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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决定书绵财投诉处字〔2024〕第36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投诉处理决定书
绵财投诉处字〔2024〕第36号
一、项目编号:N5107012024000247
二、项目名称:涪城区生物物种调查评估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顺北街39号
被投诉人一:四川国宇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火炬西街北段 93号3楼21号
被投诉人二:涪城区生物物种调查评估项目磋商小组
四、基本情况
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满意四川国宇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就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局涪城区生物物种调查评估项目(项目编号:N5107012024000247)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9月10日收到,已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我公司在参与涪城区生物物种调查评估项目投标中,资格未通过,其原因是《中小企业声明函》在评审时未被接受,提出质疑后,代理机构四川国宇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回复为质疑不成立。我公司认为该声明函是正确的,就此被拒绝事项提起投诉。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绵阳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16日
绵财投诉处字〔2024〕第36号
一、项目编号:N5107012024000247
二、项目名称:涪城区生物物种调查评估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顺北街39号
被投诉人一:四川国宇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火炬西街北段 93号3楼21号
被投诉人二:涪城区生物物种调查评估项目磋商小组
四、基本情况
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满意四川国宇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就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局涪城区生物物种调查评估项目(项目编号:N5107012024000247)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9月10日收到,已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我公司在参与涪城区生物物种调查评估项目投标中,资格未通过,其原因是《中小企业声明函》在评审时未被接受,提出质疑后,代理机构四川国宇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回复为质疑不成立。我公司认为该声明函是正确的,就此被拒绝事项提起投诉。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绵阳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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