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巨海城八区5号办公楼5层502室1号房间招租
金额
5.97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0109fczz249471
预算金额5.97万元
招标联系人-18586095913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巨海城八区5号办公楼5层502室1号房间招租 项目编号 N0109FCZZ249471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1-29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2-05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巨海城八区5号办公楼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办公用房 所在层数 5层
租赁面积约(㎡) 61.75 租赁期限 1年
租金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一次性付清一年租金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 1000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租赁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交通便利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 以评估报告为准
评估基准日 2023-12-01
评估机构 内蒙古弘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59727.69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第十九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
告知

1、在公告期内,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承租方承租房产后,仅可用于办公使用不得经营可能产生污染的各种作坊、危、化工类相关产业,不得经营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

3、本次出租房产仅为房屋本身。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及堆放物有原租户的为原租户所有,无原租户的为出租方所有。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及堆放物不在本次招租范围之内。

4、承租方承租本项目后,出租方可提供停车场内1个车辆录入权限

5、标的物为租赁状态,租赁期到2024年12月31日止。如最终承租方为原承租人,租期开始日期接续上一租期。如最终承租方为新承租人,出租方负责协调原租户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腾空房屋。

6、房屋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租赁权。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承租方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方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方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如其他意向承租方继续报价,而原承租方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如原租户行使优先承租权,但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则原租户最晚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腾空房屋。原租户延迟退房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原承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各意向承租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承租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10、本次招租房产租金底价为含税价,承租方承租房产后出租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租金发票。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系统提示付清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实物交接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在竞价结束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在收到全部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及租赁合同原件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年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将承租押金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原租户承租的,出租方在收到年租金、承租押金后视为房屋移交完毕;新租户承租的,出租方在收到年租金、承租押金且原租赁合同到期后10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承租方在承租合同到期后,书面向出租方提出押金退还申请,经出租方验收确认承租方全面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后无息原渠道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按照《租赁合同》履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有权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4、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 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6、 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7、 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一经出租方发现,将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将有权扣除房屋租金及保证金,并将出租房屋无条件收回。

8、税费的负担:房屋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供暖、卫生等一切税费均由出租方承担(有原租户的,由原租户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承担),房屋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税、水费、电费、采暖费、物业费外一切其他税、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 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0、 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1、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项目挂牌期间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11-29 09:00:00 至 2024-12-05 17:00:00
报名手续 详见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7900.00元,截止时间2024-12-05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出租方及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和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a、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b、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租金的; c、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d、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e、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3、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年租金的等额部分;若竞租不成功,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11-29 09:00:00-2024-12-06 10:2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受让申请书.doc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企业国有资产出租).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王经理
咨询电话 18586095913
咨询时间 项目挂牌期间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 项目报名电话:艳英 13664816111
其    他 勘验联系人:王经理 1524811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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