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文区郭坑镇南二号路一期道路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7/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许先生210597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刘0596-2667020
标书截止时间2017/12/05
投标截止时间2017/12/22
公告正文
  
龙文区郭坑镇南二号路一期道路工程施工监理(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XCJZZ(2017)GC0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文区郭坑镇南二 号路一期道路工程 已由 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和漳州市龙文区农林水利局 漳龙发改审 [2017]48 号文、漳龙农林水利 [2017]186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 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龙文区郭坑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 市政部分: 本项目南至江滨路,北至郭坑大道,路线全长195.396米,本次实施长度为162.45米,道路红线宽20米。道路等级为镇区干路,两侧城市道路退让绿化各10米,设计车速30km/h,项目主要建设路基、路面、绿化、给排水、管理综合等工程。建安费约¥829万元。
   水利部分: 加固护砌原芦洲防洪堤长64米,结合南二号路新建防洪堤长100米,堤防等级为2级。主要工程量为:土方夯填3864m3,草皮护坡285m2,200mmC30砼路面1075m2C25砼防浪墙105m3。投资概算约¥10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龙文区郭坑镇南二号路一期道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包含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 监理期限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且保修期满、监理资料及施工资料归档完成止(无论工期延长、分期施工、工程量增加,监理费费率均不予调整。缺陷责任阶段的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中标监理费中)。
   2.5.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设计单位 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7. 监理服务费 :本工程的监理服务费以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招标人的监理服务费发包费率为2.18%,即监理服务费为按本项目经招标人委托的有权机构审核确定的建安工程结算总价的2.18%计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下列两项资质:①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②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为投标人本公司的在职职工。
   3.4. 投标人为非漳州市本地监理企业的,应按漳建工〔 2014 75 号文规定在开标前办理并取得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书》。 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规定进行信息登记。
   3.5.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6. 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5日,利 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 数字证书 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报名。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
投标人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 数字证书登陆到企业业务系统( http://www.zzgcjyzx.com/zzhy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1日北京时间12:00时前(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漳州市龙文支行
   账户名称: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
      号: 1409022809600012822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2月22日15时0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 和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 格式)如光盘/U 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场签到。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总监理工程师未到场签到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总监理工程师与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应同时到场验证、登记。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 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的材料:投标单位在签到时,需另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汇款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 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开标时间: 2017 12221500 分;
   9.2. 开标地点: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蓝田经济开发区龙祥北路招商楼
   电话: 0596- 2105976
   联系人: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与江滨路交汇处万豪国际2栋402
   电话:0596-2667020
   联系人:小刘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部门名称: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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