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聊城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试剂配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聊城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试剂配送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聊城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名称:聊城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试剂配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更好的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就目前我单位使用的新生儿四项疾病筛查试剂盒(新生儿促甲状腺素筛查试剂盒(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法)、苯丙氨酸筛查试剂盒(荧光分析法)、葡萄糖六磷酸脱氢酶测定试剂盒(荧光分析法)、新生儿17a-羟孕酮测定试剂盒(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法))进行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20万元/两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院目前使用的是广州市丰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全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AutoTRFIA-4型)设备,并且此医疗设备及试剂为专机专用,根据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办法,适用于新生儿四项疾病筛查两种方法学在同一平台进行筛查的试剂盒并且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新生儿四病筛查试剂盒的厂家国内只有唯―—家符合体外诊断试剂管理要求。经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nmpa.gov.cn)已批准的医疗器械数据库,以及查询比较有关试剂说明书,只有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证的国产厂家(广州市丰华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所生产的AutoTRFIA-4型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以及配套新生儿疾病筛查试剂是唯一可以满足在同一检测平台下同时开展新生儿促甲状腺素(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法)、苯丙氨酸(荧光分析法)葡苗糖六磷酸脱氢酶(荧光分析法)、新生儿17a羟孕酮(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法)测定的国产厂家。
基于以上理由,并组织了专家论证,并出具了相应的专家论证意见,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情形。现我院申请对广州市丰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新生儿疾病筛查试剂进行采购,聊城区域唯一代理商为:山东富优生命科学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第一款关于单一来源采购规定,符合从唯一供应商采购规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山东富优生命科学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港兴三路1号济南药谷2号楼10层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4月12日至2023年04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商主任
联系地址:聊城市高新区长江路
联系电话:0635-5058966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殷春景/唐慧珑
联系地址:聊城市高新区华建壹街区办公9号楼
联系电话:13346355808/15315770811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聊城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名称:聊城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试剂配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更好的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就目前我单位使用的新生儿四项疾病筛查试剂盒(新生儿促甲状腺素筛查试剂盒(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法)、苯丙氨酸筛查试剂盒(荧光分析法)、葡萄糖六磷酸脱氢酶测定试剂盒(荧光分析法)、新生儿17a-羟孕酮测定试剂盒(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法))进行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20万元/两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院目前使用的是广州市丰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全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AutoTRFIA-4型)设备,并且此医疗设备及试剂为专机专用,根据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办法,适用于新生儿四项疾病筛查两种方法学在同一平台进行筛查的试剂盒并且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新生儿四病筛查试剂盒的厂家国内只有唯―—家符合体外诊断试剂管理要求。经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nmpa.gov.cn)已批准的医疗器械数据库,以及查询比较有关试剂说明书,只有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证的国产厂家(广州市丰华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所生产的AutoTRFIA-4型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以及配套新生儿疾病筛查试剂是唯一可以满足在同一检测平台下同时开展新生儿促甲状腺素(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法)、苯丙氨酸(荧光分析法)葡苗糖六磷酸脱氢酶(荧光分析法)、新生儿17a羟孕酮(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法)测定的国产厂家。
基于以上理由,并组织了专家论证,并出具了相应的专家论证意见,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情形。现我院申请对广州市丰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新生儿疾病筛查试剂进行采购,聊城区域唯一代理商为:山东富优生命科学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第一款关于单一来源采购规定,符合从唯一供应商采购规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山东富优生命科学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港兴三路1号济南药谷2号楼10层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4月12日至2023年04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商主任
联系地址:聊城市高新区长江路
联系电话:0635-5058966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殷春景/唐慧珑
联系地址:聊城市高新区华建壹街区办公9号楼
联系电话:13346355808/15315770811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