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myy2401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661294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大庆市人民医院眼科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RMYY24010 二、项目名称:眼科医疗设备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需求:
采购包采购项目使用科室数量预算单价(万元)预算总价 (万元)采购方式备注
1全自动综合验光仪眼科12020竞争性谈判第一次公示
2非接触眼压计眼科11212竞争性谈判第一次公示
技术需求及数量:详见附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 (五)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六)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满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标书内应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必须加盖公章,如缺少其中一项则取消参评资格) 1.产品报价明细。本项目潜在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2.潜在供应商需提供投标资料承诺书,保证投标资料真实性、有效性。 3.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大庆市人民医院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并签字盖章,详见附件3。 4.技术规范偏离表。 5.产品彩页及检测报告。 6.提供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税务登记证等。 (1)生产厂家资质 ①生产厂家营业资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③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经销商资质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医疗器械注册证 ③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④开户许可证 ⑤所投产品逐级授权 ⑥法人代表授权书 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⑧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售后服务承诺书及质量保证协议 8.提供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证明。 9.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单位和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1)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2)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清单。 (3)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工伤保险缴费清单。 (4)失业保险缴纳证明或失业保险缴费清单。 (5)生育保险缴纳证明或生育保险缴费清单。 (6)新成立的企业(三个月内成立的)或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机构,应提供书面说明和有关佐证文件。 (7)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 税务部门出具的佐证文件(如完税证明)不作为有效资格条件。 八、投标文件格式 1.标书要求:一本正本、三本副本均加盖公章,装订方式为胶装。 2.参与两项或以上采购项目投标的需各项目独立做标书。 3.标书封面须有以下内容 (1)投标公司全称及正本或副本标识 (2)投标项目名称(和招标公告中的采购项目一致) (3)投标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投标日期 4.标书内需含目录并与页码相对应。 5.投标人请将投标文件密封在档案袋内(投标书封面,要求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提供原件的需单独密封。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请投标方自留底稿。 九、报名须知 1.中标价格为税后价格。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不含节假日)。 3.报名方式:大庆市人民医院后勤二楼201室现场报名。 4.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投标代表(法人或法人授权人)请在开标时间前半小时携带身份证到达会场签到(签到时查验身份证件)。 十、咨询电话:6612940 大庆市人民医院采购办 2024年12月1日 附件1: 非接触眼压计设备参数 1.类型:非接触型; 2.测量范围:0-60mmHg,30mm/60mm间自动切换; 3.测量模式:全自动/自动/手动; ★4.全自动模式:自动对焦、自动测量、自动打印智能一体化,可一键完成双眼检查,无需病人移动; ★5.角膜厚度补偿并显示功能:自动测量中央角膜厚度并显示,自动计算修正眼压值; 6.眼角膜厚度测量范围:400至1300um; ★7.具有自动眼球跟踪技术; 8.操作距离:11mm; ★9.左右眼切换:自动; 10.下巴托调节方式:电动调节; 11.固视系统:具有内外固视灯; 12.安全系统:具有电子自动止动系统; 13.出错视频提示:有; 14.高眼压警告提示:有; 15.操作控制范围:前后:≥40mm ;左右:≥90mm;上下:≥30mm; 16. 精确度:0.1mmHg; 17.打印:热敏打印 自动切纸 纸宽58mm; 18.数据接口:USB ;RS-232C ;LAN 19.显示器:5.7英寸(14.5cm);彩色液晶屏;可倾斜; 20.显示时限:5'/10'/15'/关闭 4档; 备注:“★”为必须满足条款,如有1条不满足,投标无效;非“★”条款如有3条不满足,投标无效。 附件2: 全自动综合验光仪设备参数 一、视标功能单元: 1.使用距离:使用距离:3-6 m; 2.视表数量:≥ 2 5 种; 3.滤光器功能:红绿滤光器; 4.背景亮度 230cd/m2 (在5m 的距离处),可变; 二、辅助主觉验光检查: ★5.分离棱镜:可直观对比图像清晰度,同一视窗内看到两个互相分离的图像 ; 6.验光矫正模拟图解:验光完成后可模拟佩戴效果,体验矫正状态和视野范围; 7.球镜测量范围:-29.00到+26.75D (步幅为0.12D/0.25D/0.5D/3D); 8.-19.00到+16.75(交叉散光镜及棱镜测量); 9.柱镜测量范围:0.00到±8.75D (步幅为0.25D/1D/2D/3D) ; 10.轴度测量范围:0到180度(步幅为1/5°/15°); 11.辅助透镜:交叉柱镜(±0.25D,±0.50D,±0.25D 自动交叉柱镜),针 孔器(Φ2mm), 红/绿滤光镜(右眼:红色,左眼:绿色),偏光镜(右眼: 135°/左眼:45°,右眼:45°/左眼:135°),固定交叉散光镜片(± 0.50D), 视网膜球镜(+1.5D/+2.0D), 红马氏杆(右眼:水平,左眼:垂 直),分离镜(右眼:6△BU,左眼:10△BU); 三、组合升降桌面部分: 12.手臂摆动范围:0°-90°; 13.输入额定电压:AC 220V 50HZ, 电源插座:AC 220V 50HZ, 照明灯:AC 220V 27W,保险:250V 10A。 备注:“★”为必须满足条款,如有1条不满足,投标无效;非“★”条款如有3条不满足,投标无效。 附件3: 大庆市人民医院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我方作为医院采购供应商,类型为: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请据实在▢中勾选一项 ),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承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一)供应商类型为企业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 1.“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集体所有制”、“联营”、“合伙企业”、“其他”等法人企业或合伙企业。 2.“登记状态”为“存续 (在营、开业、在册)”。 3.“经营期限”不早于投标截止日期,或长期有效。 (二)供应商类型为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 1“类型”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不早于投标截止日期。 (三) 供应商类型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执业状态”为“正常”。 (四) 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承诺满足《民法典》第二章第十八条、第六章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八章第一百七十六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 (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二)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三、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可提供相关设备和人员清单,以及辅助证明材料。 四、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 (一) 不存在欠税信息。 (二)不存在重大税收违法。 (三)不属于纳税“非正常户”(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不适用本条 )。 五、承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在承诺函中以附件形式提供至少开标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含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均须依法缴纳。 六、承诺参加本次医院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处罚期限已经届满的视同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需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 (本条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 (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二)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做出的较大金额罚款 (二百万元以上) 的行政处罚。 (三)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做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七、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承诺通过下列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至七款承诺信息真实有效。 (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 (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三)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四)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 (五)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s://www.ccgp.gov.cn); (六)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合法渠道。 我方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授权并配合采购人所在同级财政部门及其委托机构,对上述承诺事项进行查证。如不属实,属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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