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中医院(新区)标识标线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dycg202409-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定远县中医院(新区)标识标线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9月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3 详细审查/企业实力/投标人具有导向标识、标识标牌、文化建设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参与编制并该标准已发布实施的任一标准,得 2 分。注:标准文件关键页(显示编制人信息)扫描件。不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请问:“参与编制并发布实施标准”这一项不是检验潜在投标人企业实力的唯一标准,且参与编制并发布实施标准的潜在投标人范围极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章招标/第三十二条(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建议删除此项。
回复:参与编制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是对企业技术能力和行业贡献的认可,具有客观评价标准,并非针对特定企业。本评审项要求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参与编制并该标准已发布实施的任一标准”,投标人参与编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任一标准均有机会获得加分。该评审因素与本项目服务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无限制性、排他性和唯一性,本项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3 详细审查/诚信履约/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履约结果报告落款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的标识标牌实施业绩取得政府单位(非发包人)出具的履约结果报告,每具有一份满足履约状况实施的得 2 分,满分 2 分。注:提供履约结果或质量验收报告扫描件,不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请问:“取得政府单位(非发包人)出具的履约结果报告”中政府单位具体指哪些单位,请举例说明。
回复:本评审项中政府单位主要包括各级有关质量或技术标准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测站(中心、研究院)等质量管理监督部门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或其直属单位等。
3.本项目图纸及其他调整修改内容,具体详见最新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各潜在投标人,须按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对应制作投标文件。
4.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变更为:2024年9月29日8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地址: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
更正日期:2024年9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定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幸福东路卫生大厦
联系方式:谢有勇0550-4809522,138550325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陶国顺、张腾飞、阚宏博0551-65199559、17775259351、18895632656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定远县财政局
地址:定远县广电大厦
联系方式:0550-4025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