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宁建审字[2024]37号
预算金额7467.4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市城建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卢意1830519912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2
公告正文

编号: BNJ240039-01FG
(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龙蟠路(市管段)等五条道路病害治理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审字[2024]3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7467.48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7467.48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南京市城建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设计
2.2工程地点:南京市
2.3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建设内容及规模: 龙蟠路(市管段,城市快速路)、龙蟠南路(城市快速路)、雨花大道(城市快速路辅路)、宁溧路快速化改造工程F匝道(城市快速路匝道)、北安门街(不含富贵山隧道,城市主干路)等五条道路全长约5950米。
2.5设计合同估算价:138.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6219.90万元)
2.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与本设计相关的其他专项深化设计、二次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以及配合施工图审查(由设计人负责报审,并确保审图通过,发包人给予协助)及方案报批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设计阶段专家审查会上做汇报以及相关设计文件等,负责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提供设计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同时应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设计服务期: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4-02 09:30:00
4.3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38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6.1.2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满分12分)
1)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11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主干路设计业绩,每个得4分,满分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类型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设计、施工的,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明确反映上述业绩要求,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2)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在本投标单位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11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主干路设计业绩,每个得4分,满分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类型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设计、施工的,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明确反映上述业绩要求,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6.3设计方案(50分)
6.3.1设计构思标准(满分30分)
1)总体设计思路: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完整;设计方案合理可行,设计深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2)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了解项目实施背景,对工程实施范围内现场情况认识清晰。掌握项目现状及存在问题,明确原则及思路(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3)技术方案:针对龙蟠路(市管段)、龙蟠南路、宁溧路快速化改造工程 F匝道、北安门街、雨花大道等五条道路,因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病害现状提出协调处理方案的可操作性及处理方案的适用性进行综合评审(优:9分;良:8.5分;中:8分;差:7.5分;无:0分)
4)保证措施:针对项目的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以及服务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得当性及完整性进行综合评审(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5)经济分析:投资概算编制文件内容完整、合理、有量、有价、有计算且相对准确(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6.3.2项目解读标准(满分20分)
1)项目概况及问题分析:对需进行病害治理的道路区域进行详尽调查,了解道路需要治理的现状等主要问题。配以详实图片、现状分析、系统分析,多角度阐述,并总结分析问题。(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2)区域道路病害的现状情况及分析:对区域病害的现状情况调查分析细致准确,对项目路径的比选及分析的合理性。(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3)设计质量及保证措施:设计文件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有机衔接(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4)设计进度及保证措施:设计工作进度计划安排的合理性,人员配备的合理性,各阶段时间分配的合理性,任务分解和设计计划安排的合理性,对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的保证性和可操作性。(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26分)
1)项目负责人(满分6分):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的,得3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职称证书须为工程建设类,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
2)给排水专业人员1人(满分4分):拟派驻的给排水专业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职称证书须为工程建设类,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
3)道路专业人员2人(满分8分):拟派驻的道路专业人员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的,得2分/人;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人(须提供相关证书,职称证书须为工程建设类,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
4)园林专业人员1人(满分4分):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4分,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职称证书须为工程建设类,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
5)造价专业人员1人(满分4分):拟派驻的造价专业人员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职称证书须为工程建设类,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
6.5其他因素(满分2分)
1)奖项: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奖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得0.5分/个,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得1分/个,本项限计取两个业绩(时间按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日期或获奖文件为准,时间不一致时,以获奖文件为准。证明材料均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奖项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奖项不予认可)。
备注:
(1)项目组成员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
(2)此项中投标人所拟派驻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拟派本标段中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上述其他技术人员中任一人员,否则任一项均不得分。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最后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委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4)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5)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4年3月13日10时52分到 2024年3月20日10时52分为止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
8.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8.5、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6、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08月-2024年0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属于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社会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具体情况证明并获得评委认可(以上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8.9、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 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8.10、本项目设计招标为设计团队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予经济补偿。
8.11、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市城建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56号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6号城际空间站p栋8楼
邮编:210000 邮编:210000
联系人:陈政 联系人:卢意
电话:15295512315 电话:18305199121
传真:/ 传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5a83adbc-352d-422d-b9b4-463ef92173af&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pXKB8fYZTmJyAOXErozo7vj8dDZd5AT2*0RpYJcNtjqXJu9WxpmcTi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4499023、025-83753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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