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87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省美术馆
招标联系人周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婷025-8360337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4
公告正文
E3201001802056350001001
编号: ANJ230074-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立美术陈列馆旧址保护修缮工程已由江苏省文物局以关于国立美术陈列馆旧址修缮设计方案的批复(苏文物保[2022]1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美术馆,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2187.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187.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2187.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187.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266号
        2.1.2 工程规模: 本次修缮工程范围为国立美术陈列馆旧址主楼及东西翼楼。主楼建筑由奚福泉建筑师设计,陆根记营造厂承建,为一幢四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呈“凸”字形,两翼为后期扩建的三层框架和砖混结构建筑。包含建筑修缮工程、结构加固工程、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 2187.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26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07月3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08月29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04月15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方案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
专业承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注册执业中的特殊选项: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8 年 04月 01 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国家文物局综合行政管理平台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截图,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报告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
业绩认定标准:
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申请人拟委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和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和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注: 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2)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2年11月至- 2023年4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成员有效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①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6)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2年11月至2023年04月)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8)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9)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0)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
(11)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0号)通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由一、二、三级调整为一、二两级。原文物保护工程三级资质证书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直接换发为相同资质类型和业务范围的二级资质证书,无须核定资质单位人员和业绩等信息。因处过渡衔接期,投标人提供专业承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证书(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必须包含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将予以认可。
(12)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由于该项目是文保项目,无须提供建造师证书。投标申请人将证书原件扫描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其他资料栏),否则将会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
(13)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14)本项目施工资质为:专业承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投标申请人将证书原件扫描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会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
                设计文件:20分
                商务标:4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技术标评审:(满分20分)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是否对已批准的修缮设计方案文件解读准确、理解深刻。
优(2);良(1.8);中(1.6);差(1.4);无(0)(满分2分)
设计说明2:修缮技术、工艺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优(2);良(1.8);中(1.6);差(1.4);无(0)(满分2分)
设计说明3:设计文件中的文物保护理念是否符合文物保护工程设计管理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
优(1);良(0.9);中(0.8);差(0.7);无(0)(满分1分)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建筑修缮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优(2);良(1.8);中(1.6);差(1.4);无(0)(满分2分)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建筑修缮设计文件的修缮措施是否合理、科学。
优(3);良(2.7);中(2.4);差(2.1);无(0)(满分3分)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3:设计文件中加固设计是否满足设计任务要求。
优(2);良(1.8);中(1.6);差(1.4);无(0)(满分2分)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4:设计文件中加固设计措施是否合理、科学。
优(3);良(2.7);中(2.4);差(2.1);无(0)(满分3分)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研究并采用符合文物建筑的时代、地域特征的传统材料、技术及工艺。
优(2);良(1.8);中(1.6);差(1.4);无(0)(满分2分)
建筑的协调性: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与建筑的协调性。
优(1);良(0.9);中(0.8);差(0.7);无(0)(满分1分)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优(1);良(0.9);中(0.8);差(0.7);无(0)(满分1分)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满分1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70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满分2分)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满分2分)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满分1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研究并采用符合文物建筑的时代、地域特征的传统材料、技术及工艺。
优(1);良(0.9);中(0.8);差(0.7);无(0)(满分1分)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拟投入项目组成员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以外)
1.设计团队人员中:(1)同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设计大师证书的得0.6分,限评1人;(2)同时具有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和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0.4分,限评3人;本项最高1.8分。
2.施工团队人员中:同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和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人得0.1分,限评2人;
(备注:1、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2、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11月-2023年4月)投标人为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证明。3、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2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投标人自 2018 年 04月 01 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工程施工业绩的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国家文物局综合行政管理平台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截图,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报告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满分1分)
资审业绩与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兼得,与企业业绩可兼得。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1个
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00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8 年 04月 01 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程施工业绩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国家文物局综合行政管理平台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截图,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报告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满分1分)
资审业绩与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兼得,与企业业绩可兼得。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1个
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00分;(满分1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7-04 09:3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作无效标处理。
8.5、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 本项目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委员成员为5人。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从定标成员库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2) 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
(3)定标因素:定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的原则。招标人在择优时可重点考察企业综合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直接关系到中标人标后能否良好履约的因素。
(4)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票决。
(5)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第一名得5分,次优的第二名得4分,依此类推,最终按总得分由高至低推荐定标候选人排序,确定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美术馆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长江路333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周伟
联      系     人:张婷
        电       话:025-89610846
电              话:025-83603378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6dffd139-9335-444d-9376-c538c1d8fc09&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4499023、025-8375359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