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通信段包西站区各场区吊挂通信光缆、阿吉拉路架空光电缆整治择优选择第三方审价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HHTXD-LXGC-2024-005)
一、立项依据
根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关于推进包西站区综合整治工程相关事宜的会议纪要》关于包西站区综合整治工程规划安排,包西站区各场区吊挂通信光缆、阿吉拉路架空光电缆整治由呼和通信段负责实施。目前资金已经落实,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勘察设计单位。
1.项目简况、建设地点及规模:
项目名称:包西站区各场区吊挂通信光缆、阿吉拉路架空光电缆整治。
项目地点:包头西站区。
为落实集团公司关于《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关于推进包西站区综合整治工程相关事宜的会议纪要》安排,呼和通信段包西站区综合整治工程涉及各场区吊挂通信光缆、阿吉拉路架空光电缆整治工作,将吊挂、架空敷设的光电缆改为地埋敷设。
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数量:
(1)包西站各场区吊挂通信缆线整治,包西站各厂区吊挂缆线改为地埋敷设,初步调查共计44条,最后已现场勘查及各单位实际确认数量为准。
(2)包西站区阿吉拉路两侧架空光缆地埋敷设,新建管道2公里左右,完成既有架空缆线下落割接,架空缆线数量以现场勘查为准,既有缆线、明线杆路拆除。
(3)以上工程内容均以本项目设计预算为准,设计预算联系呼和通信段项目管理人员。
(4)对包西站区影响供电危树整治工作全过程的工程量和价格进行审核。
3.审价费用:暂估0.5万元,最终以《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5号)中的相关规定确定取费标准。
4.审价周期:5天内完成。
5.质量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工程预算进行审核,保证预算可以合理涵盖工程所需费用。
三、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申请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申请单位具通信线路设计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6.申请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7.近三年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申请人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8.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文件递交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通过电子邮箱hhtxdlxgc@163.com(呼和通信段零小工程首字母)递交电子版申请文件,并注明递交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后续提供纸质版申请文件。
(2)递交电子版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发布本采购公告之时起48小时内,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电子邮箱的电子版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五、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1.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资质证书)。
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6.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及承诺。
7.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8.响应采购项目相关要求的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公告第2、3条所列要求进行响应回复)。
9.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10.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该项目委托代理人及项目总造价工程师需为申请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11.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近1年内审计报告)。
12.申请承诺书(见附件1)
六、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3.申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七、确定成交候选人。
只有1个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人,并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有2个及以上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采用摇珠法确定成交候选人。
八、成交候选人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该项目下,按排名顺序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工作日)。
九、投诉处理。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申请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向内部监管部门投诉。项目管理机构按内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处置。
十、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通信段
地 址:呼和浩特车站西街22呼和通信段
邮 编:010050
联系人:刘禹青
电话:0471-2247416
监督部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通信段纪委
电话:市电0471-2242196;路电081-42196
呼和浩特通信段
2024年3月25日
附件1
申请承诺书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通信段:
我单位申请参加呼和浩特通信段包西站区各场区吊挂通信光缆、阿吉拉路架空光电缆整治项目择优选择勘察设计项目(公告编号:HHTXD-LXGC-2024-004),现对该项目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郑重承诺同意合同约定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2.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呼和通信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项目期限日期,按期完成,绝不恶意拖延。
3.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呼和通信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完成设计任务。
4.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发生未按照项目技术指标完成设计工作、未按照成交通知书签订日期内签订合同,均按照自愿放弃该项目处理。
申请单位: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