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9 02:5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物业管理服务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xxxq.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02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FCG-202300820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6,937.8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96,937.8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96,937.8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996937.8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996,937.80 |
996,937.8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A、《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B、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C、《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D、《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E、《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F、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相关事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A、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应涵盖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内容(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B、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C、社保缴纳证明: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D、税收缴纳证明: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E、供应商提供中国信用截图,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F、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G、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2、以上资质原件在招标大会开始前,分装在资质袋中与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未分装提交或提交不全视为无效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附原件,响应文件副本中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仅需提供复印件。
3、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磋商文件中应附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磋商。分支机构须提供自己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20日 至 2023年12月2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xxxq.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02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铜川市新区齐庆路中段人社大厦三楼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1月02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铜川市新区齐庆路中段人社大厦三楼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长虹路
联系方式:18220493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铜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铜川市新区齐庆路中段人社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0919-28599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919-2859994
铜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