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旗帜工程-吉力湖一街精品路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50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施工][沈阳市·于洪区]旗帜工程-吉力湖一街精品路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发稿时间 :2023-09-08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旗帜工程-吉力湖一街精品路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18292 | 工程名称 | 旗帜工程-吉力湖一街精品路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18292001001 | 标段名称 | 旗帜工程-吉力湖一街精品路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 | |||||||||||
建设单位 |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 | 填报单位 | 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09月08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09月11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 | 建设地点 | 沈阳市于洪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辽宁长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刘爽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 辽221212107883 | 5040010.600000元 | 45天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84.52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辽宁长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贺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辽宁联盛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刘爽 | 王妍 | 关明富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221212107883 | 辽221151673178 | 辽221202098668 | |||||||||||
投标报价 | 5040010.600000元 | 5077343.770000元 | 5013343.130000元 | |||||||||||
工程工期 | 45天 | 45天 | 45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评审得分 | 84.52 | 83.54 | 83.47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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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辽宁长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贺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辽宁联盛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 22.其他;技术标暗标图表格式未与正文格式缩进内容保持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B第1.14款内容,按废标处理。 | |||||||||||||
中城泓霖(辽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2.其他;技术标暗标图表与正文文本格式没有保持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B第1.14款内容,按废标处理。 | |||||||||||||
辽宁能科建工有限公司 | 22.其他;技术标暗标图表与正文文本格式没有保持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B第1.14款内容,按废标处理。 | |||||||||||||
辽宁瑞佳建设有限公司 | 22.其他;技术标暗标图表中文本格式未与正文格式缩进内容保持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B第1.14款内容,按废标处理。 | |||||||||||||
中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2.其他;技术标暗标与正文格式没有保持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B第1.14款内容,按废标处理。 | |||||||||||||
中星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22.其他;技术标暗标图表中文本格式未与正文格式中缩进保持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B第1.14款内容,按废标处理。 | |||||||||||||
中诚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22.其他;技术标暗标图表中文本格式未与正文格式中缩进保持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B第1.14款内容,按废标处理。 | |||||||||||||
福建省禹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2.其他;技术标暗标图表中文本格式未与正文格式中缩进保持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B第1.14款内容,按废标处理。 | |||||||||||||
辽宁创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2.其他;技术标暗标与正文格式没有保持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B第1.14款内容,按废标处理。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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