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QZZC2021-C3-20001-GXCH
二、项目名称: 钦南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改提升工程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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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最终报价:898800.00(元) | 广西宏源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南宁市青秀区仙葫经济开发区蓉茉大道57号A区17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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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钦州市钦南区水利局按自治区文件整改问题台账反馈的镇级自来水厂、企业用水、水库农业灌溉、小型灌区和饮水工程取用水(共107个)等需办理《取水许可证》,按办理程序,需聘请第三方完成论证报告书(或表)的编制。 | 钦南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改提升工程服务项目 | 涉及整改问题共107个,其中整改类别涉及水库(农业灌溉)取用水、小型灌区取用水、饮水工程取用水、镇级自来水厂取用水等办理《取水许可证》 | 按自治区文件整改问题台账反馈的镇级自来水厂、企业用水、水库农业灌溉、小型灌区和饮水工程取用水(共107个)等需办理《取水许可证》,按办理程序,需聘请第三方完成论证报告书(或表)的编制。 根据文件整改要求和咨询市水利局,镇级自来水厂、企业用水、水库农业灌溉、小型灌区和饮水工程可阶完成整改。 |
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双方可协商可适当延期完成 | 钦南区107处项目的取水许可证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功军,张业娣,黄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以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规定“服务招标”类,其计费方法如下:成交金额100万元内为1.5%;100~500万元为0.8%,500~1000万元为0.45%,1000~5000万元为0.25%,5000~10000万元为0.1%,按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48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钦州市钦南区饮用水资源和节约用水建设管理站或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钦州市钦南区水利局
地 址:钦州市北部湾北大道70号
项目联系人:吴昌毅
项目联系方式:0777-2100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钦州市钦北区小江社区居委会江南安置点18号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7-888528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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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告2021.09.1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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