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平湖市救助站购买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项目合同续签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2/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平湖市民政局
项目名称: 平湖市救助站购买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项目合同续签公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平湖市救助站购买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295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民助[2018]117号)、嘉兴市民政局、嘉兴市财政局《关于鼓励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精准救助的实施意见》(嘉政民救[2018]45号)等文件精神,有效解决市救助站经办服务能力薄弱问题,切实增强社会救助服务有效供给,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活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服务能力提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3295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2021年12月份签订的《市救助站购买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项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采购人对投标人服务质量满意,经双方协商,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合同可续签一年,续签次数不超
过2次。本次项目续签一年(服务期限为自2022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1日)。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平湖市壹起来公益发展中心
地址: 平湖市当湖街道永丰路478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2月01日 至 2022年12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平湖市民政局
联 系 人: 超级管理员
联系电话: 18857370882
传 真: /
地 址: 平湖市乐园路7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平湖市财政局
联 系 人: 陆科长
监管部门电话: 0573-85013033
传 真: /
地 址: 平湖市当湖街道望湖路3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docx
788.7 KB
采购人: 平湖市民政局
项目名称: 平湖市救助站购买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项目合同续签公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平湖市救助站购买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295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民助[2018]117号)、嘉兴市民政局、嘉兴市财政局《关于鼓励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精准救助的实施意见》(嘉政民救[2018]45号)等文件精神,有效解决市救助站经办服务能力薄弱问题,切实增强社会救助服务有效供给,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活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服务能力提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3295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2021年12月份签订的《市救助站购买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项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采购人对投标人服务质量满意,经双方协商,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合同可续签一年,续签次数不超
过2次。本次项目续签一年(服务期限为自2022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1日)。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平湖市壹起来公益发展中心
地址: 平湖市当湖街道永丰路478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2月01日 至 2022年12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平湖市民政局
联 系 人: 超级管理员
联系电话: 18857370882
传 真: /
地 址: 平湖市乐园路7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平湖市财政局
联 系 人: 陆科长
监管部门电话: 0573-85013033
传 真: /
地 址: 平湖市当湖街道望湖路3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docx
788.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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