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宿松县千岭乡新前村龙湖圩(原鱼池)(标的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拍卖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q-ss-2023-06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夏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一诺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1539190678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CQ-SS-2023-065

宿松县千岭乡新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本公司将于2023年 12月21日1430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络电子竞拍的方式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以现状拍卖):

标的

标的物

数量

起拍价

竞价保证金

1

宿松县千岭乡新前村龙湖圩上圩

256.2亩

600元/亩/年

8万元

2

宿松县千岭乡新前村龙湖圩下圩

396.4亩

600元/亩/年

 12万元

3

宿松县千岭乡新前村龙湖圩(原林地)

92

600元/亩/年

3万元

4

宿松县千岭乡新前村龙湖圩(原鱼池)

50

300元/亩/年

0.8万元

意向竞价人应在交易前自行查勘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公告日至2023年12月20日17:00,在标的物所在地现状展示。竞买人须提前与我司联系看样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次加价幅度:10元/亩/年。竞买人须以10元/亩/年10元/亩/年的整数倍递增叫价

二、意向竞价人资格要求

(一)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价。

(二)信誉要求: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意向竞价人不是税收违法当事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保证金

竞拍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支票、网银支付。意向竞价人须于2023年12月20日1700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将竞拍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意向竞价人是公司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缴纳保证金时应注明单位名称,意向竞价人是自然人的,应注明个人姓名,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代竞价人缴纳竞拍保证金。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将在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

竞拍保证金转至以下账户(不得采用现金):

具体账号详见下表。   

标的

标的物名称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1

宿松县千岭乡新前村龙湖圩上圩

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1309080038000054660

2

宿松县千岭乡新前村龙湖圩下圩

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1309080038000054784

3

宿松县千岭乡新前村龙湖圩(原林地)

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1309080038000054811

4

宿松县千岭乡新前村龙湖圩(原鱼池)

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1309080038000054935

四、报名方法意向竞价人于2023年12月20日1700前携带以下材料到我公司(安徽一诺拍卖有限公司,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5幢14号)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意向竞价人是公司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竞价保证金纸质转账凭证;意向竞价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竞价保证金纸质转账凭证。委托他人竞价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第二条要求的资格条件和报名要求的材料均需由转让人竞价前核验,复印件作留档资料。经核验并确认资格后的意向竞价人方可进入竞价环节。未如时递交材料或经核验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参与竞价环节。

电子竞价登录网址为:http://220.179.5.14:90/EpointBid_JingJia/login/bidderlogin

(详见《竞价系统操作手册》)。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电子竞价须知》及《网络竞价风险告知》。

六、联系地址及电话:

(一)转让方:宿松县千岭乡新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址:宿松县千岭乡新前村      

联系人:夏主任                       

  话:1735503969

(二)代理机构:安徽一诺拍卖有限公司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5幢14号

联系人:李先生

 话:15391906789

七、特别事项

(一)竞价成交后,竞得人须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如竞得人有违约行为,将不予退还保证金,另本公司将根据《拍卖法》第39条规定,向违约方追偿相关的经济损失

(二)未经宿松县千岭乡新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同意,竞得人不得改变土地现状及用途。因政府政策调整征收,竞得人无条件退还承包土地,委托人将剩余租金退还竞得人。

(三)宿松县千岭乡新前村龙湖圩上圩、龙湖圩下圩、龙湖圩(原林地)租赁期限为壹年,龙湖圩(原鱼池)租赁期限为叁年,一次性付清。

)项目交易信息发布的法定媒介为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其他媒体仅起转载用途,如有公告、更正和补遗等信息内容不一,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的信息为准,项目交易全面信息请从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获取(网址http://aqggzy.anqing.gov.cn/)。

 

宿松县千岭乡新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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