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委托代理抵税(费)财物评估、拍卖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esw-2023-01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7
公告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委托代理抵税(费)财物评估、拍卖服务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PESW-2023-01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委托代理抵税(费)财物评估、拍卖服务项目(二次)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万,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普
洱市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委托代理抵税(费)财物评估、拍卖服务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委托代理抵税(费)财物评估、拍卖服务项目(二次))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的第十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3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信息发送至邮箱zl18387173032@163.com,
采购人每天17:00查询邮箱,信息确认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至报名邮箱。(注:报名信息须
包括公司名称、报名标段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7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普洱市税务局五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普洱市税务局五楼会议室
七、其他
预算金额:0万元。
最高限价:0万元。
采购需求:拍卖机构1家,提供抵税(费)财物的拍卖(变卖)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应知事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信息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
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
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
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采购人将拒绝接受非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4.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
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为公告
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林源路16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879-21661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
仫 Zk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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