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职工食堂食用油及干调类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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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职工食堂食用油及干调类食品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2年职工食堂食用油及干调类食品采购项目 2.采购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3.项目概况:为地铁职工食堂提供食用油及干调类食品(详见附件一用户需求)。 4.拟采用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最高限价:221.39万元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条件: (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公告发布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个: 1)预包装食品销售; 2)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销售。 (6)企业经营三年(含)以上; (7)谈判前六个月即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的银行专用流水,要求连续3个自然月(含)进账流水合计不少于200万(含),有银行专用流水单据、银行章或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净利润不少于200万(含),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8)食品来源可追溯性证明材料 提供3个及以上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证明或与厂家签订的销售合同/协议并加盖公章; (9)在沈阳市内,具备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存储仓库,面积在500平(含)以上,需提供房产证或房产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实景照片; (10)具备车辆运输及服务保障能力,提供配送车数量(至少3台),车辆必须是可运输货物车型(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或运输协议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11)公司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含3人)(须提供投标人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缴纳沈阳市社保的正式员工数量不低于3人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如是分公司须有总公司授权。 注:签约、授权、房产证、房产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资质材料可以是公司、法人名头或法人夫妻关系(如夫妻关系需要提供结婚证)以上材料均要求加盖公章,并在有效年限内有最新年度的年检标识。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许可证、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谈; (6)被列为黑名单或处于沈阳地铁运营物资采购网冻结期内。 三、公告期 202 2 年 6 月 20 日-202 2 年 6 月 22 日(节假日休息)。 四、拟邀请供应商 1.沈阳聚全鑫商贸有限公司 2.沈阳兴盛发四季青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3.沈阳顺胜旺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4.沈阳点点利蔬菜配送中心 5.沈阳东副超市有限公司 除上述供应商外,如其他符合资质条件及采购条件的供应商有意向参与,应在公告期内向相关采购实施部门提出申请,公告期结束后采购人不再接受报名。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公告期结束后,采购人将通过邮件形式向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及开展谈判时间、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提出意见。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024-2266 1413 公告期内(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接受咨询及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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