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高新区科创金融与智慧园区服务平台(二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高新区科创金融与智慧园区服务平台平台系统销售订单销售退换货租赁门户应付管理合并组织体系报表数据中心应收期初供应链费用管理模块费用工作台应付期初智慧能力应用建设会计平台对接内外部系统存量管理智慧园区运营服务体系现金流量表园区经营管控系统市场营销请购单采购入库流程管理发票红冲应收管理成本标准体系管理应收应付资源管理合并执行期末处理项目准备履约管理采购暂估资金管理财务核算内部交易对账报表组织体系凭证类别约束规则入库管理运维服务客户管理往来核销客户化配置销售结算发票查验管理采购发票硬件设备售后服务开发配置固定资产卡片调试报表管理股权投资关系银行流水自动对账接口周期凭证支付接口对公管理工作底稿模板折旧计提目标管理对账及抵消成本管理模块资产调拨销售管理模块业财管理付款业务管理资产盘点与外部开票软件对接查询账薄开票信息打通服务开票查询财务数据管控控制存货核算功能节点库存调整业务调拨管理组织管理报表格式设计采购订单财务数智化管理系统自定义转账批量计算分摊规则业务设置资产新增出库管理资产维护机会管理销售分析销售出库自主开票小助手调整及抵消模板合同管理应用系统系统管理验收坏账处理应付业务管理采购结算报送管理交易管理合并方案应收业务管理租赁管理模块凭证管理收款业务管理查询账表债权转移采购合同汇兑损益定价管理权限管理基础数据付款管理财务管理企业报表供方履约协同管理资产变动财务期末控制采购到货基础数据资源梳理服务基础设置模块账表查询债务转移合并报表移动报销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樊先生0371-61216092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祝女士0371-656316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7
公告正文
郑州高新区科创金融与智慧园区服务平台 (二期) 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 郑州高新区科创金融与智慧园区服务平台 (二期) 项目 ,已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 郑开管文(2022)59号 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郑州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科创金融与智慧园区服务平台 (二期) 项目;
2.2 项目概况:本期科创金融与智慧园区服务平台(二期)在一期基础上新增 2 个应用系统(高新区科创金融与智慧园区服务平台运营管理端(智慧园区企业服务管理模块)的有机组成部分):财务数智化管理系统、园区经营管控系统。通过复用科创谷园区和私有云中的硬件设备,丰富以科创谷为试点的智慧园区运营服务体系,完成可链接、可扩展、可迭代、可复用的智慧能力应用建设,横向可复制可扩展至其他 N 个园区,实现多园区共同使用;
2.3 项目建设内容:结合本期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开展三个方面的建设内容,(一)新增 2 个应用系统:财务数智化管理系统、园区经营管控系统;(二)对接内外部系统;(三)开展数据资源梳理服务。主要内容有:
(一)新增应用系统
1、园区经营管控系统,4 个核心业务模块。业务模块包括:(1)成本管理模块:包括目标管理、合同管理、供方履约协同管理、付款管理、成本标准体系管理、报表管理等功能。(2)费用管理模块:包括费用工作台、对公管理、财务管理、业务设置、报表管理、移动报销、发票查验管理等功能。 (3)销售管理模块:包括项目准备、市场营销、定价管理、机会管理、交易管理、财务管理、售后服务、报表管理等功能。(4)租赁管理模块:包括资源管理、客户管理、合同管理、履约管理、业财管理、报表管理、租赁门户等功能。
2、财务数智化管理系统,8 个核心业务模块应用,同时建设基础设置模块,支撑系统运行。
1)基础设置模块。
主要包括组织管理、权限管理、基础数据、流程管理、会计平台、客户化配置、系统管理、开发配置、分摊规则、凭证类别约束规则等功能节点。
2)应用系统:主要包括财务核算、固定资产、企业报表、合并报表、应收应付、资金管理、供应链。(1)财务核算:主要包含凭证类别约束规则、财务核算期初余额、凭证管理、查询账薄、现金流量表、往来核销、汇兑损益、自定义转账、周期凭证、期末处理、内部交易对账、其他功能节点。 (2)固定资产:主要包含固定资产卡片、资产新增、资产变动、资产调拨资产维护、资产盘点、折旧计提功能节点。(3)企业报表:主要包含报表组织体系、报表格式设计、批量计算、报表
数据中心、报送管理功能节点。 (4)合并报表:主要包括合并组织体系、股权投资关系、合并方案、调整及抵消模板、工作底稿模板、对账及抵消、合并执行功能节点。(5)应收管理:主要包括应收期初、应收业务管理、收款业务管理、债权转移、坏账处理、财务期末控制、账表查询等功能节点。(6)应付管理:主要包括应付期初、应付业务管理、付款业务管理、债务转移、财务数据管控控制、账表查询等功能节点。(7)资金结算:主要包括收款业务管理、付款业务管理、同户名划转业务
管理、外币兑换、现金缴存与支取结算、银行对账单管理、银企直联支付、资金日记账、支付指令状态查询及确认、银行余额查询、银行回单管理功能节点。(8)供应链:主要包括请购单、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付款计划、采购订单、采购到货、采购入库、库存调整业务、采购发票、采购结算、采购暂估、查询账表、销售订单、销售出库、销售退换货、销售结算、销售分析、存量管理、入库管理、出库管理、调拨管理、存货核算功能节点。
(二)对接内外部系统
(1)与外部开票软件对接
提供租赁管理模块与「其他第三方厂商开票系统」的开票信息打通服务,包括开票申请,开票查询,开票作废,发票红冲等操作。
(2)自主开票小助手
租户通过自主开票小助手,可以绑定身份、自主申请开票,查看发票记录,下载发票。
(3)银行流水自动对账接口
实现租赁管理模块与银企平台之间的银行流水对接,自动下载银行流水信息,包括流水号、支付方式、收款方账号、收款方银行、付款方账号、付款方银行、收款时间、收款金额。
(4)支付接口
租赁管理模块支持与支付宝和微信对接,完成在线缴费。包括创建第三方订单、支付通知回调、退款结果回调、查询支付状态等功能。
(5)与一期 OA 系统对接
(三)开展数据资源梳理服务
围绕本期项目建设的财务数智化管理系统、园区经营管控系统,开展基础数据资源梳理服务。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内所包含的平台系统采购及开发、调试、验收、项目实施及运维服务等以及招标人要求增加的其它工作等。
2.6 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9个月完成开发实施并交付。
2.7 运维期限: 1年免费运维服务(从交付之日起算)。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信息化系统建设规定、规范和及甲方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3.3纳税和社保要求: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交税的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各方均需出具并加盖公章;
3.5其他要求:
3.5.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加盖牵头人公章即可。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该网站上查询到的单位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加盖牵头人公章即可。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2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3.6.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列明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分工,并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列明的分工内容分别满足相应资格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29日至 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2.1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平台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平台服务费400元,售后不退;
4.4 购标 登录平台主页点击“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或点击下方“更多”按钮使用项目名称信息检索要投标的项目,点击“立即投标”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核对要参与的项目信息。勾选要参与的标包,点击“立即购标”,进入标书费支付页面支付标书费;
4.5 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4.6 投标人完成费用支付后即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未在报名截止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无法获得下载招标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7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8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
5.投标文件的制作
5.1 投标人通过主页“下载工具”下载并运行环境检测工具;
5.2 下载运行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CA驱动只需装北京CA驱动);
5.3 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的电子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5.4 使用CA对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点“递交投标文件”完成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0月2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及评标地点:线上开标室/评标(www.365trade.com.cn/);
6.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www.365trade.com.cn/)”网站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上传递交;
6.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如页面上显示开标解密,则需要供应商使用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如没有开标解密页面,则等待项目经理唱标完成开标一览表签字确认即可;
6.5 标中质询/二次报价 点击“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找到参与的项目后点击“主控台-标中质询-质询/谈判”按钮。投标人可以在质询回复栏目查看质询内容并回复;
6.6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
6.7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17号楼19层
联系人:樊先生、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1216092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17号楼24层
联系人:祝女士、刘女士
电  话:0371-65631666/0371-65632666
邮  箱:zzgxcsjs506@163.com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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