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辉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9
公告正文
安庆市狮子山公园项目第三方招标采购代理、造价审核单位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方式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19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庆市狮子山公园项目第三方招标采购代理、造价审核单位采购
2、招标单位:安庆市狮子山公园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金额:/
5、项目概况:“安庆市狮子山公园项目第三方招标采购代理、造价审核单位采购”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主要是通过比选采购的方式确定第三方单位为安庆市狮子山公园的招标采购项目(含工程、货物和服务类)及日常维修和改造项目的提供代理服务及造价审核。
标段一:为安庆市狮子山公园委托的招标采购项目(含工程、货物和服务类)提供代理服务。代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招标采购前后期咨询服务、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工作、组织开评标活动、组织签订和见证合同、发布招标采购信息、协调处理质疑和投诉、妥善保存招标采购档案等。
标段二:为安庆市狮子山公园委托的基建和日常维修及改造项目的造价进行审核。代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工程造价审核、妥善保存审核相关档案等
6、最高限价:
(1)标段一: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的编制费用:按皖价服[2007]86号文件收费标准的8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委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标准的80%计取。
(2)标段二:工程造价审核费用:审核费按皖价服[2007]86号文件收费标准的80%计取。
7、评标办法:用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可续签。采购人将对中标人进行年度考核,若考核合格,方可与中标人续签合同,续签不超过2次,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则不予续签合同。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上述服务内容;
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1)标段一的投标人须在省级及以上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2)标段二的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5、业绩要求:
标段一:(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有清单、控制价编制业绩的工程造价金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业绩,业绩须提供签章齐全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封面及编制合同复印件。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代理过工程类项目中标金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业绩,业绩须提供代理协议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代理过货物类项目中标金额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业绩,业绩须提供代理协议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4)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代理过服务类项目中标金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业绩须提供代理协议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标段二:自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单项工程审定金额为50 万元(含)及以上的审核业绩,业绩须提供委托合同、审计(审核)报告、定案表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委托合同、审计(审核)报告必须签章齐全,审计(审核)报告必须有投标人从业人员签章。
6、人员配备要求:
(1)标段一: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少于2人,必须取得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机构会员单位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证》。
(2)标段二: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少于2人,需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7、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须在安庆市区有固定办公场所。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安庆市狮子山公园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5055079 
5、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标段一: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居民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省级及以上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截图、办公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或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划拨证明、或主管部门对直属单位、总公司对分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出具的场地使用授权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合同、说明等应清楚反映场地面积和使用权属,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等,上述报名资料须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申请报名资料封面应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姓名、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及接收资料的邮箱。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
(2)标段二: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居民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自2022年8月以来连续12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网页查询截图))、办公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或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划拨证明、或主管部门对直属单位、总公司对分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出具的场地使用授权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合同、说明等应清楚反映场地面积和使用权属,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等,上述报名资料须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申请报名资料封面应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姓名、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及接收资料的邮箱。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经审核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9月19日15时00分。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安庆市狮子山公园会议室。
3、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5055079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本项目开标、评标顺序依次为标段一、标段二。投标人可同时投两个标段,若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先评标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后,仍然参加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得被推荐为后评标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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