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阳光助残行动意外保险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结果公示
响水县阳光助残行动意外保险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开标、谈判、定标,现将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响水县阳光助残行动意外保险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编号:XSX-CG-201906061
二、信息公告媒体及日期:
响水政府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2019.8.16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9-8-30
谈判地点: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评标一室
谈判小组成员:张小东、郭昕、皋娅萍
四、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
公司地址:盐城市迎宾南路170号
成交金额:肆拾肆万元整(¥440000.00元)
综合单价为: 40.00元/人。保期:一年(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承诺年度赔付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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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保障项目 |
保障内容 |
理赔标准 |
备注 |
基础保险项目 |
1 |
意外身故险 |
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
若参保对象因遭受意外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事故身故,保险公司应当给予死亡补助 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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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意外伤残保险 |
因意外伤残保险 |
若参保对象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事故造成新增残疾,保险公司应当按伤残标准给予残疾补助,最高赔偿7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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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意外医疗费用补贴 |
因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补贴 |
保单年度内累计赔偿限额20000元;按80%赔付(社保用药范围内,经相关部门实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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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意外住院定额津贴 |
因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定额补偿 |
因意外伤害住院,保险公司应当对年度内因意外伤害住院费用进行津贴,85元/天,最高180天(无免赔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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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拓展的保险项目 |
1 |
疾病身故保险 |
因新增疾病导致身故 |
若参保对象因疾病身故,自参保对象身故发生之日起30天内,保险公司应当给予死亡补助21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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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大疾病保险 |
因新增重大疾病保险 |
在年度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身患医保重大疾病目录内的大病,保险公司应当按重大疾病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赔偿26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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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大疾病住院补贴 |
因重大疾病导致的住院医疗补贴 |
因重大疾病住院,保险公司应当对年度内因重大疾病住院费用进行津贴, 85 元/天,最高180天(无免赔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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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大疾病医疗补偿 |
因重大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补偿 |
保单年度内累计赔偿限额8000元;按80%赔付(社保用药范围内,经相关部门实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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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响水县残疾人联合会 郭昕 联系电话:15962016629
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宋雅君 联系电话:18252225572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招标结果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响水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