、信息系统建设\n投标人须建立独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实现与基本医保系统实时对接,同时该系统还需具备结算复核功能、数据统计功能、疾病分类管理功能、人员信息管理功能。评分标准: ①实现与基本医保信息系统对接,在项目实施服务区域内每实现一个县域的系统对接得1分,最高17分; \n②系统具备结算复核功能、疾病分类管理功能、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每具备上述一个功能得1分,最高得3分。\n | \n20\n |
\n4\n | \n服务人员配置\n | \n4、服务人员配置\n投标人应为该项目配备专业服务团队。评分标准: ①服务团队人员高于5人(含)的得6分,低于5人不得分;\n②服务团队中,医学背景专业人员占比达40%(含)以上得6分,20%(含)-40%得3分,低于20%不得分。\n说明:投标人需提供医学背景专业人员的医学类毕业证、资格证,劳动关系证明,2021年全年缴纳任一项社保的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n | \n12\n |
\n5\n | \n医疗风险\n管控能力\n | \n5、医疗风险管控能力\n①具备医疗风险管控体系,并制定了医疗风险管控具体实施方案;\n②组建了专业的医疗风险管控队伍,能够进行有效的医疗过程管理,能够进行医疗审核、医疗调查和巡查;\n③医疗风险管控措施有效落实,对不合理医疗费用和虚假费用能够有效管控,并以案例说明;\n④参与医保部门飞行检查或稽核工作,提供具体人员在投标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参加此类活动的印证资料。 \n以上4项,投标人每响应一项得4分,最高16分。\n | \n16\n |
\n6\n | \n制度管理\n | \n投标人须提供为服务该项目的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等。\n说明: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7分。\n | \n7\n |
\n7\n | \n服务实施方案\n | \n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服务方案。该实施方案的制定要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出发制定。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方案、风险管理方案、保障支持方案、理赔服务承诺、增值服务方案等内容。\n说明:上述内容每响应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n | \n10\n |
\n8\n | \n“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n | \n根据项目需求,在实施服务区域内,须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n①已开展一站式结算服务的,得4分(需提供与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的支付凭证);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的得2分。\n②实现与医保部门合署办公的得4分;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实现合署办公的得2分。\n说明: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如不能提供不得分。\n | \n8\n |
\n评审项目\n | \n评分标准\n | |
\n报价\n(满分10分)\n | \n评标基准价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n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分值\n | |
\n报价\n(满分10分)\n | \n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n | |
\n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n | \n中小企业\n | \n(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n(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10%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n(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n(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n(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n |
\n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n | \n监狱企业\n | \n(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n(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n(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 |
\n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n | \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n | \n(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n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n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n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n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n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n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n(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n |
\n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n | \n创新产品\n创新服务\n | \n(1)投标人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标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2)投标人投标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n(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n |
一、服务条款供方在临汾市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公开招标采购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方:需方:第七部分合同文本注:根据《临汾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服务类项目结算评审表》(临财评服【2022】35号)评审结果,该项目审定金额为“按医疗救助赔付金额的5%”。各投标人需依据评审结果,将本次投标所报费率严格控制在5%以下。
三、合同资金支付合同总金额包含包装、仓储、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税费、保险费、供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以及验收合格之前与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费用。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人民币(大写):(小写):¥二、合同总金额(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清单后附)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服务:
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及时间:供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完毕供方责任,供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月后(____)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____%)的履约保证金。四、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退还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验收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需方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按合同规定将款项支付到约定的供应商账户。资金支付方式:
七、交验2.交货地点:1.交货期限:六、交货供方向需方承诺:五、售后服务及承诺
八、需方责任5.需方要按照招标文件中的验收标准来进行验收,按照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执行。4.供方交付产品中的软件应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供方自行承担。3.供方所供商品包装需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需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必要时需方可要求供方提供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检测报告。2.交货时供方就所投产品提供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产品说明书等,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供方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需方的合法权益,供方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1.验收由需方组织进行,必要时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需方验收供方所交的货物后要制作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验收结果须供需双方共同确认。
2.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的,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九、供方责任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5.供方在履约中,未履行供方责任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4.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____%)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3.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____%)的违约金。2.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商品包装、快递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____%)的违约金。1.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向供方偿付合同款总额(____%)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____)日,供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需方向供方退还已收到的货物及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十、违约责任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不可抗力9.符合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及时间,需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每逾1日需方向供方偿付履约保证金总额(____%)的滞纳金。8.因需方原因导致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釆购合同的,需方应当对供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供,贴偿或者补偿金额:(____)。7.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绐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6.供方在履约中,未完全履行供方责任的,需方可按(____%)扣除履约保证金。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____)份。1.合同由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需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争议解决
需方(章):供方(章):4.项目验收标准、程序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2.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1.招标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地址:地址: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日期:年月日本合同的签署地:
项目名称:(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资格证明文件格式3.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
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页码目录资格证明文件二〇年月日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项目编号:
7、联合体投标协议(若有的话)………………………………………………6、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5、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4、《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函……………………………………………………………………………
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一)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格式
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
我(姓名),身份证号:,职务: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年月日
\n\n\n\n\n\n | \n |
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投标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我方对以下内容作出完全响应: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函(二)投标函格式附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n\n\n\n\n\n | \n |
6.我方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导致投标无效。5.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4.我方承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之日起计算)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报价、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
12.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我方如果在投标文件解密后规定的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对贵方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9.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8.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7.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地址: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16.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我方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法人电子印章)投标人代表姓名:电话: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承诺本单位/本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3.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承诺本单位/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本单位/个人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投标人代表姓名:电话:地址: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7.承诺本单位/本人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将不良行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6.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投标(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六)联合体投标注意事项按照投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五)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法人电子印章)
甲方:联合投标各方:《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一、各方一致决定,以____________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商务技术文件格式20年月日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甲方(法人电子印章):乙方(法人电子印章):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包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目录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检查文件)二〇年月日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
(一)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说明:供应商/投标人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构成页签下,若某一节点无对应文档,则该节点无需上传内容,系统在该节点界面会显示空白,此为正常情况。(2)其他响应文件(能够证明投标标的物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官网链接/功能截图/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详细的技术说明文件/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文件等)(1)货物、服务技术偏离表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一)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实质性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二)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中的内容(例如: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等内容)进行响应。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包号/序号\n | \n货物\n名称\n | \n品牌\n | \n规格型号\n | \n产地及厂家\n | \n数量\n | \n单价\n | \n小、微企业\n产品价格总价\n | \n残疾人福利单位\n产品价格总价\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小、微企业产品价格合计:\n | \n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合计:\n |
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包号)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小、微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说明: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法人电子印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3.…………
日期: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包号: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1.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说明: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二)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集采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包号/序号\n | \n产品名称\n | \n品牌\n | \n规格型号\n | \n产地及厂家\n | \n数量\n | \n单价\n | \n总价\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n |
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三)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2.投标人投标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1.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格式资料: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包号/序号\n | \n产品名称\n | \n制造商\n | \n产品型号\n | \n认证证书编号\n | \n认证证书有\n效截止日期\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正版软件承诺正版软件承诺格式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以下产品为信息安全产品,如有涉及的内容,投标文件中时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信息安全产品说明日期: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产品类别\n | \n产品名称\n | \n产品的定义和适用范围\n |
\n1、边界安全\n | \n1)防火墙\n | \n防火墙产品是指一个或一组在不同安全策略的网络或安全域之间实施网络访问控制的系统。\n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以防火墙功能为主体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2)其它网络产品中的防火墙模块;不适用个人防火墙产品。\n |
\n1、边界安全\n | \n2)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n | \n网络安全隔离卡是指安装在计算机内部,能够使连接该计算机的多个独立的网络之间仍然保持物理隔离的设备。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是与配套的安全隔离卡一起使用,适用于单网布线环境下,使同一计算机能够访问多个独立的网络,并且各网络仍然保持物理隔离的设备。\n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安全隔离计算机;(2)安全隔离卡;(3)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n |
\n1、边界安全\n | \n3)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n | \n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是指能够保证不同网络之间在网络协议终止的基础上,通过安全通道在实现网络隔离的同时进行安全数据交换的软硬件组合。\n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2)安全隔离与文件单向传输产品。\n |
\n2、 通信安全\n | \n4)安全路由器 \n | \n安全路由器是指为保障所传输数据完整性、机密性、可用性,应用于重要信息系统的,具备IKE密钥协商能力,端口IPSec硬件线速加密能力的路由器。 \n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分:集成了IPSec/SSL,以及防火墙、入侵检测、安全审计等一种或多种安全模块的路由器,仅接入公用电信网的路由器除外。\n |
\n3、身份鉴别与访问控制\n | \n5)智能卡COS\n | \n智能卡芯片操作系统(COS-Chip Operating System)是指在智能卡芯片中存储和运行的、以保护存储在非易失性存储器中的应用数据或程序的机密性和完整性、控制智能卡芯片与外界信息交换为目的的嵌入式软件。\n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采用接触或/和非接触工作方式的智能卡的COS;(2)其它被集成或内置了的COS。\n |
\n4、数据安全\n | \n6)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n | \n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是指实现和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和恢复过程的软件。\n适用的产品范围为:独立的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软件产品,不包括数据复制产品和持续数据保护产品。\n |
\n \n \n \n5、基础平台\n \n | \n7)安全操作系统\n | \n安全操作系统是指从系统设计、实现、使用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遵循一套完整的系统安全策略,并实现了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划分准则》所确定的安全等级三级(含)以上的操作系统。\n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独立的安全操作系统软件产品;(2)集成或内置了安全操作系统的产品。\n |
\n \n \n \n5、基础平台\n \n | \n8)安全数据库系统\n | \n安全数据库系统是指从系统设计、实现、使用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遵循一套完整的系统安全策略,并实现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划分准则》所确定的安全等级三级(含)以上的数据库系统。\n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独立的安全数据库系统软件产品;(2)集成或内置了安全数据库系统的产品。\n |
\n6、内容安全\n | \n9)反垃圾邮件产品\n | \n反垃圾邮件产品是指对按照电子邮件标准协议实现的电子邮件系统中传递的垃圾邮件进行识别、过滤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n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透明的反垃圾邮件网关;(2)基于转发的反垃圾邮件系统;(3)与邮件服务器一体的反垃圾邮件的邮件服务器;(4) 安装于已有邮件服务器上反垃圾邮件软件。\n |
\n7、评估审计与监控\n | \n10)入侵检测系统(IDS) \n | \n入侵检测系统指通过对计算机网络或计算机系统中的若干关键点收集信息并对其进行分析,发现违反安全策略的行为和被攻击迹象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n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网络型入侵检测系统;(2)主机型入侵检测系统。\n |
\n7、评估审计与监控\n | \n11)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 \n | \n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指利用扫描手段检测目标网络系统中可能被入侵者利用的脆弱性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n适用的产品范围为:网络型脆弱性扫描产品;不适用:主机型脆弱性扫描产品;数据库的脆弱性扫描产品;WEB应用的脆弱性扫描产品。\n |
\n7、评估审计与监控\n | \n12)安全审计产品 \n | \n安全审计产品指能够对网络应用行为或信息系统的各种日志实行采集、分析,形成审计记录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n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将主机、服务器、网络、数据库及其它应用系统等一类或多类作为审计对象的产品。\n |
\n8、应用安全\n | \n13)网站恢复产品\n | \n网站恢复产品是对受保护的静态网页文件、动态脚本文件及目录的未授权更改及时地进行自动恢复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n适用的产品范围为:针对静态网页文件、动态脚本文件及目录进行自动恢复的产品。\n |
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
1.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日期: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包号/序号\n | \n产品名称\n | \n制造商\n | \n产品型号\n | \n产品认证证书号\n | \n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标报价一览表(五)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四)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
\n\n\n\n\n\n\n\n\n\n\n\n\n\n服务名称\n | \n |
\n总投标报价\n | \n大写 (费率)\n小写 (费率)\n |
\n备注\n | \n |
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法人电子印章)说明: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