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利民北小区等1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勘察设计施工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外立面水电气监广道路环境等综合微改造综合微改造维修安装楼栋门建立门禁系统修复楼梯踏步安装楼梯扶手维修改造楼栋消防设施防盗网和遮阳棚翻新或更换外立面整饰空调机位规整设置设置消防通道完善无障碍设施小区道路地面铺装监控设施修缮围墙完善照明设施小区绿化小区入口提升中保宿舍家禽宿舍神山宿舍水警宿舍食品公司宿舍省税所宿舍生活小区神山粮所招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规划报建报批报建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审计的调查综合协调工程测量标地形实测地形图实测立面测量天面测量道路检测工程物探管线探测规划放线验线周边构筑物变形测量基础摸查监前期现状摸查方案估算深化施工图深度项目概算施工图审查验收备案竣工图编制配合完成验收工作施工配合服务后续服务施工工作树木保护工程资料汇总整理归档施工其它相关工作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建筑设计结构屋宇装备工程施工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余泥渣土运输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广广管概网算工程广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岩广排放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8/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开始时间:
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利民北小区等1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包)名称:
利民北小区等1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pdf
公告内容.pdf 招标文件获取
开始时间:
2022-08-26 21:30:00
招标文件获取
截止时间:
2022-09-19 10:30:00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2-09-19 10:30:00
发布日期:
2022-08-30
相关附件:
- 招标公告(盖章稿)-利民北小区等1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pdf招标公告(盖章稿)-利民北小区等1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pdf
- 招标公告(定稿)-利民北小区等1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doc招标公告(定稿)-利民北小区等1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doc
利民北小区等1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城市建
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
市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有限公
日期:2022年8月
间
利民北小区等1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民北小区等1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相关
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利民北小区等1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对包括利民北小区、云西小
区等19个老旧小区的138栋房屋(总建筑面积约35.08万平方米)进行建筑外立面、水电气、
道路环境等综合微改造,项目总投资约7620万元。最高层数16层,脚手架高度小于50米,
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房屋建筑本体公用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维修安装楼栋门、建立门禁系统、粉刷
楼道(含墙面零星抹灰)、修复、安装楼梯扶手、修复楼梯踏步、维修改造楼栋消防设施、楼
栋“三线”整饰、防盗网和遮阳棚翻新或更换、外立面整饰、空调机位规整等。
(2)小区公共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置设置消防通道、完善无障碍设施、小区道路、
地面铺装、监控设施、修缮围墙、“三线”整饰、完善照明设施、小区绿化、公共空间和小区
入口提升及其他提升完善类公共部分改造。
各小区总建筑面积如下:
序号 | 老旧小区名称 | 总建筑面积 |
1 | 广园中路220-230号 | 0.73万平方米 |
2 | 中保宿舍 | 0.91万平方米 |
3 | 广园中627-629号 | 0.46万平方米 |
4 | 大金钟路6-16号 | 0.45万平方米 |
5 | 大金钟路24-34号 | 0.34万平方米 |
6 | 家禽宿舍片区 | 0.50万平方米 |
7 | 神山宿舍 | 0.95万平方米 |
8 | 云西小区 | 3.69万平方米 |
9 | 水警宿舍 | 1.51万平方米 |
10 | 利民北小区 | 13.38万平方米 |
11 | 食品公司宿舍 | 0.92万平方米 |
12 | 税所宿舍 | 0.40万平方米 |
13 | 广外大家属一区 | 1.25万平方米 |
14 | 广外大家属二区 | 0.38万平方米 |
15 | 广外大家属三区 | 0.97万平方米 |
16 | 广外大家属四区 | 5.36万平方米 |
17 | 广北社区铁路配件厂生活小区 | 1.69万平方米 |
18 | 松岗社区松岗街 | 0.75万平方米 |
19 | 神山社区神山粮所 | 0.44万平方米 |
2.3计划工期:工程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计划总工期:8个月,具体详见合同。
2.4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交钥匙”
工程总承包、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配合招标
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和合同约定条款)。
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
地形实测(含1:500现状地形图实测)、立面测量、天面测量、道路检测、工程物探(含管线
探测、规划放线及验线、施工过程中的周边构筑物变形测量等工作)、建构筑物基础摸查以及
前期现状摸查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及深化、方案估算;初步设计(施工图深度)、项目概
算(施工图深度)、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及备案(如有)、配合竣工
图编制;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等报批报建工作、配合完成验收工作、施工配合服务及后
续服务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含树木保护工作)、配
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竣工图编制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
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
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
工期交通疏解等。
2.5前期服务机构说明
2.5.1本次招标前期服务机构为: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单位)。上述机构前期
服务成果文件若已公开,则该前期服务机构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2.6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总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6441.34万元,其中:勘察费总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
币110.66万元;设计费总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06.26万元;建安工程费总最高投标限价
为人民币6124.42万元。其中各小区单项工程勘察费、设计费和建安工程费详见招标文件。
注:1.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或投标报价(含投标总投标报价、勘察费总投标报价、设计
费总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总投标报价、各单项工程的总投标报价、勘察费投标报价、设计
费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2.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设计费用等)。
3.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
实施。
2.7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强制性标准及勘察设计任务书等的要求。
施工标准:合格。
安全文明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与文明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3.1.1、
3.1.2和3.1.3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
(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
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3.1.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
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
业满足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
建筑第一组(工程估值超过3亿元港元),或建筑第二组(工程估值不超过3亿元港元),或
同时为建筑、结构、屋宇装备类别第一组的专业机构。
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
〔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
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
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
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
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外国或澳
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
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
行合作设计。
3.1.3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
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
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
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
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
最多4家,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
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
任。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2联合体各单位均应满足招标公告对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规定,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
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
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不得兼任。
3.2.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承担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
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
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2.5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
消。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
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
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
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
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
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
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单独投标的
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4.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
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3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壹级注册建
筑师执业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壹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1、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本项
目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本项目要求
提供本项目评审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
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1号)确定。
3.4.4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
业中级或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3.4.5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
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
3.4.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
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
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用档案和人员在册情况应与联合体共同
投标协议分工对应。
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上传件的,平台内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
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
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
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信用档案办理详
见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index.html)。
3.4.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
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具体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四)。
3.4.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
容进行评审)。
3.4.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
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
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
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
项目相关资料。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全流程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
4.2.1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
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
重新组织招标。
4.2.2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公告附件三《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
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的要求编制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须提交的
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和其他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登记的信息或上传件,审查其是
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4.2.3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
不得少于3日。
4.3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
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年月日至2022年月日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5.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
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
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5.3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的信息为准。
5.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5.6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
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
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
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
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
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5.7有关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操作指南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
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系统帮助。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logi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
工程投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
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
致的(如有)。
8.其他
8.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
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2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
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
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
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
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8.3关于疫情防控要求
8.3.1因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障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有序开展,各相关单位应委
托符合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人员参与投标相关活动。在进场前需严格遵守《关于落实广州
市疫情防控第34号通告要求的通知》等防疫文件的要求(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
8.3.2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如广州市疫情防控政
策有更新,按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如有疑问,请自行电话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020-2886600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5层
C501-2房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3121739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17号三楼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32789910,1325070251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二楼
监督电话:020-8621254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1217392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5层
C501-2房
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月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广州市白
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
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
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2)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
主体“黑名单”;
(20)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2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
人或在其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
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
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
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
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
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
人工资。
七、我方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
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
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
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
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
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
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
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
付。我方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
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
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
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
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
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
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
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
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
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
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联合体全体成员):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设计负责人签字: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
负责人需签字,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的设计负责人需签字。若
为联合体投标,声明企业包含联合体各单位,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即可。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
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
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
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
任。
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注:1、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若有增减,可按实际自行调整。
2、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三
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盖章):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提交资料要求 |
1 | 投标人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 原件扫描件 | |
2 | 列明牵头单位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 原件扫描件 | |
3 | 企业信用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 | 信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 | |
4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 | 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 | |
施工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 施工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 施工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 施工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
5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原件扫描件 | |
6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原件扫描件 | |
7 | 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
8 | 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9 | 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 | 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 |
10 |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11 |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施工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 信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 | |
施工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均需提供) | 施工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均需提供) | 施工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均需提供) | 施工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均需提供)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提交资料要求 |
12 | 企业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13 | 企业资质证书 | 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14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勘察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提供) | 勘察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提供) | 勘察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提供) | 勘察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提供) |
15 | 企业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16 | 企业资质证书 | 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设计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 设计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 设计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 设计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
17 | 企业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 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18 | 企业资质证书 | 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19 | 拟派设计负责人的相关资格资料(需满足招标公告中的要求) | 原件扫描件或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20 | 设计负责人须是设计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 信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 |
注:1.本表在编制投标时应附于投标文件内的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2.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应满足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
3.如为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投标的,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
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
的规定,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满足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须满足招标要求的相关资料。
附件四:《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的企业名单》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的企业名单 |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的企业名单 |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的企业名单 |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的企业名单 |
序号 | 企业名称 | ||
1 |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 ||
2 | 江门市水电有限公司 | ||
3 | 广东德畅工程有限公司 | ||
4 | 广东中林建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
5 |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6 |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7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8 |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9 | 广东光中盛集团有限公司 | ||
10 | 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11 | 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12 | 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13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14 |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15 | 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16 | 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 | ||
17 | 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日期:2022年8月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公告利民北小区等1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工程建设规模:利民北小区等1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对包括利民北小区、云西小区等19个老旧小区的138栋房屋(总建筑面积约35.08万平方米)进行建筑外立面、水电气、道路环境等综合微改造,项目总投资约7620万元。最高层数16层,脚手架高度小于50米,2.1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利民北小区等1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利民北小区等1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3计划工期:工程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计划总工期:8个月,具体详见合同。各小区总建筑面积如下:(2)小区公共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置设置消防通道、完善无障碍设施、小区道路、地面铺装、监控设施、修缮围墙、“三线”整饰、完善照明设施、小区绿化、公共空间和小区入口提升及其他提升完善类公共部分改造。(1)房屋建筑本体公用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维修安装楼栋门、建立门禁系统、粉刷楼道(含墙面零星抹灰)、修复、安装楼梯扶手、修复楼梯踏步、维修改造楼栋消防设施、楼栋“三线”整饰、防盗网和遮阳棚翻新或更换、外立面整饰、空调机位规整等。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 老旧小区名称 | 总建筑面积 |
1 | 广园中路220-230号 | 0.73万平方米 |
2 | 中保宿舍 | 0.91 万平方米 |
3 | 广园中627-629号 | 0.46 万平方米 |
4 | 大金钟路6-16号 | 0.45 万平方米 |
5 | 大金钟路24-34号 | 0.34 万平方米 |
6 | 家禽宿舍片区 | 0.50 万平方米 |
7 | 神山宿舍 | 0.95 万平方米 |
8 | 云西小区 | 3.69 万平方米 |
9 | 水警宿舍 | 1.51 万平方米 |
10 | 利民北小区 | 13.38 万平方米 |
11 | 食品公司宿舍 | 0.92 万平方米 |
12 | 税所宿舍 | 0.40 万平方米 |
13 | 广外大家属一区 | 1.25 万平方米 |
14 | 广外大家属二区 | 0.38 万平方米 |
15 | 广外大家属三区 | 0.97 万平方米 |
16 | 广外大家属四区 | 5.36 万平方米 |
17 | 广北社区铁路配件厂生活小区 | 1.69 万平方米 |
18 | 松岗社区松岗街 | 0.75 万平方米 |
19 | 神山社区神山粮所 | 0.44 万平方米 |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含树木保护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竣工图编制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及深化、方案估算;初步设计(施工图深度)、项目概算(施工图深度)、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及备案(如有)、配合竣工图编制;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等报批报建工作、配合完成验收工作、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地形实测(含1:500现状地形图实测)、立面测量、天面测量、道路检测、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规划放线及验线、施工过程中的周边构筑物变形测量等工作)、建构筑物基础摸查以及前期现状摸查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条款)。标段划分:1个标段。2.4招标范围
2.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设计费用等)。注:1.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或投标报价(含投标总投标报价、勘察费总投标报价、设计费总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总投标报价、各单项工程的总投标报价、勘察费投标报价、设计费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本次招标总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6441.34万元,其中:勘察费总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10.66万元;设计费总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06.26万元;建安工程费总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6124.42万元。其中各小区单项工程勘察费、设计费和建安工程费详见招标文件。2.6最高投标限价2.5.1本次招标前期服务机构为: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单位)。上述机构前期服务成果文件若已公开,则该前期服务机构可参与本项目投标。2.5前期服务机构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安全文明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与文明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施工标准:合格。勘察、设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强制性标准及勘察设计任务书等的要求。2.7质量要求:3.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3.1.3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3.1.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满足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建筑第一组(工程估值超过3亿元港元),或建筑第二组(工程估值不超过3亿元港元),或同时为建筑、结构、屋宇装备类别第一组的专业机构。3.1.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3.1.1、3.1.2和3.1.3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5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3.2.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承担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3.2.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兼任。3.2.2联合体各单位均应满足招标公告对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规定,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2.1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4家,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4其他要求:3、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2、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5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4.4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技术职称;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注:1、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本项目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本项目要求提供本项目评审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3.4.3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壹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3.4.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3.4.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3.4.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3.4.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具体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四)。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上传件的,平台内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信用档案办理详见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index.html)。3.4.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用档案和人员在册情况应与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分工对应。
4.2.3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4.2.2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公告附件三《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的要求编制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和其他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登记的信息或上传件,审查其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4.2.1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全流程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项目相关资料。4.招标文件的获取
截止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5.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5.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年月日至2022年月日5.投标文件的递交4.3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5.6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5.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5.3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7.特别提示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6.发布公告的媒介5.7有关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操作指南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系统帮助。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8.3.1因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障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有序开展,各相关单位应委托符合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人员参与投标相关活动。在进场前需严格遵守《关于落实广州市疫情防控第34号通告要求的通知》等防疫文件的要求(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8.3关于疫情防控要求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8.2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8.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8.其他
联系电话:020-31217392联系人:林工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5层C501-2房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9.联系方式8.3.2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如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有更新,按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如有疑问,请自行电话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20-28866000。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二楼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0-32789910,13250702510联系人:黄工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17号三楼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5层C501-2房异议受理电话:020-31217392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监督电话:020-86212546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声明附件一日期:2022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2)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8)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2)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20)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19)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七、我方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方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在其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定代表人签字:声明企业(联合体全体成员):特此声明。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需签字,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的设计负责人需签字。若为联合体投标,声明企业包含联合体各单位,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即可。(企业公章)年月日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设计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
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致:(招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盖章)分工内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签订日期:年月日分工内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盖章)分工内容:
投标人(盖章):工程名称: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一览表附件三2、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注:1、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若有增减,可按实际自行调整。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提交资料要求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提交资料要求 |
1 | 投标人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 原件扫描件 | |
2 | 列明牵头单位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 原件扫描件 | |
3 | 企业信用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 | 信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 | |
4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 | 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 | |
施工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 |||
5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原件扫描件 | |
6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原件扫描件 | |
7 | 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
8 | 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9 | 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 | 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 |
10 |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11 |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施工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 信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 | |
施工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均需提供) | |||
12 | 企业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13 | 企业资质证书 | 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14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勘察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提供) | |||
15 | 企业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16 | 企业资质证书 | 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设计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 |||
17 | 企业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 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18 | 企业资质证书 | 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19 | 拟派设计负责人的相关资格资料(需满足招标公告中的要求) | 原件扫描件或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20 | 设计负责人须是设计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 信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 |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的企业名单附件四:《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的企业名单》3.如为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投标的,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满足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须满足招标要求的相关资料。2.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应满足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注:1.本表在编制投标时应附于投标文件内的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
2 | 江门市水电有限公司 |
3 | 广东德畅工程有限公司 |
4 | 广东中林建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5 |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 |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7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8 |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9 | 广东光中盛集团有限公司 |
10 | 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1 | 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 | 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13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4 |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5 | 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16 | 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 |
17 | 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利民北小区等1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广
东
省
招
标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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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广
管
东招标公告
网
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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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监
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管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网
日期:2022年8月
利民北小区等1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广,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民北小区等1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相关,东
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省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投
2.1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标
2.2工程建设规模:利民北小区等1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对包括利民北小区、云西小
区等19个老旧小区的138栋房屋(总建筑面积约35.08万平方米)进行建筑外立面、水电气、,监
广
道路环境等综合微改造,项目总投资约7620万元。最高层数16层,脚手架高度小于50米,
管
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东
(1)房屋建筑本体公用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维修安装楼栋门、建立门禁系统、粉刷网
省
楼道(含墙面零星抹灰)、修复、安装楼梯扶手、修复楼梯踏步、维修改造楼栋消防设施、楼
栋“三线”整饰、防盗网和遮阳棚翻新或更换、外立面整饰、空调机位规整等。,招
(2)小区公共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置设置消防通道、完善无障碍设施、小区道路、
标
地面铺装、监控设施、修缮围墙、“三线”整饰、完善照明设施、小区绿化、公共空间和小区
入口提升及其他提升完善类公共部分改造。投
各小区总建筑面积如下:
序号 | 老旧小区名称 | 标总建筑面积 |
1 | 广园中路220-230号 | 0.73万平方米监 |
2 | 中保宿舍 | 0.91万平方米管 |
3 | 广园中627-629号 | 0.46万平方米 |
4 | 大金钟路6-16号 | 0.45万平方米 |
5 | 大金钟路24-34号 | 0.34万平方米 |
6 | 家禽宿舍片区 | 0.50万平方米 |
网
7 | 神山宿舍 | 0.95万平方米 |
8 | 云西小区 | 3.69万平方米 |
9 | 水警宿舍 | 1.51万平方米 |
东10 | 利民北小区 | 13.38万平方米 |
11 | 食品公司宿舍 | 0.92万平方米 |
12 | 省税所宿舍 | 0.40万平方米 |
13 | 招广外大家属一区 | 1.25万平方米 |
14 | 广外大家属二区 | 0.38万平方米 |
15 | 广外大家属三区标 | 0.97万平方米 |
16 | 广外大家属四区投 | 5.36万平方米 |
17 | 广北社区铁路配件厂生活小区 | 1.69万平方米 |
18 | 松岗社区松岗街 | 标0.75万平方米 |
19 | 神山社区神山粮所 | 0.44监万平方米 |
广
广
管
2.3东计划工期:工程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计划总工期:8个月,具体详见合同。
2.4招标范围网
省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交钥匙”,招
工程总承包、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配合招标
标
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和合同约定条款)。,投
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
标
地形实测(含1:500现状地形图实测)、立面测量、天面测量、道路检测、工程物探(含管线
探测、规划放线及验线、施工过程中的周边构筑物变形测量等工作)、建构筑物基础摸查以及,监
前期现状摸查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管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及深化、方案估算;初步设计(施工图深度)、项目概
网
算(施工图深度)、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及备案(如有)、配合竣工
图编制;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等报批报建工作、配合完成验收工作、施工配合服务及后
续服务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含树木保护工作)、配
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竣工图编制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
广,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
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
东
工期交通疏解等。
省
2.5前期服务机构说明
2.5.1本次招标前期服务机构为: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招
编制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单位)。上述机构前期
标
服务成果文件若已公开,则该前期服务机构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2.6最高投标限价投
本次招标总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6441.34万元,其中:勘察费总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
标
币110.66万元;设计费总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06.26万元;建安工程费总最高投标限价
为人民币6124.42万元。其中各小区单项工程勘察费、设计费和建安工程费详见招标文件。,监
广
注:1.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或投标报价(含投标总投标报价、勘察费总投标报价、设计
管
费总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总投标报价、各单项工程的总投标报价、勘察费投标报价、设计,东
费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网
省
2.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设计费用等)。,招
3.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
标
实施。
2.7质量要求:投
勘察、设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强制性标准及勘察设计任务书等的要求。
标
施工标准:合格。
安全文明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与文明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监
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网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3.1.1、
3.1.2和3.1.3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
(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
广,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3.1.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
东
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
业满足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省
建筑第一组(工程估值超过3亿元港元),或建筑第二组(工程估值不超过3亿元港元),或
招
同时为建筑、结构、屋宇装备类别第一组的专业机构。
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标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
投
〔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
标
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
监
广,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
管
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
东
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外国或澳网
省
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
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招
行合作设计。
标
3.1.3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
标
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监
(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管
(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
网
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
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
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
广,最多4家,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
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
东
任。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2联合体各单位均应满足招标公告对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规定,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省
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招
3.2.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
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标
不得兼任。
投
3.2.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承担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
标
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
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监
广3.2.5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
管
消。
东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网
省
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
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招
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
标
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
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投
2、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
标
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
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监
3、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
管
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其他要求:网
3.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单独投标的
广,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4.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
东
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3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省
筑师执业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壹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招
注:1、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本项
标
目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本项目要求
提供本项目评审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投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
标
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1号)确定。,监
广3.4.4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
管
业中级或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东
3.4.5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网
省
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招
3.4.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
标
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
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用档案和人员在册情况应与联合体共同,投
投标协议分工对应。
标
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上传件的,平台内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
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监
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
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
网
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信用档案办理详
见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index.html)。
3.4.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
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具体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四)。
广3.4.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
东
容进行评审)。
3.4.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省
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招
“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
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投
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监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
广
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
管
项目相关资料。东
网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全流程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
省
4.2.1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招
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
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标
重新组织招标。
投
4.2.2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公告附件三《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
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的要求编制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须提交的,标
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和其他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登记的信息或上传件,审查其是
监
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4.2.3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管
不得少于3日。
网
4.3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
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广5.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年月日至2022年月日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东
5.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2022年省月日时分。
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
招
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5.3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标月日时分。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投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的信息为准。,标
5.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
监
广,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管
5.6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
东
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
网
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省
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
招
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
标
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5.7有关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操作指南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投
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系统帮助。
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监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管
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网
http://zbtb.gd.gov.cn/logi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特别提示
广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
工程投标。
东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省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招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标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
投
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标
致的(如有)。
监
广
管
8.其他
东
8.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网
省
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2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招
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
标
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
投
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
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标
8.3关于疫情防控要求
监
8.3.1因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障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有序开展,各相关单位应委
托符合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人员参与投标相关活动。在进场前需严格遵守《关于落实广州,管
市疫情防控第34号通告要求的通知》等防疫文件的要求(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
站)。
8.3.2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如广州市疫情防控政
策有更新,按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如有疑问,请自行电话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020-28866000。
广,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东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5层
省
C501-2房
联系人:林工招
联系电话:020-31217392
标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17号三楼
标
联系人:黄工
监
联系电话:020-32789910,13250702510
广
管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东
网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二楼
省
监督电话:020-86212546
招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标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投
异议受理电话:020-31217392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5层,标
C501-2房
监
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管
日期:2022年月日
网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广州市白
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东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省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
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招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
标
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标
(2)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监
广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管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东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网
省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招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标
(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
(12)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标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监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管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网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
广,主体“黑名单”;
(20)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东
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省
(2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招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
标
人或在其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
在建项目中任职。,投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
标
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
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监
广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
管
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东
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网
省
人工资。
七、我方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招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
标
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
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投
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
标
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监
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
管
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
网
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
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
付。我方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
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
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
广,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东
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
省
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招
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
标
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投
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
标
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监
广
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
管
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东
网
省
特此声明。
招声明企业(联合体全体成员):
法定代表人签字:
标
项目负责人签字:
设计负责人签字:,投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
标
年月日
(企业公章),监
管
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
网
负责人需签字,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的设计负责人需签字。若
为联合体投标,声明企业包含联合体各单位,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即可。
附件二
广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东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省
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
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招
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
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标
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
投
任。
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标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监
广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管
分工内容:东
网
联合体成员:(盖章)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招
标
签订日期:年月日
投
注:1、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若有增减,可按实际自行调整。
2、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标
监
管
网
附件三
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一览表
工程名称:
广,投标人(盖章):
序号 | 东项目 | 内页码 | 提交资料要求 |
1 | 投标人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省声明 | 原件扫描件 | |
2 | 列明牵头单位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招(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 原件扫描件 | |
3 | 企业信用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标各单位) | 信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 | |
4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 | 投 | 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标 |
施工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 施工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 施工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 施工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
5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原件扫描件监 | |
广6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原件扫描件管 | |
7 | 东省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招 |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网(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
8 | 标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投 |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9 | 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 | 标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 |
10 |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监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管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网 | |
11 |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施工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 信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 | |
施工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均需提供) | 施工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均需提供) | 施工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均需提供) | 施工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均需提供)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提交资料要求 |
广12 | 企业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东 | 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13 | 企业资质证书省 | 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14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招 | 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勘察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提供)标 | 勘察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提供)标 | 勘察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提供)标 | 勘察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提供)标 |
15 | 企业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投 | 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16 | 企业资质证书 | 标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监广设计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 监广设计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 监广设计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 监广设计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
17 | 企业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东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中省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招 | 管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网上传件 | |
18 | 企业资质证书标 | 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19 | 拟派设计负责人的相关资格资料(需满足招标公告中的要求) | 投 | 原件扫描件或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标 |
20 | 设计负责人须是设计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 信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 |
管
注:1.本表在编制投标时应附于投标文件内的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2.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应满足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
3.如为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投标的,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网
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
的规定,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满足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须满足招标要求的相关资料。
附件四:《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的企业名单》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的企业名单 |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的企业名单 |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的企业名单 |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的企业名单 |
广序号 | 企业名称 | ||
东1 |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 ||
2 | 省江门市水电有限公司 | ||
3 | 招广东德畅工程有限公司 | ||
4 | 广东中林建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标 | ||
5 |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6 | 投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7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标 | ||
8 |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监 | ||
广9 | 广东光中盛集团有限公司管 | ||
东10 | 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网 | |
11 | 省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12 | 招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13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标 | ||
14 |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15 | 投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16 | 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标 | ||
17 | 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 |
管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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