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3-311507
预算金额380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述
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3-311507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采购单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所属区域:内蒙古自治区本级
预算金额(元):3,800,000.00
项目开始时间:2023-11-23 10:13:31
采购人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采购计划备案书/批准书编号:项目流水号[2023]30756号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定点服务)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须知
1.报价应包括对投标产品的运输、安装、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供应商必须响应所有的需求。
(二)答疑与咨询
联系人:陈亦雯 电话:0471-5617263
三、成交原则
1.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作废标处理。
2.采购人选择非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说明理由,选择理由将在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
四、需求明细
编号 项目需求 数量 计量单位
1 一、主要商务要求
采购预算: 总预算价380万元/年。
服务期: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在物业费用无调整的前提下可根据内财购〔2019〕1733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 年版)的通知》精神直接续签合同,整体服务期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1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诃额伦西辅路西与鄂托克街北交汇处,建筑面积:25610㎡;共设13个内设机构,共有在编干警362人。
1.2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与信访大楼)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化北路17号街坊,服务面积约8936平方米。
(二)物业管理服务具体要求:
2.1物业管理服务总要求:中标人设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与信访大楼)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及餐饮管理服务。
2.2物业管理服务各岗位人员配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法院物业服务人员不得少于28人,其中办公室不少于2人(经理1人,文员1人)、秩序维护部不少于12人(主管1人、秩序维护员11人)、工程部不少于3人(主管1人、维修工1人、运行工1人)、保洁部不少于10人(主管1人、保洁员9人)、会议服务员不少于1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与信访大楼)物业服务人员不得少于13人,其中综合主管不少于1人、秩序维护部不少于5人、工程部不少于2人(维修工1人、运行工1人)、保洁部不少于4人、会议服务员不少于1人;
2.3物业服务内容:1、秩序维护服务;2、环境卫生保洁服务;3、公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不含办公设备)服务;4、会议室管理与服务;6、餐饮服务(经营型),具体服务要求及服务标准最终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同时物业公司可根据甲方需要,将本物业服务中需要专业资质的业务合法分包给第三方;5、电梯维保及年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3部电梯、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与信访大楼)2部电梯)。
2.4物业管理费用界定:招标人负责费用:1、负责特种设备及大型设备的维保:智能系统、灯光音响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电梯等特种和大型设备由招标人委托给专业维保公司负责专业维保,中标人代招标人对维保情况进行确认。物业公司负责建立运行检查制度并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发现故障及时联系维保方维修,需定期检测或年检的设备督促维保方定期年检。2、会议室所需的矿泉水以及所需的茶叶、会标、台签、纸、笔等各类消耗用品。3、电梯年检费。4、清洁作业过程中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外运。5、公共区域、室内绿植及大型活动会议的鲜花的租赁和摆放。投标人(中标人)负责费用:1、用工成本。人员成本构成费用的取费必须符合地方法规政策要求。2、行政办公费用,办公用品用具等(物业服务活动中所需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3、保洁机械、耗材费(1)保洁机械(单擦机、洗地机、吸尘器、地毯抽洗机等)。(2)保洁耗材费(如公共区域日常所需的拖布、尘推、扫把、垃圾铲、家私腊、碧丽珠、清洁药剂、卷纸、擦手纸等)。4、除四害及卫生消杀费用(蟑螂药、老鼠药等)。5、安保器材(如对讲机、警戒棍等)。6、工程工器具(不含办公设备)(1)工程部所需的各类维修工具(电焊机、钳子、电流表等);(2)单件维修材料200以内由物业负责 ;7、福利费、员工的服装费用、行李及床铺费用。8、电梯维保及年检费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3部电梯、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与信访大楼)2部电梯)。9、管理利润。10、税金。
2.5餐饮服务: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普通职工用餐。①餐饮服务如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技术力量的专业公司负责实施,中标人与第三方专业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合同时需经招标人审核认可,并接受招标人监督与考核。②意见和整改措施,消除影响,造成严重后果,要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③餐饮服务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④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统一,衣帽整洁,带好口罩,佩戴工号牌;不在食品加工区域和餐饮供应场所吸烟。⑤餐厅保持清洁,门窗光亮,空气清新、畅通;桌椅干净无尘,地面清洁;饭菜打翻,及时清理;餐具严格消毒,无污垢,无异味。⑥发生投诉,虚心听取意见或建议,经核实后,及时整改,争取投诉者的谅解。
2.6餐饮服务各岗位人员配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法院餐饮服务人员不少于6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与信访大楼)餐饮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
2.7餐厅理费用界定:招标人负责费用:1、餐厅垃圾外运、油烟管道的清理及所有配件购置等。2、餐厅场地、水、电费及厨房所有设施设备的支出。投标人(中标人)负责费用:1、用工成本。人员成本构成费用的取费必须符合地方法规政策要求。 2、 福利费、员工的服装费用、行李及床铺费用。3、管理利润。4、税金。
1

五、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符合国家验收要求

六、报价明细
名称 数量 单位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报价(元) 是否中标
一、主要商务要求
采购预算: 总预算价380万元/年。
服务期: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在物业费用无调整的前提下可根据内财购〔2019〕1733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 年版)的通知》精神直接续签合同,整体服务期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1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诃额伦西辅路西与鄂托克街北交汇处,建筑面积:25610㎡;共设13个内设机构,共有在编干警362人。
1.2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与信访大楼)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化北路17号街坊,服务面积约8936平方米。
(二)物业管理服务具体要求:
2.1物业管理服务总要求:中标人设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与信访大楼)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及餐饮管理服务。
2.2物业管理服务各岗位人员配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法院物业服务人员不得少于28人,其中办公室不少于2人(经理1人,文员1人)、秩序维护部不少于12人(主管1人、秩序维护员11人)、工程部不少于3人(主管1人、维修工1人、运行工1人)、保洁部不少于10人(主管1人、保洁员9人)、会议服务员不少于1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与信访大楼)物业服务人员不得少于13人,其中综合主管不少于1人、秩序维护部不少于5人、工程部不少于2人(维修工1人、运行工1人)、保洁部不少于4人、会议服务员不少于1人;
2.3物业服务内容:1、秩序维护服务;2、环境卫生保洁服务;3、公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不含办公设备)服务;4、会议室管理与服务;6、餐饮服务(经营型),具体服务要求及服务标准最终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同时物业公司可根据甲方需要,将本物业服务中需要专业资质的业务合法分包给第三方;5、电梯维保及年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3部电梯、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与信访大楼)2部电梯)。
2.4物业管理费用界定:招标人负责费用:1、负责特种设备及大型设备的维保:智能系统、灯光音响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电梯等特种和大型设备由招标人委托给专业维保公司负责专业维保,中标人代招标人对维保情况进行确认。物业公司负责建立运行检查制度并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发现故障及时联系维保方维修,需定期检测或年检的设备督促维保方定期年检。2、会议室所需的矿泉水以及所需的茶叶、会标、台签、纸、笔等各类消耗用品。3、电梯年检费。4、清洁作业过程中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外运。5、公共区域、室内绿植及大型活动会议的鲜花的租赁和摆放。投标人(中标人)负责费用:1、用工成本。人员成本构成费用的取费必须符合地方法规政策要求。2、行政办公费用,办公用品用具等(物业服务活动中所需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3、保洁机械、耗材费(1)保洁机械(单擦机、洗地机、吸尘器、地毯抽洗机等)。(2)保洁耗材费(如公共区域日常所需的拖布、尘推、扫把、垃圾铲、家私腊、碧丽珠、清洁药剂、卷纸、擦手纸等)。4、除四害及卫生消杀费用(蟑螂药、老鼠药等)。5、安保器材(如对讲机、警戒棍等)。6、工程工器具(不含办公设备)(1)工程部所需的各类维修工具(电焊机、钳子、电流表等);(2)单件维修材料200以内由物业负责 ;7、福利费、员工的服装费用、行李及床铺费用。8、电梯维保及年检费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3部电梯、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与信访大楼)2部电梯)。9、管理利润。10、税金。
2.5餐饮服务: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普通职工用餐。①餐饮服务如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技术力量的专业公司负责实施,中标人与第三方专业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合同时需经招标人审核认可,并接受招标人监督与考核。②意见和整改措施,消除影响,造成严重后果,要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③餐饮服务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④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统一,衣帽整洁,带好口罩,佩戴工号牌;不在食品加工区域和餐饮供应场所吸烟。⑤餐厅保持清洁,门窗光亮,空气清新、畅通;桌椅干净无尘,地面清洁;饭菜打翻,及时清理;餐具严格消毒,无污垢,无异味。⑥发生投诉,虚心听取意见或建议,经核实后,及时整改,争取投诉者的谅解。
2.6餐饮服务各岗位人员配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法院餐饮服务人员不少于6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与信访大楼)餐饮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
2.7餐厅理费用界定:招标人负责费用:1、餐厅垃圾外运、油烟管道的清理及所有配件购置等。2、餐厅场地、水、电费及厨房所有设施设备的支出。投标人(中标人)负责费用:1、用工成本。人员成本构成费用的取费必须符合地方法规政策要求。 2、 福利费、员工的服装费用、行李及床铺费用。3、管理利润。4、税金。
1 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726,784.00

七、供应商报价
成交供应商: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贰万陆仟柒佰捌拾肆元整。
排名 供应商名称 总报价(元) 报价时间
1 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726,784.00 2023-11-23 14:52:50
2 辽宁宏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740,556.00 2023-11-24 17:11:40
3 包头市明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780,880.00 2023-11-25 17:49:22
4 内蒙古蒙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792,000.00 2023-11-27 11:30:59

采购单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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