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周口市公安局无人机装备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137.5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08-50
预算金额139万元
招标公司周口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邵晓鹏
招标代理机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郭战伟0394-8106517
中标公司周口博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37.5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周口市公安局无人机装备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2-08-50 2、采购项目名称:周口市公安局无人机装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9日 5、评审日期:2022年09月0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zk202208125-1 周口市公安局无人机设备采购 周口博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周口市庆丰街与周口大道交叉口东昌建MOCO新世界工商联大厦20层2009室 1,375,500.00 元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周口市公安局无人机设备采购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留印、蒋毅、李赛鹤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0 收费金额: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未中标供应商未中标原因请见附件。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口市公安局 地址:周口市光明路与政通路交叉口 联系人:邵晓鹏 联系方式:18638097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周口市光明路与政通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联系人:郭战伟 联系方式:0394-8106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小鹏 联系方式:18638097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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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周口市公安局无人机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2022-08-50
2022年8月29日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签订指引、供应商履约验收指引...45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08-50
项目名称:周口市公安局无人机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0000元
最高限价:1390000元
包划分:1个包
包号 | 包名称 | 包最高限价万元 | ||
1 | 周口市公安局无人机设备采购 | 139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
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
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
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
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
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扫描
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zhoukou.gov.cn)
方式:供应商请在网站自主注册后下载采购文件(zkzf格式)及资料,需
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提交响应文件,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周口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9月9日10点0分(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网址http://jyzx.zhoukou.gov.cn)。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年9月9日10点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口市公安局
地址:周口市光明路与政通路交叉口
项目联系人:邵小鹏联系方式:18638097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周口市光明路与政通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项目联系人:郭战伟联系方式:0394-8106517
3.监督单位:周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方式:0394-8106517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8月29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
序号 | 条款 | 内容 | ||||||||
1)项目名称:周口市公安局无人机设备采购 | 1)项目名称:周口市公安局无人机设备采购 | |||||||||
2)采购内容:无人机设备 | ||||||||||
1 | 项目概况 | 3)采购人:周口市公安局 | ||||||||
4)采购代理机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 | ||||||||||
心 | ||||||||||
2 |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见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 ||||||||
无论报价和磋商的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 | ||||||||||
3 | 报价费用 | |||||||||
与参加报价及磋商有关活动的全部费用。 | ||||||||||
4 | 响应文件语言 | 中文 | ||||||||
5 | 报价货币 | 人民币 | ||||||||
报价包括本项目所招标的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 | ||||||||||
6 | 报价范围及说明 | 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验收等(采购项目 |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
7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60日内有效 | ||||||||
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提供相关文件 | ||||||||||
或资料,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要求的文件和资料也须一并 | ||||||||||
8 | 响应文件的组成 | |||||||||
提供。供应商还可根据自己的理解,提供其他必要的技术 | ||||||||||
响应、样本资料及附件; | ||||||||||
9 | 响应文件封面要求 | 无 | ||||||||
10 | 响应文件份数要求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 | ||||||||
11 | 响应文件装订和密封要求 | 无 | ||||||||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供 | ||||||||||
应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 | ||||||||||
12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 |||||||||
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 | ||||||||||
前。 | ||||||||||
13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月日上午(见磋商公告) | ||||||||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网址: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 | ||||||||||
14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http://jyzx.zhoukou.gov.cn) | ||||||||||
(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 ||||||||||
15 | 磋商时间 | 2022年月日上午(见磋商公告) | ||||||||
16 | 磋商程序和内容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 ||||||||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推荐意见,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 | ||||||||||
17 | 授予合同 | |||||||||
商。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 ||||||||||
本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承 | ||||||||||
18 | 签订合同 | |||||||||
诺文件的内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 ||||||||||
19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 | ||||||||
20 | 供货周期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
2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验收合同后付100% | ||||||||
22 | 勘察现场 | 不要求 | ||||||||
23 | 其他 |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所述项目。
2.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2.2“采购人”:周口市公安局
2.3“供应商”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取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加竞争
性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5“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
品等,包括与之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
准、培训、验收、售后服务等。
2.6“法定代表人”系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
证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参加竞争性磋商会
的,指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负责人或经营者。
2.7“重大违法记录”系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8“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
(1)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满三年的除外);
(2)被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期限已
满的除外);
(3)被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
处罚的(期限已满的除外);
(4)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已依法解除的除外);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采购预算
3.1本次采购预算:见公告。
4.合格的供应商
4.1.1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
4.1.2 | 4.1.2 |
明函; |
4.1.3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4.1.4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4.2供应商需提供售后服务体系与承诺。
4.3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
件,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4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竞争性磋商的规定。
4.5凡通过磋商小组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均为合格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
审查的供应商将视为不响应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被否决。
4.6是否要求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否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5.l供应商一旦参加竞争性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
所有条款和规定。
5.2供应商如认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
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将视为对本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竞争性磋商会开始后提出任何
异议。
5.3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6.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的采购需求、采购程序和合同格式等的规
范性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
(5)合同主要条款。
6.2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
全、是否有表述不明确或缺(错、重)字等问题。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和附件
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的情形,应立即与
采购人联系解决。如果供应商因未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采购人
不承担任何责任。
6.3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
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
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6.4供应商必须详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供
应商若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性文件,将有可能导
致响应性文件被拒绝接受或被视为无效。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提交(接收)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
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
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相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个日前,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以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顺延提交(接收)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8.要求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
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否则其
响应性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8.2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性文件没有完全响
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理由。
8.3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
响应性文件被拒绝。
9.响应性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9.1响应性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
体中文书写。
9.2供应商使用其他语言的,以中文翻译为准。
9.3关于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
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
计量单位。
9.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0.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10.1响应性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其他材料三部分组
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11.响应性文件格式
11.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性文件,不得缺
少、留空或私自更改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竞争
性磋商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2.竞争性磋商报价
12.1报价包括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
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等
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
12.2经过磋商后进行的报价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12.3采购人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12.4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12.5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3.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13.l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为自竞争性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有效期短于此
规定的响应性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3.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性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
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
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
14.响应性文件的签署、盖章
14.1响应性文件中凡是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处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
公章是指法人(供应商)行政公章,不包括专用章。
14.2响应性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
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
公章,但非供应商出具的材料,供应商改动无效。
14.3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应证明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该文件可以是
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详细描述的资料。
1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版块《投
标单位-电子投标文件视频制作手册》的相关规定。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会员系统上传;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
响应文件均不再提交。在解密投标响应开始时30分钟内进行解密,超时视为放
弃递交响应文件。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
心版块《投标单位-电子投标文件视频制作手册》的相关规定。如未在招标文件
规定的投标时间截止前上传网上响应文件,投标无效。
供应商须使用单位CA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远程解密,详见周口市公共资
源电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jyzx.zhoukou.gov.cn)办事指南《不见
面开标远程在线解密会员端操作手册操作指南》。
16.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6.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性
文件在会员系统成功上传,递交(接收)地点为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地
址。
16.2若采购人推迟了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性
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7.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
撤回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之后进行再次上传,再次上传内容作
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响应性文件的补充、修改文件应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规定进行
密封、签署,修改后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
17.3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性文件。供
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性文件的,将被拒绝接受。
17.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性文件:
17.4.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响应性
文件的;
17.4.2响应性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17.4.3一个供应商不止递交一套响应性文件的。
五、竞争性磋商
18.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
18.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
18.2竞争性磋商小组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独立
履行竞争性磋商小组职责。
19.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19.1资格性检查。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规定,对响应性文件中资质证明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
格式7
售后服务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2022年月日
格式8
合格供应商的声明函和承诺书
投标人电子签章:
2022年月日
格式9其他资料
周口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周口市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
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
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
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
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格式10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我公司自愿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采购活动的各项
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
购监管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
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
(六)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或领取招标文件纳投标保证
金后不投标导致废标;
(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
(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十)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
(十ー)撞自或与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
物数量,更换品牌、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
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
(十三)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
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
(十四)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
(十五)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设诉材
料;
(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十七)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不诚信行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2022年月日
周口市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标准文本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人:
供应商: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指引
一、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供的资料:
1、该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以网上发布内容为准);
2、该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公告内容);
3、该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报告;
4、采购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并签字的除外);
5、采购单位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人到场并签字的除外);
6、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约定的其它内容(不得超出招标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
二、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供的资料:
1、该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纸质或DP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
2、针对该项目评审时评审委员会提出的质询答复(纸质并签章);
3、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并签字的除外);
5、供应商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人到场并签字的除外);
6、供应商和采购人约定的其它内容(不得超出招标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
三、本合同签订后二个工作日内有采购人在“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合同公示。
供应商履约验收指引
1.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内容;
2、不得以次充好、高投低配,确因在合同执行中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应提供相关依
据;
3、对因客观上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造成的,应提供采、供双方的纸质备忘录材
料;
4、在满足验收条件5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组织验收;
5、供应商应提供需验收物品的清单、参数、使用手册、人员培训情况等资料;
6、采、供双方约定的验收机构及相关人员组成情况。
7、督促采购人在项目验收结束并达到相关要求后一个工作日内,在“周口市政府采购
网”上进行“履约验收”公示。
采购合同内容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签订地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财政委托号:(财政资金项目必须填写)
本项目经批准采用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
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
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
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若产品过多则见附表,如有附表
则必须加盖印章)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 | 数 | 单 | 小计 | 备注 | ||||||||||||
位 | 量 | 价 | ||||||||||||||||
合同总价款(大小写): | ||||||||||||||||||
备注:上述产品报价含产品生产、运输<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下货>、安装、调 | ||||||||||||||||||
试、检验及售后服务、税金、劳保基金、人员培训等费用。 |
第二条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①按国家标准执行;②按部颁标准执行;③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
准;④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
行;
乙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标准应与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标
准中无相应规定,所投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
的正式标准。
进口产品的质量标准为。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以上质量标准的正品;相关的
施工安装是由持有有权部门核发上岗证书的安装调试人员按照国际或国家现行安装验收规
范来实施的;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
具有满意的性能。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行业主管部门无技术
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注:合同中约定的包装标准应与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一致,且投标文件应作为
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交货期限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①乙方送货上门;②乙方代运;③甲方自提自运。
2.到货地点:(甲方指定的任何地点,安装并调试.)
3.产品的交货期限。
第五条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大小写):
•付款条件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该项目是否实行预付款:
实行预付款的条件和比例:
合同款项结算方式和支付比例:
(具体付款方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采、购双方的具体约定
•验收方法
1.乙方安装调试后,在天内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受托参与本项目
验收的权利。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在没有征得采购人
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将拒绝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
承担。
3.甲方应承担项目验收的主体责任。项目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甲、乙双方、
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
件、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签字形成验收
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验收人员有不同意见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在验收
报告上应注明不同意见的内容。
4、甲方视情况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
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
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检测、验收费用承担方式: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工
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并抄送采购代理机构,具体说明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并附
相关验收材料,同时提出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处理意见。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
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应提供完善周到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否则甲方视情节轻重从乙方的质
量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补偿甲方。
1.保修
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货物免费保修年,保修期从开始。乙方应在接到报修通
知后天内上门维修,负责更换有瑕疵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
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如果乙方在收到报修通知后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费
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
2.维修
保修期届满后,乙方应对其提供的货物负有维修义务,但所涉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
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
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
支付的实际费用,同时,乙方应按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并赔偿甲方相应的
损失。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包
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
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
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每件货物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为进口件
的,应出具报关手续和原产地、原产工厂证明、报关手续和商检证明等。
4.如果乙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完成货物安装和提供服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
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
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应考虑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
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对其所提供的货物承担所有权担保责任,并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
使用该货物时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
用。
7.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
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产
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应向乙方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
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
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
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
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
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履约(或质量)保证金
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以现款的形
式提供。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按规定格式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
承担。
2.若确需质量保证金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
3.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乙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
同。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
甲方负总责。
第十五条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图纸、样
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
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
何文件和资料。
第十六条合同纠纷调处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
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
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
本项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周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合同签订地有级别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起诉。
3、甲、乙双方均有权利向本项目具有监管职能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反映对方
在合同履约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七条下列关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某项目(项目编
号:某编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招标文件;②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③服务承诺;④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采购人(甲方):(公章)供货人(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周口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周口市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
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
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
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
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我公司自愿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采购活动的各项规
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
监管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
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
(六)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或领取招标文件纳投标
保证金后不投标导致废标;
(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
(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十)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
(十一)擅自或与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
少服务数量,更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
(十三)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
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
(十四)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
(十五)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设诉
材料;
(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十七)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不诚信行为。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2022年月日
周口市公安局无人机装备项目周口市公安局无人机设备采购
项目评标报告
一、开标情况:
周口市公安局无人机装备项目周口市公安局无人机设备采购开标会于
2022年09月9日10时0分在第八开标室(政采406-5)召开,截止到2022年
09月9日10时0分,本次开标项目共收到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开标记录如下:
分包:周口市公安局无人机装备项目周口市公安局无人机设备采购
(zk202208125-1)
H
心
开标时间:2022/9/910:00:00
二、评委组成
判供应商名称:周口博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元
评委会负责人(组长):
评委会成员:
监督人:
周口市公安局无人机装备项目周口市公安局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评标委员
会
2022年09月09日
三、评标情况
周口市公安局无人机装备项目周口市公安局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评标
会于2022年09月9日10时0分在第十三评标室(政采535-4开始进行。
评标工作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评委会内部独立进行。
评委会首先对每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单
位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