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0825-8103967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荣兆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9
公告正文
数字遂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数字遂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1

 数字遂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设计1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数字遂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遂发改审批[2024]2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兴业数字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项目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遂宁兴业数字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发改审批[2024]2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荣兆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遂宁市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整体采用“一脑、二中心、七平台+N应用”的架构模式。一脑:建设智慧云脑,含8000核通用算力等;二中心:城市数字运营中心、全域数据汇聚治理中心(城市数据空间),实现全域多模态数据的汇聚治理安全可信共享;七平台:共性能力平台、智慧大模型平台、城市物联网平台、数字孪生平台、融合通信平台、视频融合平台及区块链平台,为城市发展提供数字支撑;N应用:含智慧文旅、医疗健康、企业服务等融合应用场景:新增通用算力8000核、存储3PB等,折合标准机架约40个。

2.3 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数字遂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含项目概算)、详细设计(含项目预算)等相关阶段的所有设计内容及后续相关服务。

2.5标段划分:设计2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无线通信或有线通信或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或通信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通信类或信息化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9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网址: http://www.snsggzy.com )—“登录”—“ 遂宁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后台管理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2909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 遂宁兴业数字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  遂宁市船山区东平北路899号遂宁金融商业中心(C1-3-05)1栋D单元6层01号 

   编: 629000  

人: 刘先生  

   话: 0825-8103967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荣兆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3号万科生活汇12栋C口301室  

   编: 610000  

人: 余先生  

   话: 028-84118581-8019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20241108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