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闽侯县新闻中心播出监测系统改造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虚拟演播室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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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闽侯县新闻中心 | ||
行政区域 | 闽侯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28日 19:23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福建昇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祥路517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802)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7月29日至2022年08月0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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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25.07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于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3319727 | ||
采购单位 | 闽侯县新闻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科技中心2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童先生1348902733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昇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祥路517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80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于小姐0591-83319727 |
项目概况
闽侯县新闻中心播出监测系统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昇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祥路517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8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M-TP-2022-001
项目名称:闽侯县新闻中心播出监测系统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0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简要技术需求 |
1 | 1-1 | 播出监测系统 | 1批 | 250700 | 否 | 250700 | 2500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中“4.采购内容及要求”及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交货,3个工作日安装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a1投标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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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 |
a4财务状况报告 | 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
a11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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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谈判文件相关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9日 至 2022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昇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祥路517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802)
方式:供应商应通过福建昇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祥路517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802)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潜在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应填写《领取谈判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购买谈判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公司名称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本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谈判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祥路517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802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祥路517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8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昇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金山支行 |
银行账号:35050188640000000740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谈判保证金”。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新闻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科技中心2楼
联系方式:童先生13489027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昇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祥路517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802
联系方式:于小姐0591-833197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小姐
电 话: 0591-83319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