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温宿县2022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补充资金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2.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8/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sfs-2022-67-02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公司温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招标联系人李静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豪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安春15299801999
中标公司金华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32.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WSFS-2022-67-02
二、项目名称: 温宿县2022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补充资金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温宿县2022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补充资金项目 | 3万亩高标准农田(土地平整)勘察(测)设计 | 1 | 批 | 报价:325000(元) | 金华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宝莲广场B座16层 | 913307011472819783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温宿县2022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补充资金项目 | 温宿县2022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补充资金项目 | 对温宿县2022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勘察(测)设计 | 满足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达到相应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 | 甲乙双方自行约定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巧玲,张慧,张玉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根据发改价格【2015】229号文件收取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宿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地 址:温宿县
联系方式:13565685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豪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兴业街6号水木华庭小区二号楼一单元202室
联系方式:15299801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安春
电 话:15299801999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温宿3万亩(土地平整)补充资金项目.doc招标文件-温宿3万亩(土地平整)补充资金项目.doc
435.3K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温宿3万亩(土地平整)补充资金项目.doc 招标文件-温宿3万亩(土地平整)补充资金项目.doc
二○二二年八月采购代理机构:新疆豪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温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WSFS-2022-67-02温宿县2022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补充资金项目
电话:13565685266联系人:李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温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名称:温宿县2022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补充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目录联系地址:阿克苏市兴业街6号水木华庭小区二号楼一单元202室电话:15299801999联系人:彭安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豪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第一章磋商公告3目录1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1
6.询问165.踏勘现场15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153.保密152.合格的供应商14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14
12.响应报价1811.响应文件的组成1810.磋商文件179.采购代理服务费168.履约担保167.偏离16
18.开标、磋商、成交2017.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19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915.响应文件的递交19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8
2.项目定位341.项目概况34第三章采购需求3121.其他需补充的内容2920.投诉2819.质疑28
2.2初步评审表322.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322.评分标准321.相关要求32第四章评审办法313.规划设计要求、设计成果要求35
4.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44.1初步评审标准344.评审标准343.评审方法332.4技术部分332.3商务部分33
第五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375.4评审结果355.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5.2详细评审355.1初步评审345.评审程序34
温宿县2022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补充资金项目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磋商公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7第三部分专用条件46第二部分通用条件42第一部分协议书3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温宿县2022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补充资金项目项目编号:WSFS-2022-67-02一、项目基本情况温宿县2022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补充资金项目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8日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
预算金额(元):350000数量:1标项名称:温宿县2022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补充资金项目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元):350000预算金额(元):35000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日期执行备注:简要规格描述:3万亩高标准农田勘察(测)设计单位:批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时间:2022年08月08日至2022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须具备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测绘丙级(含)及以上测绘资质、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建筑企业信息登记报送;(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系统(http://www.ccgp.gov.cn/search/cr/)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系统(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公章﹚(4)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5)此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自定义(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8日10:30(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上传以下资料清晰原件扫描件(PDF),否则不予认可。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最终资格资质的通过或合格。(1)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3)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4)近六个月(连续)的社保(需有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明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完税证明;(5)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开启时间:2022年08月18日10:30(北京时间)
7.本公告同时在阿克苏人民政府网和温宿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6.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特别提示:
地址:阿克苏市兴业街6号水木华庭小区二号楼一单元202室名称:新疆豪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3565685266地址:温宿县名称:温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15299801999项目联系人:彭安春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5299801999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名称:温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温宿县西大街10号 联系人: 李静 电话:13565685266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新疆豪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阿克苏市兴业街6号水木华庭小区二号楼一单元202室联系人:彭安春 电 话:15299801999 |
4 | 项目名称 | 温宿县2022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补充资金项目 |
5 | 项目编号 | WSFS-2022-67-02 |
6 | 资金来源 | 财政 |
7 | 采购内容 | 对温宿县2022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勘察(测)设计 |
8 | 最高限价 | 350000.00元(大写:叁拾伍万元整) |
9 | 质量目标 | 设计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规程 |
10 | 服务期 | 甲乙双方自行约定 |
11 | 服务地点 | 温宿县 |
12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 是□ 否 |
1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 | 报价有效期 | 自报价截止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 |
15 | 踏勘现场 | ☑ 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
16 | 履约保证金 | ☑ 不需要□ 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合同金额的6%(履约保证金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17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 □ 由采购人支付☑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18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 补充文件 |
19 |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 |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之日17点前 |
20 |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 | 从补充文件发布时间开始48小时内 |
21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3)须具备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4)测绘丙级(含)及以上测绘资质、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5)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建筑企业信息登记报送;(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系统(http://www.ccgp.gov.cn/search/cr/)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系统(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公章﹚(7)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8)此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2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 ☑ 不允许□ 允许。要求: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报价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报价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方案,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报价方案。 |
23 | 响应报价的范围 | 含税全包价。 |
24 | 响应报价的次数 | 本次响应报价实行两轮报价,原则上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
25 | 保证金的交纳 | (本项目不做要求) |
26 | 响应文件编制装订 | 1.响应文件装订成一册。2.封面设置。响应文件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响应文件完成时间。供应商全称填写“×××公司”。3.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不得缺少或者留空,响应文件不得加行、涂改、插字或者删除。4.响应文件正文用白色A4复印纸打印,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产品授权书、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应将这些材料放置在技术文件中,折叠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对齐,左侧胶装成册。 |
27 | 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 | 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不得由他人代签,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3.“报价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
28 | 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 | 响应文件应按包分别进行编制: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单独提供贰份正本签章齐全的PDF版U盘。 |
29 | 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 1.一个包(或者未分包项目)一个密封件为:响应文件密封件;注:一个密封件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2.密封件封套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包、供应商名称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
30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8日上午10点30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
3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2年08月18日上午10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
32 | 磋商小组 | 磋商小组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 |
33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34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是,每包确定一个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在相关媒介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个数: 3 |
35 |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 |
1 | 供应商在开标时需携带的验资文件 | (1)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企业需具备: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测绘丙级(含)及以上测绘资质、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应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4)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提供财务报表);(5)提供近六个月完税证明和盖有社保局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含法人及委托人的社保明细);(6)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系统(http://www.ccgp.gov.cn/search/cr/)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系统(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公章﹚(开标时需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2 | 定义 | 原件: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
2 | 定义 | 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相关网站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3 | 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 ☑ 不允许□ 允许,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
4 | 多包成交规则 | 分包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可以选择 / 个包报价,但只能成交/ 个包。供应商可依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多个包报价。若所投多个包的报价排位均第一,由供应商自行选择其中 个包成交;其他包参与报价排序,排序第一也不成交,成交顺延排序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
5 | 监督 | 本次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当地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6 | 场地费 |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需按规定缴纳场地服务费。 |
7 | 公证费 |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8 | 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 |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采购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
9 |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关于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扶持政策落实的规定:本项目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1、中小企业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中小企业报价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八。(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意: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3%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1.4《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供应商须知正文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2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合格的供应商1.6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1.5《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2.4.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4.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保密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资格。2.7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2.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5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
4.3时间单位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4.2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4.1语言文字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4.5参与采购活动费用4.4.2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响应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4.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4.4报价有效期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6.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询问5.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5.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踏勘现场
8.2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应当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8.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成交合同金额的6%。8.履约担保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7.偏离6.2询问及答复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10.磋商文件9.3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标准如下:9.2采购代理服务费在审批的项目预算中已经列支的,由采购人支付,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列支;在审批的项目预算中未列支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准计算并收取。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上的代理服务费实行收费上限,服务类代理服务费上限为300万元。9.采购代理服务费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 | 服务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0.8% |
500-1000 | 0.45% |
1000-5000 | 0.25% |
5000-10000 | 0.1% |
10000-100000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评审办法采购需求供应商须知采购公告10.1.1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0.1磋商文件的组成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确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2.1响应报价的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响应报价11.2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11.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12.7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报价进行唱标。12.6开标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12.5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谈判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12.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12.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12.2响应报价的次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供应商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13.3响应文件签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响应文件编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响应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2.8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15.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递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15.3.3递交响应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未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的;被授权代表未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的。15.3.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15.3.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15.3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7.1.2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17.1.1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和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1保证金的交纳17.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16.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在磋商文件没有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销其响应文件。16.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7.3.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7.3保证金的不予退还17.2.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17.2.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17.2保证金的退还17.1.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成交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5)经磋商小组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者其它违法行为的;(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3)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2)报价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2)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向磋商小组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并宣布有关纪律和磋商程序。(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的磋商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监督部门将视情况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18.1.竞争性磋商18.开标、磋商、成交17.3.2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国库。(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
注:在开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评标文件有疑问,询标内容汇总后将发起询标函,供应商应对询标函提出的问题做出澄清或说明。(7)供应商代表对磋商过程和磋商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磋商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5)通过评审后,将开启新一轮报价。(4)磋商小组开启供应商首次报价并进行初步审查和详细评审(只有初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方可进入磋商阶段。)(3)采购人代表及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8.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18.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磋商小组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18.3.2评审专家的抽取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及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只限一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8.3.1磋商小组的组成18.3磋商小组
18.3.6.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18.3.6.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做出评价;18.3.6磋商小组的职责:18.3.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采购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18.3.4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18.3.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18.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18.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18.3.7磋商小组的义务:18.3.6.5对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认定。18.3.6.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18.3.6.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8.3.7.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18.3.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18.3.7.6编写评审报告;18.3.7.5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8.3.7.4发现供应商在招报价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18.3.7.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18.3.8.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政府采购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18.3.8.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18.3.8.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8.3.8.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18.3.8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8.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
18.4.4符合性审查;18.4.3资格性审查;18.4.2组织推荐磋商小组组长;18.4.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18.4评审程序18.3.8.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18.4.10宣布评审。18.4.9编写评审报告;18.4.8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18.4.7磋商18.4.6澄清有关问题;18.4.5技术评审;
18.5.2符合性审查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18.5.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响应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响应无效。18.5.1.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18.5.1资格性审查18.5评审
18.6.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6澄清有关问题谈判小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各供应商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查。18.5.4技术评审18.5.3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采购人或者其委托公证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分别与供应商共同对其商务部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后,提交磋商小组审核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签字确认后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磋商小组做出的不合格或无效裁定。磋商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8.7磋商18.6.4.2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18.6.4.1响应文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单价明显不合理的可以进行纠偏;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18.6.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谈判小组在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时,除采购文件另有约定外,须进行修正的,应符合下列原则:18.6.3磋商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18.6.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18.8.1本项目评审办法为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3、2.4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18.8成交特殊情况及处置:(1)采购范围变化且总价不超过控制价的;(2)采购主材的市场价格明显降价的;(3)报价明细中个别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且无明确报价依据的;(4)最后一轮报价中最低报价相同的。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权予以废标或者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后继续报价。18.7.3磋商实行二轮报价,原则上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超过二轮报价的由磋商小组现场集体决定,但最后一轮报价前必须告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以最后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确定为无效报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予以废标。18.7.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8.7.1磋商前,磋商小组应核实供应商对统一磋商技术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等是否全部承诺或者确认。
18.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公告成交结果公示之后,发出成交通知书。18.9成交结果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18.8.5磋商结果应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8.8.4按照有关规定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须顺延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的,或者采购人推荐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的,其原响应报价不得超过原成交供应商响应报价与保证金之和,报经监督部门核准后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否则应予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18.8.3采购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并在采购活动开始前确定,由磋商小组按照上述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各供应商排列顺序,依照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出具评审报告,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18.8.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上述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确定排序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
18.10.2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18.10.1响应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18.10响应无效18.9.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8.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或者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8.10.8报价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18.10.7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18.10.6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的;18.10.5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18.10.4对允许偏离的非实质性条款,偏离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18.10.3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
18.10.14采购文件第三章第1条规定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未提供、提供不齐全或者复印件未装订于响应文件中的;18.10.13代理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18.10.12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响应文件的;18.10.11磋商小组判定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18.10.10磋商小组2/3及以上成员认定报价方案技术含量低、偏离范围超出允许幅度、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18.10.9报价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
18.11.1.1在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8.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8.11废标对响应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磋商小组做出的决定。18.10.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18.10.15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可以为复印件的,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18.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8.11.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8.11.1.5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18.1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11.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18.1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8.12.3延期开标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18.12.2记名投票18.12.1.2退出磋商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监督人员提出更换磋商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18.12.1.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采购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18.12.1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
18.13.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18.13.1.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18.13.1.1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8.13违法违规情形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监督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按规定提前告知所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否则必须按时开标。
18.13.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18.13.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18.13.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8.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响应无效处理:18.13.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8.1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
18.13.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18.13.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18.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18.13.2.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8.13.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8.13.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8.14违规处理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首先由磋商小组作出认定,对认定确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供应商,按无效报价处理,再进入正常评审程序。18.13.3.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18.13.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18.13.3.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8.13.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响应报价;
19.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9.质疑18.14.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8.1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8.14.1提供虚假报价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阿克苏市政府采购活动:
19.4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19.3质疑书应当署名,一式叁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9.2.3提出质疑的日期。19.2.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19.2.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19.2质疑书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20.2.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0.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20.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文件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20.投诉19.6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19.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0.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0.2.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20.2.5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20.2.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20.2.3投诉书内容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20.2.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0.4.4提起投诉的日期。20.4.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20.4.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20.4.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0.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0.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质疑函范本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其他需补充的内容20.7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监管部门不予受理。20.6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0.5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
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
二、设计要求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温宿县,对温宿县2022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补充资金项目工程勘察(测)设计进行招标。招标范围:3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概况:温宿县2022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补充资金项目第三章采购需求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相关要求第四章评审办法设计图纸和文本文件所有文字说明和方案标注必须采用中文版本,尺寸标注必须采用国家标准计量单位,并做到清晰、完整、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设计成果必须符合本任务书的设计原则。规划设计要求、建筑设计要求等有关要点的规定。
2.2初步评审表2.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2.评分标准3.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评分因素 | 商务部分 | 技术部分 | 总分 |
分值比重 | 20分 | 80分 | 100分 |
条款号 | 评审标准 | |
2.2.1 | 资格性审查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2.1 | 资格性审查 | 具备有效的须具备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测绘丙级(含)及以上测绘资质、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建筑企业信息登记报送; |
2.2.1 | 资格性审查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2.2.1 | 资格性审查 | 社保局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法人及委托人) |
2.2.1 | 资格性审查 | 税务单位出具的近6个月完税证明 |
2.2.1 | 资格性审查 | 提供近一年(2021)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提供财务报表) |
2.2.1 | 资格性审查 | 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 |
2.2.2 | 符合性审查 | 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2.2 | 符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的签名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2.2 | 符合性审查 | 报价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2.2 | 符合性审查 | 服务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2.2 | 符合性审查 | 服务质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2.2 | 符合性审查 |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没有漏项 |
2.2.2 | 符合性审查 | 无其他不符合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评审办法为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3、2.4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3.评审方法2.4技术部分2.3商务部分
条款号 | 评审标准 | |
2.3.1 | 报价得分(20分) | 磋商小组只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20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取舍)。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提供市经信委等相关部门出具中小企业认定证明原件; |
项目计划、服务实施方案(20分) | 根据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整体项目的服务实施方案,方案安排合理度、可操作性、实用性、项目实施的计划、具体时间的安排综合考虑,是否能满足采购方各种需求,各企业间横向对比。(分值0-20分) |
项目需求分析(15分) | 查看各投标文件的内容,针对项目有较为详尽的项目需求分析以及清晰地描述,是否能够充分理解该项目的需求,分析是否透彻,描述内容清晰合理度,根据各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分。(分值0-15分) |
进度安排(10分) | 进度安排合理、控制措施全面、可操作性强,对比所有投标人打分。(分值0-10分) |
执行团队情况(5分) | 针对该项目:投标单位自行配备执行团队,项目团队配置合理、人员安排科学、专业性强、团队经验丰富,各企业间横向对比,不提供的不得分。(分值0-5分) |
质量保证措施(20分) |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专业、各阶段质量控制措施具体、可行,对比所有投标人打分。(分值0-20分) |
承诺(5分) | 中标单位中标后有能力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项目实施,并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分值0-5分) |
标函质量(5分) | 编制内容完整、齐备;标书无大面积涂改、错页、漏页现象,对比所有投标人打分。(分值0-5分) |
4.2.1分值构成: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4.1.2符合性审查: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1.1资格性审查: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1初步评审标准4.评审标准
4.2.5评分标准:详见评审附表。4.2.4发包人有权接受或拒绝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偏离、保留。发包人不接受供应商在开标后提出的优惠条件。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提供市经信委等相关部门出具中小企业认定证明原件;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权值×20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取舍)。4.2.3报价的得分计算4.2.2评审基准价的确定:即满足采购要求且最终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5.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5.1.1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5.1初步评审5.评审程序
(8)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7)供应商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5)供应商在开标时资格审查时递交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件原件,其内容应与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其中委托代理人均为同一人,不一致作废标处理。(4)提供虚假资料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3)报价函中报价与采购清单汇总价不一致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磋商小组分别进行技术评审、商务评审和信用与业绩评审,在技术组评委技术评分表提交后,在进行商务评分汇总。5.2详细评审(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1.3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9)一个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分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报价有效的。
5.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按“四舍五入”;(2)按本章规定的评审项目及内容对商务因素部分计算出∑2;(1)按本章规定的评审项目及内容对技术因素部分计算出得分∑1;5.2.1磋商小组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计算出综合评分得分,供应商的总得分等于评委评分的算术和的平均值。磋商小组推荐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三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由采购人确定一名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部分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供应商进行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为响应文件内报价,第二轮报价所有供应商同时报价。以最后一轮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5.4评审结果5.3.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5.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3.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5.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2.3供应商得分:∑1+∑2
(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合同编号: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5.4.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5.4.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评审办法前附表的约定计算供应商最终得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乙方:甲方:项目名称:第一部分合同书
1.1.2成交通知书;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合同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1.2.2服务数量:;1.2.1服务名称:;1.2服务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分项价格: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1.3价款1.2.3服务质量:。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总价 |
1.5.3交付方式:。1.5.2交付地点:;1.5.1交付期限:;1.5服务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
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服务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交付服务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违约责任
1.8合同生效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合同争议的解决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住所: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甲方:乙方: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联系人:联系人: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定义第二部分通用条件开户账号:开户账号: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知识产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2技术规范
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8延迟履行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质量保证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合同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12税费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不可抗力
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合同中止、终止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3乙方破产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通知和送达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检验和验收
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6%的履约保证金;2.18履约保证金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第三部分专用条件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9合同份数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供应商名称:(盖章)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密封档案袋封面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标书封皮)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正(副)本
四、供应商情况介绍;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报价一览表;一、报价函;目录年月日
一、报价函九、技术文件八、其他资料七、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采购人):
二、响应报价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5、响应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日历日。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采购内容 | |
服务期 | |
质量目标 | |
报价 | 小写: 大写: |
备注 |
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如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本次投标,应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应签署本文件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供应商:(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本授权委托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者职称)为我公司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附营业执照等)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单位:部门:职务:被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
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行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应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税务单位出具的近6个月完税证明、社保局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法人及委托人)、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等。(供应商可根据本表自行编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营业执照号 | 企业人员 | |||||
注册资金 | 企业人员 | |||||
开户银行 | 企业人员 | |||||
账 号 | 企业人员 | |||||
经营范围 | ||||||
备 注 |
(采购人):七、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备注:供应商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相关产品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微企业、节能、环保等其他资料,投标单位可自拟)八、其他资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九、项目计划、服务实施方案(格式自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库查询截图。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日期:
十四、承诺(格式自拟)十三、质量保证措施(格式自拟)十二、执行团队情况(格式自拟)十一、进度安排(格式自拟)十、项目需求分析(格式自拟)
二○二二年八月采购代理机构:新疆豪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温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WSFS-2022-67-02温宿县2022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补充资金项目
电话:13565685266联系人:李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温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名称:温宿县2022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补充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目录联系地址:阿克苏市兴业街6号水木华庭小区二号楼一单元202室电话:15299801999联系人:彭安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豪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第一章磋商公告3目录1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1
6.询问165.踏勘现场15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153.保密152.合格的供应商14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14
12.响应报价1811.响应文件的组成1810.磋商文件179.采购代理服务费168.履约担保167.偏离16
18.开标、磋商、成交2017.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19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915.响应文件的递交19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8
2.项目定位341.项目概况34第三章采购需求3121.其他需补充的内容2920.投诉2819.质疑28
2.2初步评审表322.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322.评分标准321.相关要求32第四章评审办法313.规划设计要求、设计成果要求35
4.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44.1初步评审标准344.评审标准343.评审方法332.4技术部分332.3商务部分33
第五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375.4评审结果355.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5.2详细评审355.1初步评审345.评审程序34
温宿县2022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补充资金项目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磋商公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7第三部分专用条件46第二部分通用条件42第一部分协议书3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温宿县2022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补充资金项目项目编号:WSFS-2022-67-02一、项目基本情况温宿县2022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补充资金项目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8日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
预算金额(元):350000数量:1标项名称:温宿县2022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补充资金项目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元):350000预算金额(元):35000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日期执行备注:简要规格描述:3万亩高标准农田勘察(测)设计单位:批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时间:2022年08月08日至2022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须具备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测绘丙级(含)及以上测绘资质、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建筑企业信息登记报送;(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系统(http://www.ccgp.gov.cn/search/cr/)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系统(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公章﹚(4)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5)此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自定义(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8日10:30(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上传以下资料清晰原件扫描件(PDF),否则不予认可。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最终资格资质的通过或合格。(1)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3)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4)近六个月(连续)的社保(需有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明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完税证明;(5)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开启时间:2022年08月18日10:30(北京时间)
7.本公告同时在阿克苏人民政府网和温宿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6.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特别提示:
地址:阿克苏市兴业街6号水木华庭小区二号楼一单元202室名称:新疆豪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3565685266地址:温宿县名称:温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15299801999项目联系人:彭安春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5299801999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名称:温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温宿县西大街10号 联系人: 李静 电话:13565685266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新疆豪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阿克苏市兴业街6号水木华庭小区二号楼一单元202室联系人:彭安春 电 话:15299801999 |
4 | 项目名称 | 温宿县2022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补充资金项目 |
5 | 项目编号 | WSFS-2022-67-02 |
6 | 资金来源 | 财政 |
7 | 采购内容 | 对温宿县2022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勘察(测)设计 |
8 | 最高限价 | 350000.00元(大写:叁拾伍万元整) |
9 | 质量目标 | 设计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规程 |
10 | 服务期 | 甲乙双方自行约定 |
11 | 服务地点 | 温宿县 |
12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 是□ 否 |
1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 | 报价有效期 | 自报价截止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 |
15 | 踏勘现场 | ☑ 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
16 | 履约保证金 | ☑ 不需要□ 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合同金额的6%(履约保证金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17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 □ 由采购人支付☑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18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 补充文件 |
19 |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 |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之日17点前 |
20 |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 | 从补充文件发布时间开始48小时内 |
21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3)须具备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4)测绘丙级(含)及以上测绘资质、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5)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建筑企业信息登记报送;(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系统(http://www.ccgp.gov.cn/search/cr/)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系统(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公章﹚(7)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8)此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2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 ☑ 不允许□ 允许。要求: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报价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报价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方案,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报价方案。 |
23 | 响应报价的范围 | 含税全包价。 |
24 | 响应报价的次数 | 本次响应报价实行两轮报价,原则上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
25 | 保证金的交纳 | (本项目不做要求) |
26 | 响应文件编制装订 | 1.响应文件装订成一册。2.封面设置。响应文件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响应文件完成时间。供应商全称填写“×××公司”。3.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不得缺少或者留空,响应文件不得加行、涂改、插字或者删除。4.响应文件正文用白色A4复印纸打印,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产品授权书、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应将这些材料放置在技术文件中,折叠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对齐,左侧胶装成册。 |
27 | 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 | 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不得由他人代签,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3.“报价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
28 | 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 | 响应文件应按包分别进行编制: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单独提供贰份正本签章齐全的PDF版U盘。 |
29 | 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 1.一个包(或者未分包项目)一个密封件为:响应文件密封件;注:一个密封件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2.密封件封套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包、供应商名称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
30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8日上午10点30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
3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2年08月18日上午10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
32 | 磋商小组 | 磋商小组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 |
33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34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是,每包确定一个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在相关媒介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个数: 3 |
35 |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 |
1 | 供应商在开标时需携带的验资文件 | (1)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企业需具备: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测绘丙级(含)及以上测绘资质、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应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4)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提供财务报表);(5)提供近六个月完税证明和盖有社保局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含法人及委托人的社保明细);(6)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系统(http://www.ccgp.gov.cn/search/cr/)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系统(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公章﹚(开标时需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2 | 定义 | 原件: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
2 | 定义 | 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相关网站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3 | 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 ☑ 不允许□ 允许,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
4 | 多包成交规则 | 分包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可以选择 / 个包报价,但只能成交/ 个包。供应商可依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多个包报价。若所投多个包的报价排位均第一,由供应商自行选择其中 个包成交;其他包参与报价排序,排序第一也不成交,成交顺延排序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
5 | 监督 | 本次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当地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6 | 场地费 |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需按规定缴纳场地服务费。 |
7 | 公证费 |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8 | 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 |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采购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
9 |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关于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扶持政策落实的规定:本项目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1、中小企业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中小企业报价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八。(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意: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3%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1.4《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供应商须知正文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2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合格的供应商1.6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1.5《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2.4.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4.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保密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资格。2.7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2.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5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
4.3时间单位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4.2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4.1语言文字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4.5参与采购活动费用4.4.2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响应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4.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4.4报价有效期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6.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询问5.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5.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踏勘现场
8.2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应当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8.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成交合同金额的6%。8.履约担保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7.偏离6.2询问及答复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10.磋商文件9.3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标准如下:9.2采购代理服务费在审批的项目预算中已经列支的,由采购人支付,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列支;在审批的项目预算中未列支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准计算并收取。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上的代理服务费实行收费上限,服务类代理服务费上限为300万元。9.采购代理服务费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 | 服务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0.8% |
500-1000 | 0.45% |
1000-5000 | 0.25% |
5000-10000 | 0.1% |
10000-100000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评审办法采购需求供应商须知采购公告10.1.1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0.1磋商文件的组成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确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2.1响应报价的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响应报价11.2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11.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12.7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报价进行唱标。12.6开标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12.5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谈判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12.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12.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12.2响应报价的次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供应商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13.3响应文件签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响应文件编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响应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2.8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15.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递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15.3.3递交响应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未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的;被授权代表未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的。15.3.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15.3.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15.3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7.1.2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17.1.1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和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1保证金的交纳17.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16.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在磋商文件没有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销其响应文件。16.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7.3.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7.3保证金的不予退还17.2.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17.2.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17.2保证金的退还17.1.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成交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5)经磋商小组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者其它违法行为的;(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3)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2)报价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2)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向磋商小组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并宣布有关纪律和磋商程序。(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的磋商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监督部门将视情况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18.1.竞争性磋商18.开标、磋商、成交17.3.2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国库。(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
注:在开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评标文件有疑问,询标内容汇总后将发起询标函,供应商应对询标函提出的问题做出澄清或说明。(7)供应商代表对磋商过程和磋商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磋商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5)通过评审后,将开启新一轮报价。(4)磋商小组开启供应商首次报价并进行初步审查和详细评审(只有初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方可进入磋商阶段。)(3)采购人代表及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8.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18.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磋商小组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18.3.2评审专家的抽取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及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只限一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8.3.1磋商小组的组成18.3磋商小组
18.3.6.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18.3.6.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做出评价;18.3.6磋商小组的职责:18.3.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采购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18.3.4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18.3.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18.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18.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18.3.7磋商小组的义务:18.3.6.5对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认定。18.3.6.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18.3.6.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8.3.7.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18.3.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18.3.7.6编写评审报告;18.3.7.5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8.3.7.4发现供应商在招报价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18.3.7.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18.3.8.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政府采购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18.3.8.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18.3.8.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8.3.8.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18.3.8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8.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
18.4.4符合性审查;18.4.3资格性审查;18.4.2组织推荐磋商小组组长;18.4.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18.4评审程序18.3.8.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18.4.10宣布评审。18.4.9编写评审报告;18.4.8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18.4.7磋商18.4.6澄清有关问题;18.4.5技术评审;
18.5.2符合性审查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18.5.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响应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响应无效。18.5.1.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18.5.1资格性审查18.5评审
18.6.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6澄清有关问题谈判小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各供应商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查。18.5.4技术评审18.5.3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采购人或者其委托公证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分别与供应商共同对其商务部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后,提交磋商小组审核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签字确认后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磋商小组做出的不合格或无效裁定。磋商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8.7磋商18.6.4.2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18.6.4.1响应文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单价明显不合理的可以进行纠偏;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18.6.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谈判小组在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时,除采购文件另有约定外,须进行修正的,应符合下列原则:18.6.3磋商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18.6.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18.8.1本项目评审办法为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3、2.4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18.8成交特殊情况及处置:(1)采购范围变化且总价不超过控制价的;(2)采购主材的市场价格明显降价的;(3)报价明细中个别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且无明确报价依据的;(4)最后一轮报价中最低报价相同的。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权予以废标或者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后继续报价。18.7.3磋商实行二轮报价,原则上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超过二轮报价的由磋商小组现场集体决定,但最后一轮报价前必须告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以最后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确定为无效报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予以废标。18.7.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8.7.1磋商前,磋商小组应核实供应商对统一磋商技术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等是否全部承诺或者确认。
18.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公告成交结果公示之后,发出成交通知书。18.9成交结果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18.8.5磋商结果应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8.8.4按照有关规定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须顺延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的,或者采购人推荐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的,其原响应报价不得超过原成交供应商响应报价与保证金之和,报经监督部门核准后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否则应予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18.8.3采购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并在采购活动开始前确定,由磋商小组按照上述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各供应商排列顺序,依照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出具评审报告,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18.8.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上述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确定排序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
18.10.2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18.10.1响应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18.10响应无效18.9.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8.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或者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8.10.8报价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18.10.7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18.10.6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的;18.10.5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18.10.4对允许偏离的非实质性条款,偏离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18.10.3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
18.10.14采购文件第三章第1条规定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未提供、提供不齐全或者复印件未装订于响应文件中的;18.10.13代理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18.10.12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响应文件的;18.10.11磋商小组判定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18.10.10磋商小组2/3及以上成员认定报价方案技术含量低、偏离范围超出允许幅度、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18.10.9报价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
18.11.1.1在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8.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8.11废标对响应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磋商小组做出的决定。18.10.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18.10.15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可以为复印件的,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18.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8.11.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8.11.1.5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18.1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11.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18.1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8.12.3延期开标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18.12.2记名投票18.12.1.2退出磋商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监督人员提出更换磋商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18.12.1.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采购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18.12.1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
18.13.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18.13.1.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18.13.1.1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8.13违法违规情形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监督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按规定提前告知所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否则必须按时开标。
18.13.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18.13.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18.13.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8.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响应无效处理:18.13.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8.1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
18.13.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18.13.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18.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18.13.2.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8.13.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8.13.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8.14违规处理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首先由磋商小组作出认定,对认定确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供应商,按无效报价处理,再进入正常评审程序。18.13.3.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18.13.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18.13.3.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8.13.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响应报价;
19.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9.质疑18.14.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8.1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8.14.1提供虚假报价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阿克苏市政府采购活动:
19.4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19.3质疑书应当署名,一式叁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9.2.3提出质疑的日期。19.2.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19.2.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19.2质疑书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20.2.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0.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20.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文件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20.投诉19.6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19.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0.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0.2.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20.2.5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20.2.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20.2.3投诉书内容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20.2.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0.4.4提起投诉的日期。20.4.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20.4.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20.4.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0.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0.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质疑函范本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其他需补充的内容20.7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监管部门不予受理。20.6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0.5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
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
二、设计要求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温宿县,对温宿县2022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补充资金项目工程勘察(测)设计进行招标。招标范围:3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概况:温宿县2022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补充资金项目第三章采购需求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相关要求第四章评审办法设计图纸和文本文件所有文字说明和方案标注必须采用中文版本,尺寸标注必须采用国家标准计量单位,并做到清晰、完整、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设计成果必须符合本任务书的设计原则。规划设计要求、建筑设计要求等有关要点的规定。
2.2初步评审表2.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2.评分标准3.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评分因素 | 商务部分 | 技术部分 | 总分 |
分值比重 | 20分 | 80分 | 100分 |
条款号 | 评审标准 | |
2.2.1 | 资格性审查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2.1 | 资格性审查 | 具备有效的须具备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测绘丙级(含)及以上测绘资质、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建筑企业信息登记报送; |
2.2.1 | 资格性审查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2.2.1 | 资格性审查 | 社保局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法人及委托人) |
2.2.1 | 资格性审查 | 税务单位出具的近6个月完税证明 |
2.2.1 | 资格性审查 | 提供近一年(2021)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提供财务报表) |
2.2.1 | 资格性审查 | 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 |
2.2.2 | 符合性审查 | 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2.2 | 符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的签名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2.2 | 符合性审查 | 报价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2.2 | 符合性审查 | 服务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2.2 | 符合性审查 | 服务质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2.2 | 符合性审查 |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没有漏项 |
2.2.2 | 符合性审查 | 无其他不符合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评审办法为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3、2.4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3.评审方法2.4技术部分2.3商务部分
条款号 | 评审标准 | |
2.3.1 | 报价得分(20分) | 磋商小组只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20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取舍)。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提供市经信委等相关部门出具中小企业认定证明原件; |
项目计划、服务实施方案(20分) | 根据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整体项目的服务实施方案,方案安排合理度、可操作性、实用性、项目实施的计划、具体时间的安排综合考虑,是否能满足采购方各种需求,各企业间横向对比。(分值0-20分) |
项目需求分析(15分) | 查看各投标文件的内容,针对项目有较为详尽的项目需求分析以及清晰地描述,是否能够充分理解该项目的需求,分析是否透彻,描述内容清晰合理度,根据各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分。(分值0-15分) |
进度安排(10分) | 进度安排合理、控制措施全面、可操作性强,对比所有投标人打分。(分值0-10分) |
执行团队情况(5分) | 针对该项目:投标单位自行配备执行团队,项目团队配置合理、人员安排科学、专业性强、团队经验丰富,各企业间横向对比,不提供的不得分。(分值0-5分) |
质量保证措施(20分) |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专业、各阶段质量控制措施具体、可行,对比所有投标人打分。(分值0-20分) |
承诺(5分) | 中标单位中标后有能力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项目实施,并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分值0-5分) |
标函质量(5分) | 编制内容完整、齐备;标书无大面积涂改、错页、漏页现象,对比所有投标人打分。(分值0-5分) |
4.2.1分值构成: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4.1.2符合性审查: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1.1资格性审查: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1初步评审标准4.评审标准
4.2.5评分标准:详见评审附表。4.2.4发包人有权接受或拒绝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偏离、保留。发包人不接受供应商在开标后提出的优惠条件。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提供市经信委等相关部门出具中小企业认定证明原件;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权值×20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取舍)。4.2.3报价的得分计算4.2.2评审基准价的确定:即满足采购要求且最终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5.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5.1.1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5.1初步评审5.评审程序
(8)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7)供应商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5)供应商在开标时资格审查时递交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件原件,其内容应与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其中委托代理人均为同一人,不一致作废标处理。(4)提供虚假资料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3)报价函中报价与采购清单汇总价不一致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磋商小组分别进行技术评审、商务评审和信用与业绩评审,在技术组评委技术评分表提交后,在进行商务评分汇总。5.2详细评审(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1.3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9)一个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分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报价有效的。
5.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按“四舍五入”;(2)按本章规定的评审项目及内容对商务因素部分计算出∑2;(1)按本章规定的评审项目及内容对技术因素部分计算出得分∑1;5.2.1磋商小组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计算出综合评分得分,供应商的总得分等于评委评分的算术和的平均值。磋商小组推荐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三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由采购人确定一名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部分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供应商进行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为响应文件内报价,第二轮报价所有供应商同时报价。以最后一轮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5.4评审结果5.3.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5.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3.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5.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2.3供应商得分:∑1+∑2
(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合同编号: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5.4.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5.4.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评审办法前附表的约定计算供应商最终得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乙方:甲方:项目名称:第一部分合同书
1.1.2成交通知书;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合同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1.2.2服务数量:;1.2.1服务名称:;1.2服务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分项价格: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1.3价款1.2.3服务质量:。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总价 |
1.5.3交付方式:。1.5.2交付地点:;1.5.1交付期限:;1.5服务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
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服务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交付服务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违约责任
1.8合同生效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合同争议的解决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住所: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甲方:乙方: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联系人:联系人: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定义第二部分通用条件开户账号:开户账号: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知识产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2技术规范
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8延迟履行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质量保证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合同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12税费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不可抗力
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合同中止、终止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3乙方破产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通知和送达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检验和验收
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6%的履约保证金;2.18履约保证金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第三部分专用条件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9合同份数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供应商名称:(盖章)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密封档案袋封面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标书封皮)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正(副)本
四、供应商情况介绍;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报价一览表;一、报价函;目录年月日
一、报价函九、技术文件八、其他资料七、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采购人):
二、响应报价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5、响应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日历日。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采购内容 | |
服务期 | |
质量目标 | |
报价 | 小写: 大写: |
备注 |
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如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本次投标,应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应签署本文件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供应商:(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本授权委托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者职称)为我公司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附营业执照等)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单位:部门:职务:被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
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行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应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税务单位出具的近6个月完税证明、社保局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法人及委托人)、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等。(供应商可根据本表自行编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营业执照号 | 企业人员 | |||||
注册资金 | 企业人员 | |||||
开户银行 | 企业人员 | |||||
账 号 | 企业人员 | |||||
经营范围 | ||||||
备 注 |
(采购人):七、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备注:供应商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相关产品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微企业、节能、环保等其他资料,投标单位可自拟)八、其他资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九、项目计划、服务实施方案(格式自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库查询截图。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日期:
十四、承诺(格式自拟)十三、质量保证措施(格式自拟)十二、执行团队情况(格式自拟)十一、进度安排(格式自拟)十、项目需求分析(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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