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阿克苏分公司一季度线上宣传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24-2320xj600781
预算金额2.4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旭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梓杰0991-466426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比选文件 | |||||
比选文件名称: | 2023年阿克苏分公司一季度线上宣传项目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3-01 13:10: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3-02 10: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3-06 19: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2023年阿克苏分公司一季度线上宣传项目 |
标包内容:
标包名称:2023年阿克苏分公司一季度线上宣传项目标包内容说明:
项目编号:0724-2320XJ600781
2023年阿克苏分公司一季度线上宣传项目
比选文件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2】月【28】日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2资金落实情况
1.3采购范围
1.4分包(标包)划分
1.5比选方式
1.6比选组织形式
1.7资格审查
1.8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9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10参选费用
1.11保密
2. 比选文件
2.1比选文件的组成
2.2踏勘现场
2.3参选预备会
2.4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5 比选文件的异议
3. 参选文件
3.1参选文件的组成
3.2参选文件的编制
3.3参选报价
3.4参选有效期
3.5参选保证金
3.6备选参选方案
3.7参选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递交纸质文件适用)
3.8电子比选的参选文件上传形式
4. 参选
4.1参选文件的递交
4.2参选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5. 唱价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5.2唱价程序
5.3异议
5.4电子比选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6. 评选
6.1评选委员会
6.2评选原则
6.3评选方法
6.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6.5评选报告
7. 中选
7.1 中选候选人公示
7.2 确定中选人
7.3中选人公示
7.4中选通知
8. 合同签订
8.1履约保证金
8.2合同签订
9. 比选代理服务费
10. 纪律和监督
10.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10.2对参选人的纪律要求
10.3对评选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0.4对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选办法
评选办法前附表
1. 评选方法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2详细评审标准
3. 评选程序
3.1初步评审
3.2详细评审
3.3参选文件的澄清
3.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3.5评选结果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一、商务部分参选文件格式
商务参选文件评选索引表
1.参选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参选人基本信息表
5.参选人须知偏离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资格声明文件
8.廉洁参选承诺书
9.参选保证金证明文件
10.比选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
11.信誉状况证明文件
12.近年财务状况表
13.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14.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5.有助于评审的其他材料(以下材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技术部分参选文件格式
技术参选评选索引表
1.技术条款偏离表
2.技术文件格式
三、经济部分参选文件格式
1.参选一览表
第七章 其他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管理目录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规则明细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阿克苏分公司一季度线上宣传项目(项目编号:0724-2320XJ600781),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24000.00元(含税价)。
1.2采购内容:2023年阿克苏分公司一季度线上宣传项目。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本次采购的规模、产品名称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服务期及服务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1 | / | 线上宣传 | 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 / | 比选人指定地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1.4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24000.00元(含税价),参选人参选报价大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6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21年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2.3.1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度自行出具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或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第三方审计报表的首页及审计公司签章页)。(若参选人成立不足一个完整年度,可不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2.4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2.4.1. 参 选 人 须 在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4.2. 参选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4.3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4.4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2.4.5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5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参选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等不符合要求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8其他要求: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参选,同时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2.9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8)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10)与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4)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5)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6)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2日上午10时00分至 2023年3月6日19时00分上午10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3 (1)购买比选文件的费用支付凭证;
(2)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支付方式:电汇,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账号:991903098610801
汇款时请备注:单位简称+项目编号后四位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3月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6.4云桌面办理通知
为了确保新疆电信采购全过程的安全可靠,新疆电信拟将采购相关工作全部移至中国电信天翼云上开展,利用中国电信天翼云相关云业务作为采购工作的基础。本次工作迁移需要所有采购供应商提前办理中国电信天翼云桌面业务,主要用于登录供应链门户网站,参加项目报名,上传投标文件和相关材料,在线进行开标解密等相关电子采购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大家准备好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订单盖章,安全责任书盖章),联系阿克苏电信分公司许悦办理业务,具体办理要求详见“比选文件附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
地址:/
邮编:/
联系人:陈旭
联系电话:15309971915
电子邮件:/
比选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1B栋3504室
邮编:830000
联系人:赵梓杰、胡雅洁、周鑫、郭砾嵘、
电话:0991-4664267、18109918117
电子邮箱:2275964543@qq.com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3月1日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本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是对参选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注:因“平台”尚未进行更新,为保持描述一致,本文件中凡出现的“比选”字样供应商可理解为“招标”,凡出现的“参选”字样供应商可理解为“参选”。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比选人 |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 联系电话:15309971915 | ||||||||||||||||||||||||||||||||||||||||||||
1.1.3 | 比选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2023年阿克苏分公司一季度线上宣传项目 比选代理编号:0724-2320XJ600781 | ||||||||||||||||||||||||||||||||||||||||||||
1.3 | 比选范围 | 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 ||||||||||||||||||||||||||||||||||||||||||||
1.4 | 分包(标包)划分 | √不划分分包 □划分分包 【分包划分情况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4条款。】 | ||||||||||||||||||||||||||||||||||||||||||||
1.5.1 | 比选方式 | √公开比选 □邀请比选 | ||||||||||||||||||||||||||||||||||||||||||||
1.6 | 比选组织形式 | □自行比选 √委托比选代理机构代理比选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赵梓杰 比选代理机构电话:18109918117 | ||||||||||||||||||||||||||||||||||||||||||||
1.7.1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本项目已完成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2.参选人资格条件”。 | ||||||||||||||||||||||||||||||||||||||||||||
1.8.1 | 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 | ||||||||||||||||||||||||||||||||||||||||||||
2.1.1 | 比选文件的组成 | 本条款替换为: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第三章 评选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 ||||||||||||||||||||||||||||||||||||||||||||
2.1.3 | 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及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 | 比选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参选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参选均将被否决。 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 | ||||||||||||||||||||||||||||||||||||||||||||
2.1.4 | 是否以单项报价核定低于成本 | √不要求 □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 ||||||||||||||||||||||||||||||||||||||||||||
2.2.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现场的时间、地点: | ||||||||||||||||||||||||||||||||||||||||||||
2.3 | 参选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参选预备会时间、地点: | ||||||||||||||||||||||||||||||||||||||||||||
2.4.1 | 参选人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 截止时间:2023年3月8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 提出澄清的方式:【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出】 | ||||||||||||||||||||||||||||||||||||||||||||
2.4.2 | 比选人发出比选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 截止时间:2023年3月7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 发出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发出】 | ||||||||||||||||||||||||||||||||||||||||||||
2.4.4 | 参选人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和方式 | 参选人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方式确认(包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等形式) | ||||||||||||||||||||||||||||||||||||||||||||
2.5 | 比选文件的异议 | 潜在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比选活动。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 ||||||||||||||||||||||||||||||||||||||||||||
3.1 | 参选文件组成 | 详见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 ||||||||||||||||||||||||||||||||||||||||||||
3.2.2 | 参选文件应答和编写 | 一、电子参选文件: (1)使用平台首页“参选工具”菜单下载的“参选文件制作软件”,完成电子参选文件的编写。 (2)参选文件需按照组成部分分别完成编制,单个组成部分大小不超过50Mb,总容量不超过500Mb。 (2)电子参选文件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均须清晰可读,明确要求的内容不得遮盖、隐藏,否则视为未提供。 具体操作详见《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 ||||||||||||||||||||||||||||||||||||||||||||
3.2.4 | ★参选文件的盖章或者签字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1)比选文件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中有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落款的参选文件均须:在线加盖单位公章(平台自动生成XXX公司业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参选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的“xxx 单位业务章”或公章以外的其他印章,须提供印章授权函,否则盖章无效。 (3)参选文件中须要签字的地方须进行签字或在线盖章,不得以打印体代替。 | ||||||||||||||||||||||||||||||||||||||||||||
3.2.5 | 电子参选文件的编制要求 | (1)【电子参选文件需使用专用制作工具编制,参选人需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通过“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后在“操作手册”模块下载并安装“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制作工具”。】 (2)参选文件需按照组成部分分别完成编制,单个组成部分大小不超过50Mb,总容量不超过500Mb。 (3)电子参选文件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均须清晰可读,明确要求的内容不得遮盖、隐藏,否则视为未提供。 (4)电子参选文件须使用参选人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并通过专用制作工具生成加密和不加密电子参选文件一对。未按规定签章和加密的电子参选文件无法上传。 (5)如业绩等证明文件超出电子参选文件单个组成部分大小限制,须按下方操作: ①参选人须在“中国电信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对应文件位置上传业绩情况表及说明等文件,说明中必须包含“该证明文件超过50M,我方承诺在电子采购系统上递交的大附件为真实有效的文件”。 ②该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参选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6)参选保证金(如有)以支票、汇票、参选保函、保险等形式递交的,必须递交纸质原件(采用线上开具的情况除外,如:电子保险)。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1B栋3504室收件人:赵梓杰 联系电话:18109918117。 | ||||||||||||||||||||||||||||||||||||||||||||
3.3.3 | 最高参选限价 |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最高参选限价为:≤24000.00元(含税价)。 注: ①参选人参选报价大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②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如出现第三位或以后位数的小数,则第三位及以后位数的小数无论大小一律按舍去处理。 | ||||||||||||||||||||||||||||||||||||||||||||
3.3.5 | 参选报价优惠条件 | □报优惠价 √不接受报优惠价 □报优惠价的其他方式: | ||||||||||||||||||||||||||||||||||||||||||||
3.3.6 | 参选报价具体要求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1.参选人必须按参选一览表提交唯一报价。 2. 报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等其他全部费用。 3、不接受低于成本报价。 4、参选货币:人民币。 5、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如出现第三位或以后位数的小数,则第三位及以后位数的小数无论大小一律按舍去处理。 6、参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选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参选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参选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参选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7、须开具符合国家税务政策规定和比选人人业务资质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
3.4.1 | 参选有效期 | 参选有效期:120天 | ||||||||||||||||||||||||||||||||||||||||||||
3.5.1 | 参选保证金递交要求和金额 | √要求提交参选保证金,参选保证金金额:【200】元(贰佰元整) □无需提交参选保证金 | ||||||||||||||||||||||||||||||||||||||||||||
3.5.2 | 参选保证金形式 | 参选保证金形式包括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款、支票、汇票以及其他在中国注册的机构依法出具的投标保函、保险等,以银行汇款、支票、汇票等形式提交的参选保证金应当从参选人基本账户转出 以银行汇款等形式提交参选保证金的,参选保证金缴纳至如下 账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账 号:991903098610801 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后六位)参选保证金。 以银行保函、投标保函、保险形式提交参选保证金的,保函、保险中应当写明受益人为 (比选人名称) ,担保项目为 (项目名称) ,担保有效期应覆盖参选有效期。保函、保险原件应作为参选文件在参选截止时间前提交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1B-3504室。 | ||||||||||||||||||||||||||||||||||||||||||||
3.5.4 | 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规定 | 【无】 | ||||||||||||||||||||||||||||||||||||||||||||
3.6.1 | 备选参选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
3.7.1 | 参选文件份数 | 经电子采购系统成功上传的加密电子参选文件一份。 | ||||||||||||||||||||||||||||||||||||||||||||
3.7.4 | 参选文件的外层包封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无 | ||||||||||||||||||||||||||||||||||||||||||||
3.7.6 | 参选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 | 本条款增加如下规定:无 | ||||||||||||||||||||||||||||||||||||||||||||
3.8 | 电子比选的参选文件上传形式 | 【参选人须进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电子参选文件。参选人可进入电子采购系统查看电子参选文件上传结果,同时可在唱价前进行CA证书匹配验证。】 | ||||||||||||||||||||||||||||||||||||||||||||
4.1.1 |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3月9日10时30分】 | ||||||||||||||||||||||||||||||||||||||||||||
4.1.3 | 参选文件签收凭证 | 【电子参选文件:参选人通过电子采购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参选文件后,电子采购系统反馈参选文件上传结果。】 | ||||||||||||||||||||||||||||||||||||||||||||
4.1.4 | 参选文件退还 | √不退还 | ||||||||||||||||||||||||||||||||||||||||||||
4.1.6 | 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 | √【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为两家时,继续组织招标;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为一家时或无参选人递交参选文件,重新比选。】 □重新比选 | ||||||||||||||||||||||||||||||||||||||||||||
4.1.7 | 电子比选参选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方式 | 参选人应当在参选截止时间前完成参选文件的上传,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参选文件。参选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参选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参选文件。参选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参选文件,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应当拒收。 | ||||||||||||||||||||||||||||||||||||||||||||
4.2.1 | 已递交的参选文件的修改或者撤回 | 【参选人可以进入电子采购系统点击撤回电子参选文件,电子采购系统将已上传电子参选文件删除,参选人可重新上传电子参选文件。】 | ||||||||||||||||||||||||||||||||||||||||||||
5.1 | 唱价时间和地点 |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 | ||||||||||||||||||||||||||||||||||||||||||||
5.3 | 唱价现场的异议 | 【在唱价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大厅“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 ||||||||||||||||||||||||||||||||||||||||||||
5.4 | 电子比选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 【电子参选文件由比选代理机构在递交截止时间后统一解密,参选人无需进行解密操作。 电子参选文件解密异常时,比选代理机构导入参选人递交的不加密电子参选文件,不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经电子采购系统校验通过的视为解密成功,该参选人的参选文件以不加密电子参选文件为准,;校验失败或未递交不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视为该参选人撤回参选。】 因参选人原因导致加密电子参选文件解密异常的,视为该参选人撤销参选。】 | ||||||||||||||||||||||||||||||||||||||||||||
6.4 | 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 推荐原则如下: 1.推荐中选候选人数量:1名。 2.中选候选人的确定:评选委员按照综合得分排名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 注:评选委员会依据综合打分结果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商务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商务得分相同的,服务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服务得分也相同的,由评选委员会投票表决。 | ||||||||||||||||||||||||||||||||||||||||||||
7.1.1 | 中选人数量 | 中选人数量:【1】人 | ||||||||||||||||||||||||||||||||||||||||||||
7.1.2 | 中选原则 | 中选原则如下: 1. 评选委员按照综合得分排名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比选人根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中选人。 注:如发出中选通知书后,中选人不能履行合同、放弃履行合同或合同履行期间出现重大问题的,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调整: 比选人按照评选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 ||||||||||||||||||||||||||||||||||||||||||||
7.1.3 | 确定中选人的特殊情形 | 在签订合同之前,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或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等情形的,比选人【按评选委员会提出的排名顺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或参选人为中选人,或重新比选】。 | ||||||||||||||||||||||||||||||||||||||||||||
7.2.2 | 中选结果的异议 | 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人公示期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比选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比选活动。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 ||||||||||||||||||||||||||||||||||||||||||||
8.1.1 | 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 |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
9 | 比选代理服务费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 | 本条款增加如下规定: 9.1比选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根据中选金额按照下表中的费率进行计算:
例如:某货物招标,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则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下: 例如: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则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0.8%=4万元 (5000-1000)×0.5%=20万元 (6000-5000)×0.25%=2.5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5=32.4(万元) 说明:《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电信〔2019〕381号)中附件1“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标准”的基础上下浮52%收取。 9.2 缴纳方式:中选人在收到比选代理服务费付款通知书后15日内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 9.3中选金额计取依据:中选价。 9.4 缴纳期限及周期:中选人在收到比选代理服务费付款通知书后15日内。 |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算数修正:参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选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参选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参选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参选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
比选文件否决参选条款汇总 | ||||||||||||||||||||||||||||||||||||||||||||||
第二章 | 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 | 比选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参选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参选均将被否决。 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 | ||||||||||||||||||||||||||||||||||||||||||||
算数修正 | 参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选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参选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参选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参选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
第三章 | 初步评审内容 | 一、形式评审 (1)参选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一致得; (2)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参选文件签字盖章:不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和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规定的;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和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规定的; (5)参选文件格式:不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和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规定的; 二、资格评审 不满足第一章 比选公告 “2.参选人资格要求”的; 三、符合性评审 (1)参选报价:不符合比选文件“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3.3.1和3.3.3项要求的; (2)参选保证金:不符合比选文件“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3.5.1和3.5.2项要求的; (3)服务期:不符合比选文件“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1.3.2项要求的; (4)参选有效期:不符合比选文件“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要求的; (5)参选人须知偏离表:不符合“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的规定,负偏离的; (6)合同条款偏离表:不符合“第四章 合同条款”的规定,负偏离的; (7)技术条款偏离表:不符合“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负偏离的; (8)参选文件制作标识:不同参选人电子参选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四、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否决参选的情形; |
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电信集团采购比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比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
1.1.2比选人:比选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1.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比选编号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落实情况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1.3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4分包(标包)划分
本项目分包(标包)划分情况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5比选方式
1.5.1比选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5.2公开比选,是指比选人以比选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选。
1.5.3邀请比选,是指比选人以参选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选。
1.6比选组织形式
本项目由比选人自行组织/委托比选代理机构采用代理比选的方式进行,比选组织形式、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7资格审查
1.7.1本比选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7.2资格预审是指在参选前对参选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比选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
资格后审是指在唱价后由评选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参选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参选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的,比选人必须在比选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 资格要求;
(2) 其他业绩要求;
(3) 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参选人,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8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8)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10)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4)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5)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6)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9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9.1参选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当来自中国或者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比选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1.9.2本比选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者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者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1.9.3参选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1.10参选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参选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比选有关的费用。
1.11保密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比选文件和参选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 比选文件
2.1比选文件的组成
2.1.1比选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比选公告/参选邀请书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第三章 评选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比选人另有规定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2比选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与比选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为准;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与参选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参选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4比选人可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2踏勘现场
2.2.1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比选人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参选人踏勘项目现场。
2.2.2潜在参选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2.3除比选人的原因外,潜在参选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4比选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潜在参选人在编制参选文件时参考,比选人不对参选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3参选预备会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参选预备会的,比选人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参选预备会,澄清潜在参选人提出的问题。
2.4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4.1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
2.4.2比选人应当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参选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4.3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参选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发出,不足2日的,比选人应当相应顺延参选截止时间。
2.4.4参选人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比选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2.4.5所有关于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比选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5 比选文件的异议
潜在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比选活动。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没有提出新的理由、主张,不予受理。
3. 参选文件
3.1参选文件的组成
参选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递交参选文件。参选文件组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参选文件的编制
3.2.1参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参选文件,参选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2.2参选人应当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参选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参选人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参选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参选被否决。参选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3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以及参选人与比选人就有关参选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参选人递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释参选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纸质参选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参选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参选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5电子参选文件的编制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参选报价
3.3.1参选人应当根据比选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参选人应当报出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拟提供参选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3.3.2参选货币:人民币。
3.3.3比选人设有最高参选限价的,参选人的参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参选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4比选人不接受参选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5只有在比选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参选人才可以报出。参选人优惠报价的数额,唱价时也必须当众宣读。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6参选报价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4参选有效期
3.4.1参选有效期从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参选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参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参选文件。参选有效期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将被否决。
3.4.2在原定参选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比选人决定延长参选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参选人提出延长参选有效期的要求,参选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参选人同意延长参选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参选保证金有效期;参选人拒绝延长参选有效期的,其参选失效,参选人有权收回其参选保证金。
3.5参选保证金
3.5.1比选人要求参选人递交参选保证金的,参选人必须在递交参选文件的同时,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参选保证金。参选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本比选项目的参选保证金金额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2比选人可以规定参选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递交,参选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参选有效期一致。参选保证金的形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3比选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选人和未中选的参选人退还参选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参选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参选人在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参选的;
(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其他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5未递交参选保证金或者递交的参选保证金有瑕疵的参选将被否决。
3.6备选参选方案
3.6.1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不得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3.6.2若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邀请参选人递交备选方案,则参选人除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递交参选文件外,可以附加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3.6.3备选参选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参选方案”字样。
3.6.4允许参选人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只有符合比选文件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选候选人的参选人所递交的备选参选方案,可予以考虑。评选委员会认为其备选参选方案优于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的参选方案的,比选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参选方案。
3.7参选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递交纸质文件适用)
3.7.1参选人应当编制一份参选文件“正本”和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和“电子版”,副本为正本复印件。参选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7.2每份参选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应当分别装订,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3.7.3参选文件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并于封装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密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外层包封应当写明比选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比选编号、并注明唱价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参选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参选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3.7.5递交参选文件时,比选人应当对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参选文件进行签收。
3.7.6比选人对于参选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8电子比选的参选文件上传形式
参选文件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形式上传。
4. 参选
4.1参选文件的递交
4.1.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1.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1.3比选人收到参选文件后,向参选人出具签收凭证。
4.1.4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不予退还。
4.1.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
(4) 未按照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4.1.6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比选人可对两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一家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具体处理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1.7 比选人采用电子比选方式的,参选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2参选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4.2.1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前,参选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
4.2.2参选人修改后的参选文件,应当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前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
4.2.3参选人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应当书面通知比选人。比选人已收取参选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参选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4.2.4参选人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其参选。否则比选人有权不退还其参选保证金。
5. 唱价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比选人将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唱价,参加唱价的参选人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唱价时间和参选截止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
5.2唱价程序
5.2.1唱价会议由比选人或者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参选人或者其代表出席。参选人代表或者比选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参选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
5.2.2比选人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参选文件在唱价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参选文件不予开封。
5.2.3唱价时,比选人应当当众宣布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参选人个数及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参选的“参选一览表”中的内容,“参选一览表”一般包括:参选人名称、参选总报价、交货期、参选保证金以及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2.4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唱价人、记录人、参选人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异议
5.3.1参选人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比选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参选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参选情形的,可以在唱价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选完成前向比选人递交书面材料,比选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评选委员会。
5.4电子比选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比选人采用电子比选方式的,唱价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6. 评选
6.1评选委员会
评选由评选委员会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选的过程和结果。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保密。
6.2评选原则
6.2.1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评选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参选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选依据。
6.2.3唱价后,部分参选人撤销参选文件或者被否决参选后,有效参选不足3个的,评选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继续评审的需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参选。
6.3评选方法
6.3.1本项目评选所采用的评选方法为综合评估法的。最大限度地满足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参选,应当推荐为中选候选人,量化的标准和权重应当在比选文件中明确规定。
6.3.2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选方法。
6.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选委员会应当根据比选文件载明的规则推荐中选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6.5评选报告
评选完成后,评选委员会应当根据《比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比选人提交评选报告和中选候选人名单。
7. 中选
7.1 中选候选人公示
7.1.1采用公开比选方式且进行中选候选人公示的,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比选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1.2 比选人进行中选候选人公示的,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项目的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 确定中选人
7.2.1比选人依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 选人确定中选人,中选人数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2.2比选人根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选人,具体中选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2.3在签订合同之前,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比选人可以按照评选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集中比选项目还可以对中选人的中选份额进行调整。具体处理规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3中选人公示
7.3.1采用公开比选方式且未进行中选候选人公示的,比选人将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比选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项目的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4中选通知
7.4.1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前,中选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参选人应当主动告知比选人。
7.4.2中选人确定后,比选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比选代理机构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选人。
7.4.3中选通知书是比选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7.4.4中选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中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放弃中选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 合同签订
8.1履约保证金
8.1.1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比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8.1.2中选人不能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合同签订
8.2.1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在比选有效期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参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比选人和中选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 比选代理服务费
中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交纳比选代理服务费,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比选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0. 纪律和监督
10.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参选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参选人的纪律要求
参选人不得相互串通参选或者与比选人串通参选,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参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选工作。
10.3对评选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选。
10.4对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选办法
评选办法前附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共100分,其中商务15分,服务5分,经济80分。评选时,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权重比值打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初步评审 | 形式评审 | 参选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营业执照 | 提供有效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 | ||||||||||||||||||||||||||||||||||||||||||||||||||||||||||||||||||||||||||||||||||
参选文件的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和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规定 | ||||||||||||||||||||||||||||||||||||||||||||||||||||||||||||||||||||||||||||||||||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 ①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参选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和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规定 |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及参选人名称(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财务要求(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 1.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度自行出具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或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第三方审计报表的首页及审计公司签章页)。(若参选人成立不足一个完整年度,可不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 ||||||||||||||||||||||||||||||||||||||||||||||||||||||||||||||||||||||||||||||||||
业绩要求(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信誉要求(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 1、参 选 人 须 在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选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4、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5、查询路径:(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 ||||||||||||||||||||||||||||||||||||||||||||||||||||||||||||||||||||||||||||||||||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 参选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等不符合要求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其他要求: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参选,同时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8)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10)与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4)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5)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6)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参选报价 | 符合比选文件“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3、3.3.5和3.3.6项要求 | |||||||||||||||||||||||||||||||||||||||||||||||||||||||||||||||||||||||||||||||||
参选保证金 | 符合比选文件“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3.5.1和3.5.2项要求 | ||||||||||||||||||||||||||||||||||||||||||||||||||||||||||||||||||||||||||||||||||
服务期 | 符合比选文件“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1.3项要求 | ||||||||||||||||||||||||||||||||||||||||||||||||||||||||||||||||||||||||||||||||||
参选有效期 | 符合比选文件“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要求 | ||||||||||||||||||||||||||||||||||||||||||||||||||||||||||||||||||||||||||||||||||
参选人须知偏离表 | 符合“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的规定,无负偏离 |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符合“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的规定,无负偏离 | ||||||||||||||||||||||||||||||||||||||||||||||||||||||||||||||||||||||||||||||||||
技术条款偏离表 | 符合“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无负偏离 | ||||||||||||||||||||||||||||||||||||||||||||||||||||||||||||||||||||||||||||||||||
文件制作标识码 | 不同参选人之间“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识别码”不一致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经济部分:80分 商务部分:15分 服务部分:5分 | |||||||||||||||||||||||||||||||||||||||||||||||||||||||||||||||||||||||||||||||||
2.3 | 详细评审标准如下: | ||||||||||||||||||||||||||||||||||||||||||||||||||||||||||||||||||||||||||||||||||
|
1. 评选方法
本比选项目评选采用综合评估法。评选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要求的参选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但参选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 评选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选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参选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3.1.2参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 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 不按照评选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 参选文件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4) 允许联合体参选的,参选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参选协议;
(5) 参选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 同一参选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参选文件或者参选报价,但参选文件要求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除外;
(7) 参选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比选文件设定的最高参选限价;
(8) 参选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9) 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 参选人以他人名义参选;
(11) 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选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参选担保有瑕疵;
(12) 参选文件载明的比选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
(13)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4) 参选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
(15) 参选文件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 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收到低于成本价参选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参选人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选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参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参选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选委员会认定该参选人以低于成本报价参选,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3.1.4参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选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参选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参选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参选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选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另有规定的,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3参选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参选人对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参选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选委员会不接受参选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3.2细微偏差是指参选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参选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参选文件的有效性。
3.3.3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参选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3.3.4评选委员会对参选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参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选委员会的要求。
3.3.5评选委员会必要时可以要求参选人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3.4.1评选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处理原则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4.2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5评选结果
3.5.1评选委员会完成评选后,应当向比选人递交书面评选报告。评选委员会分组评审的,应当形成统一、完整的评选报告。
3.5.2评选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评选概况(包括评选日程、评选方法和标准、评选委员会名单、唱价记录、参选一览表等评选基本情况);
(2) 资格审查结果及技术、服务、商务和价格比较;
(3) 评选专家评分原始记录表和否决参选的情况说明;
(4) 参选人的排名顺序及推荐的中选候选人;
(5) 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6) 其他重要情况说明(澄清、说明、否决参选的情况、补正事项纪要);
(7) 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本人签字、拒绝在评选报告上签字的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其陈述的不同意见和理由。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比选人 | 名称、地址: 项目名称: |
2 | 参选人 | 名称、地址: 项目名称: |
3 | 服务期 | 详见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
4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 ★1、本项目按照月度结算,同时参考考核要求和考核结果进行结算。 2、以上款项比选人须凭中选单位开出的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相应金额的发票和验收证明进行支付。 3、申请付款所提供的单据中发票应符合国家规定,类型适用以下方式:参选人需提交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5 | 违约处罚 | 若中标人不能按时完工或者最终无法达到比选文件中要求的技术指标,比选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后期禁止参加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同类项目比选活动。 |
6 | 争议的解决 | 向比选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注:以上内容可按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 |
本表关于要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 ]媒体广告发布合同
合同签订地:[ ]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乙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广告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广告媒介
1.1甲方委托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在[ ]上发布广告,单位广告规格为[ ]。
第二条广告发布内容及频次
2.1本合同广告发布内容为[ ],采用甲方提供的[ ]样带(样片)(“广告样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片。
2.2广告发布频次为[ ]。
第三条广告发布期限
3.1广告发布期限:[ ]。
3.2甲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媒体,应当在发布期限届满前[ ]日内向乙方提出要求;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该媒体的优先发布使用权。
第四条广告发布时间表及编排方式
详见附件一。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5.1于本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广告样片,并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5.2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费用。
5.3广告发布期间甲方有权免费更换发布内容,但最多不超过[ ]次,超出部分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6.1保证于本合同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持续具有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所需的合法资质以及广告发布审批手续。
6.2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时间表,将该媒体广告栏目/版位交付给甲方使用并保证甲方使用该广告栏目/版位的合法性。
6.3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甲方所发布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
6.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修改广告样片;自收到甲方的广告样片后[ ]个工作日内,应当出具同意发布或提出修改的意见;逾期仍未出具意见的,视为同意发布。
6.5负责提供本合同广告发布期内发布甲方广告的样报或监播/测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覆盖率、收视率、发行量、次数等),乙方负责提供的监测报告,每[半年/季度/月/周/其他]一次,并保证其真实性、可靠性。
6.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甲方提供的广告样片及其他资料。
6.7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交他人完成。乙方若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将部分工作交由第三方办理的,应当负责审核该第三方的资质,保证该第三方具备完成委托事项的资格和能力,并就该第三方的工作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费用及支付
7.1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大写人民币[ ],¥[ ];其中价款为大写人民币[ ],¥[ ],增值税款为大写人民币[ ],¥[ ]。包括:
(1)发布费用:大写人民币[ ],¥[ ]。
(2)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当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及税费。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因国家税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变化的,本合同价款(不含税价)不变,增值税税款及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相应变更。
7.2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并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广告发布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
(2)分期支付
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 ]。
7.3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三十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7.4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或不能实现税款抵扣的,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当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7.3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7.3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发票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7.5本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如下: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7.6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扣除后仍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日内将不足部分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甲方。
7.7 若甲乙双方互负到期债务,且该债务均为金钱给付的,甲方有权以其到期债务抵销乙方的到期债务,抵销自甲方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
第八条保密
8.1 乙方(“接收方”)对甲方或其关联方(合称“披露方”)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传真、电话、视频、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邮递、快递、挂号信、专人递送、当面告知等方式)提供的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披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合称“保密信息”),无论其是否为披露方开发或拥有,接收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8.2未经披露方书面许可,接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信息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接收方仅可为本合同之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信息,但同时应当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8.3接收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接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信息。接收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十日内将载有保密信息的原件资料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
8.4除另有约定外,接收方未经披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经披露方书面同意对外披露,仅限于披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方式且遵循书面同意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8.5接收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信息,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并对保密信息在接收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信息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
8.6如接收方应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披露信息的,接收方应当至少于实际作出披露行为前五个工作日通知披露方,说明其拟根据上述约定披露有关的保密信息,并就披露对象和披露范围、方式等作出说明,且接收方应当采取所有措施,协助披露方采取法律上的救济或其他措施以阻止该等保密信息的披露,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护保密信息的秘密性。若披露方未能阻止该等保密信息的披露,则接收方仅能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必要限度内披露该等保密信息。
8.7披露方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8.8如果接收方得知第三方获得任何保密信息,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披露方,并向披露方提供掌握的所有相关情况。
8.9对于接收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接收方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8.10如接收方违反本条约定的,接收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披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11本保密条款自保密信息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十年内持续有效。
8.12 其他[ ]。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或方式发布各档广告的,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变更外,任一档广告发布时间迟延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有多档广告迟延的,按照上述标准累计计算违约金。如乙方逾期[ ]日仍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发布任一档广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当支付上述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以及支付自甲方付款之日起至乙方退还款项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付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9.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项下发布的广告出现错误的,乙方应当立即自负费用采取足够补救措施以弥补上述错误;由此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支付自甲方和/或采购方付款之日起至乙方退还款项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9.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媒体/版面,或者擅自修改、删除本合同项下广告的任何部分,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以及支付自甲方付款之日起至乙方退还款项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付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9.5因广告栏目/版位的使用权问题发生纠纷(包括行政处罚),或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按照当期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以及支付自甲方付款之日起至乙方退还款项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付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9.6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监测报告或提供的监测报告不真实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承担赔偿责任。
9.7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甲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甲方(含甲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5)中标通知书/中选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或对应的合同签署后,发现乙方存在中标无效/中选无效/成交无效的情形或者存在应当被否决投标/否决参选/否决应答的情形;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甲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9.8如乙方违约,除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甲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赔偿责任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10.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10.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0.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三十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按甲方实际使用该处广告位时间及付费标准进行结算。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1.3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诉讼的其他部分。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本合同纸质文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使用电子印章的,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若甲方加盖电子印章的,以加盖甲方电子印章的本合同电子文档所载内容为准。
12.2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12.3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当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2.4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2.5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当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2.6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
12.7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当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
12.7.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5)[ ]。
12.7.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4)如采用甲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的方式,信息表单正式创建提交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甲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关闭或故障,双方应当立即使用书面信函形式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通知。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2.7.3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箱:[ ]
乙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箱:[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2.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全部或部分权利,也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保理、质押等形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12.9双方同意,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文件一起阅读和解释:
(1)本合同正文;
(2)合同附件;
(3)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
(4)投标文件/参选文件/应答文件;
(5)其他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性文件。
上述各文件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在上述文件之间出现含糊或冲突之处,就同一事项的解释,应当以本条上述排列次序在先的文件所表述的意思为准;当同一顺序的多份文件之间发生内容冲突时,应当以文件形成时间较后的为准。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以其最新版本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广告发布时间表及编排方式
附件二媒体广告发布审批文件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无]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乙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服务内容
线上自媒体宣传:
1.宣传文案需原创,不得抄袭,且富有创意性。
2.宣传渠道本地微信公众号。
3.粉丝数量不少于10W,投放后广告阅读量不少于8000次。
4.时间、内容、保密协议按甲方要求。
5.文案保存时限三年、字数要求需甲方审核同意。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参 选 文 件
参选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一、商务部分参选文件格式
1.参选函
参 选 函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参选人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XXXXX项目 分包(标包)(项目编号: )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参选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我方的参选文件包含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3.1款规定的全部内容。
2.我方承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参选文件。
3.随同本参选函递交参选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4.我方承诺如果在规定的唱价时间后,在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参选文件的,我方自愿接受比选人做出的不予退还我方参选保证金的决定。
5.我方在评选过程中根据评选委员会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6.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参选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并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参选。
7.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比选相关的所有信息。
8.我方承诺接受《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七章)。本项承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不受参选有效期的约束,其效力独立存在,不可撤销。[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暂缓施行不良行为管理的单位,应自行删除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涉及的内容。]
9.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
(3)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参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8.1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0.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比选人的要求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编制要求:
1.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参选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XX公司[参选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需同时提供国徽面及人像面)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编制要求:
1.身份证明为复印件或扫描件。
2.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XX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XX公司[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XX [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XXXXX项目】【XX分包(标包)】【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参选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
1. 委托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需同时提供国徽面及人像面)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上级领导: (姓名)
联系方式(手机):
日期:XX年XX月XX日
编制要求:
1.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为复印件或扫描件。
2.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4.参选人基本信息表
参选人基本信息填报表 | ||||||
信息项目 | 内 容 | 备 注 | ||||
企业名称 | | | ||||
法定地址 | | | ||||
法人代表 |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移动电话 | | |
E-MAIL | | 传 真 | | | ||
联系人通信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注册资金 | 万元/币种 | | ||
税务登记证号 | | 成立时间 | | | ||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 | | ||||
主营业务范围 | | | ||||
国税登记号 | | 地税登记号 | |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 ||
企业性质1 | □美国上市 □欧洲上市 □香港上市 □国内上市 □非上市 | 正确选项前涂黑:■ | ||||
企业性质2 | 中外合资(□美国 □欧盟 □日本 □其他) 外商独资(□美国 □欧盟 □日本 □其他) □股份制企业 □国有企业 □私营企业 □民营企业 □境外企业 □其它 | |||||
员工总人数(人) | | | ||||
其中:生产人员人数 | | 技术人员人数: | | 管理人员人数: | | |
生产人员占比 | | 技术人员占比: | | 管理人员占比: | | |
参选人名称: (加盖参选人公章或参选专用章)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表后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或参选专用章)、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其他比选文件所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参选人企业简介。
3.业绩情况说明(详见 附件1)
附件:业绩情况表
近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业绩情况表
序号 | 合同名称 | 合同编号 | 合同签订时间 | 采购内容 | 合同金额(万元) | 发票金额(万元) | 合同卖方 | 合同买方 | 合同买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发票金额合计: | 万元 |
注:参选人应当如实填写本表并根据比选文件相关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参选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5.参选人须知偏离表
参选人名称:
比选代理编号:
序号 | 比选文件条目号 | 比选文件的条款 | 参选文件的条款应答 | 说明 |
1 | | | | |
2 | | | | |
3 | | | | |
… | | | | |
注: 如对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条款无任何偏离,参选人仅需在参选文件的条款应答中填写“无偏离”即可。当本表为空时,视为参选文件对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全部满足,无偏离;并加盖公章。
参选人: (加盖参选人公章或参选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6.商务条款偏离表
参选人名称:
比选代理编号:
序号 | 比选文件条目号 | 比选文件的合同条款 | 参选文件的合同条款应答 | 说明 |
1 | | | | |
2 | | | | |
3 | | | | |
… | | | | |
注: 如对商务规范书条款无任何偏离,参选人仅需在合同条款应答中填写“无偏离”即可。当本表为空时,视为参选文件对商务规范书条款全部满足,无偏离;并加盖公章。
参选人: (加盖参选人公章或参选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7.资格声明文件
参选人资格声明
一、 参选人参加本招标项目的组织方式和机构设置:
参选人应提交有关参选人机构设置和组织方式的说明,并提供能说明其组成或法律地位、注册资本和主要营业场所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二、 参选人名称及其他资料:
A、参选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C、成立和/或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D、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最新之资产负债表(到__________________ 时为止)
(1)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流动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短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资产负债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营业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利润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G、如参选人是一个集团公司的成员,须提供其母公司和控股公司的情况。
三、 供征询之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参选人所隶属之集团/公司名称(如果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选人名称(全称,加盖参选人公章或参选专用章):
参选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8.廉洁参选承诺书
廉洁参选承诺书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XXXX项目】【XX分包(标包)[分包(标包)名称]】比选项目,为保证比选参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 不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
2. 不与其他参选人相互串通参选或订立攻守同盟;
3. 不与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串通参选;
4. 不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或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5.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参选人的数量与名称、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评选情况及中选推荐意见等;
6. 不私下接触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或评选委员会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比选参选活动;
7. 不在办公场所、比选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比选的过程和结果;
8.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9.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选;
10. 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参选人的公平竞争。
11. 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比选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参选、宣布中选无效、暂停甚至取消我方参加比选人后续比选项目的参选资格等。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编制要求:
1.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9.参选保证金证明文件
参选保证金保函
致:
本保函作为(参选人名称)(以下简称参选人)对XXXXX项目的参选邀请而提供的参选保函。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并约束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按参选须知要求规定的金额和币种)保证金:
1. 参选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后参选有效期内撤回其参选;或
2. 参选人在参选截止时间后对参选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或
3. 参选人在参选文件中提供虚假的文件和材料,意图骗取中选的;或
4. 参选人串通参选的;或
5. 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参选人无正当理由不按中选时规定的内容与比选人签订合同;或
6. 中选人放弃中选;或
7. 参选人违反比选文件中有关参选保证金其它规定的。
本保函有效期应不短于参选有效期,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并在贵方和参选人同意延长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延长的有效期只需通知本行即可。贵方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
如果参选人中选,本保证金将在上述期满后继续有效,直至参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为止。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 字 人 签 名
公 章
日 期
编制要求:
1.如参选人以保函形式提供参选保证金的,应提供该文件的原件。如参选人提供彩色复印件、扫描件等,均视为未提供。
2.如参选人以电汇形式,应提供电汇汇款凭证复印件。
10.比选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
比选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为贵公司代理的 XXXXX项目 招标项目的参选人。我方承诺,如我公司中选,我公司将按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款的要求,向贵公司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如不能按时支付,贵公司有权不退还参选保证金,我公司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参选人名称(加盖参选人公章或参选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11.信誉状况证明文件
11.1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1.2参 选 人 须 在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11.3 参选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11.4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11.5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11.6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12.近年财务状况表
1.基本开户银行情况
开户银行 | 名称: | |
地址: | ||
银行账户: | ||
电话: | 联系人及职务: | |
传真: | ||
基本账户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
2.财务情况( 年度)
财务状况(单位:元) | 财务状况 |
年 | |
资产总额 | |
负债总额 | |
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 |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利润率(营业利润/全部业务收入) | |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 应当附2021年度自行出具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或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第三方审计报表的首页及审计公司签章页)。(若参选人为本年度内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
纳税情况 | \ |
申请人资信证明(可选) | 附具体要求 |
注:须附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13.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致:(比选人名称)
我方参加 XXXX项目 标包的参选,根据法律法规维护参选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申报人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
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 | |
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 |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 |
备注 | |
注:1.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
2.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3.如未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参选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4.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承诺书
致:(比选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 XXXXX 项目,为保证参选活动中所提供所有材料的真实性,我公司现郑重承诺如下: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所递交的全部资料(资质证书、生产能力、业绩合同、项目团队成员等)均真实、有效、准确完整,我公司随时接受并配合新疆电信公司进行原件核查及现场厂验,若递交的资料及承诺存在虚构、虚假、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况,新疆电信公司有权取消我公司中选资格、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参选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5.有助于评审的其他材料(以下材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15.3.其他要求: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参选,同时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15.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8)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10)与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4)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5)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6)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技术部分参选文件格式
1.技术条款偏离表
技术条款偏离表
参选人名称: 比选代理编号:
序号 | 比选文件条目号 | 比选规格 | 参选规格 | 偏离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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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有优于比选文件要求的条件或与比选文件要求有偏离的条目应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如无偏离,则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并加盖公章。
参选人: (加盖参选人公章或参选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2.技术文件格式
注:参选人须依据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三章“评选办法”技术、服务评审标准实际情况应答。
三、 经济部分参选文件格式
1.参选一览表
参选人名称: 比选代理编号: 单位:元
序号 | 报价内容 | 服务期 | 参选保证金 | 税率 | 含税参选总价 | 备注 |
1 | | | | % |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加盖参选人公章或参选专用章)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
1.若用小写表示的金额和用大写的金额不一致,以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2.参选报价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如出现第三位或以后位数的小数,则第三位及以后位数的小数无论大小按舍弃处理。3.参选总报价应包括参选人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中标)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办公、交通、人员、差旅、文件、税费及其他管理费用等),以及乙方所需的合理利润。4.参选人参选报价不得大于最高限价,否则将否决其参选。5.以上内容为实质性响应内容,未按要求报价的将导致比选文件按否决参选
第七章 其他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版本号V20220120)】
本项目将按照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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