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井市市区幼儿园食堂食材定点供应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食堂食材
供应配送
谷物细
畜禽肉
肉类
金额
36.2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jlcr2024-cg24
预算金额
36.2万元
招标公司
龙井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
朴学哲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孙明峰18843339002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5/3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18
公告正文
龙井市市区幼儿园食堂食材定点供应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CR2024-CG2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龙井市市区幼儿园食堂食材定点供应配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6.2万元,招标人为龙井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2.项目编号:JLCR2024-CG24-1;品目名称:谷物细 粉采购内容:主食类(米、面、油):预算金额(元):102,000.00;最高投标限价(元): 102,000.00;项目编号:JLCR2024-CG24-2;品目名称:畜禽肉;采购内容:肉类;预算金 额(元):260,000.00;最高投标限价(元):260,000.00。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 日起1年内完成。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5.本项目兼投兼中(本项目 共2个标段,一个供应商最多能中标2个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龙井市市区幼儿园食堂食材定点供应配送采购项目; (002)龙井市市区幼儿园食 堂食材定点供应配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龙井市市区幼儿园食堂食材定点供应配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 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 流通许可证》),并要求本项目相适应的相关经营范围(应匹配每标段品目名称),有相应人 员、设备、运输、资金等方面及维保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络 截图加盖公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在经营活动中依法经营,管 理规范、诚实守倌、未出现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金不良记录,无拖 欠货款行为,未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食品安全事故;近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 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 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条件及具备电脑、打印机、货架、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并定期递交委 托第三方进行产品检验报告(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由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需相应 的各类食品储存、专用留样冰箱等设备,并要求从业人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 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拆包; (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 将被拒绝; (9)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营 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省市如有新规定,执行国家、省市规定); (10)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办公室、储存仓库等,经营场所、仓库距离坑池、暴露 垃圾场(站)、旱厕等染源25米以上,不得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 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内,食品安全状况和现场评价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02龙井市市区幼儿园食堂食材定点供应配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 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 流通许可证》),并要求本项目相适应的相关经营范围(应匹配每标段品目名称),有相应人
员、设备、运输、资金等方面及维保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倌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伯用 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倌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络 截图加盖公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倌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在经营活动中依法经营,管 理规范、诚实守信、未出现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无拖 欠货款行为,未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食品安全事故;近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 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 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条件及具备电脑、打印机、货架、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并定期递交委 托第三方进行产品检验报告(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由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需相应 的各类食品储存、专用留样冰箱等设备,并要求从业人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 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拆包; (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 将被拒绝; (9)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营 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省市如有新规定,执行国家、省市规定); (10)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办公室、储存仓库等,经营场所、仓库距离坑池、暴露 垃圾场(站)、旱厕等染源25米以上,不得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 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内,食品安全状况和现场评价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问:从2024年05月27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31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 执照副本、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 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及从业人员健康证; (3)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 公章)(4)供应商须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 (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5)近年(2023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 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所供应产品当年的检验报告(要求 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8)经营场所或生产车间不同方位照片 3-5张,办公室不同方位照片2张;(9)提供经营场所、生产车间、仓库(不动产权证或 房屋租赁合同); (10)仓库多方位的内部环境及设施照片3-5张,外部毗邻环境照片3张。 (11)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500元/套,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延吉市人民路1977号)。逾期送达或 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延吉市人民路1977号)。 七、其他 1.递交投标文件时,为确保自身健康状况投标人须佩戴口罩。 2.未购买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 4.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5.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龙井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井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吉林省龙井市建设街187号 联系人:朴学哲 电 话:13249891234 电子邮件:jlcr9999@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延吉市人民路1977号 联系人: 孙明峰 电 话: 18843339002 电子邮件: jlcr99990163.com A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λurqdzvk衮乡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