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阳路小学新建2#教学楼工程、国凯路小学新建教学楼工程、南宁市江南区居仁小学新建综合楼工程、八桂绿城小学新建4#教学楼工程、经开三小新建9#教学楼工程、南宁市江南区高岭小学新建教学楼工程、经开一小新建教学楼工程第3次澄清
金额
8033.3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2993001
预算金额8033.3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6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80,333,376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金阳路小学新建2#教学楼工程、国凯路小学新建教学楼工程、南宁市江南区居仁小学新建综合楼工程、八桂绿城小学新建4#教学楼工程、经开三小新建9#教学楼工程、南宁市江南区高岭小学新建教学楼工程、经开一小新建教学楼工程(项目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2993001已发布的文件作如下澄清:

序号

澄清条款

原招标文件内容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2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要求详见本表后的备注】,专家4人。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要求详见本表后的备注】,专家4人。

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5.1质量要求

5.1质量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本项目鼓励创建优质工程,项目获自治区优良及以上奖项或者达到自治区优良工程标准,在结算时可按广西费用定额中的优良工程增加费取费中值计取优良工程增加费。

5.1质量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本项目鼓励创建优质工程,项目获自治区优良及以上奖项或者达到自治区优良工程标准,在结算时可按广西费用定额中的优良工程增加费取费中值计取优良工程增加费。优良工程增加费和提前竣工费上限额不得超过合同价的6%,超过时按合同价的6%计取。

3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本项目实施期间,总体比合同约定工期提前20%及以上日期竣工验收(或单体工程比定额工期提前20%及以上日期竣工验收),在结算时可计取提前竣工费,计取标准为:定额人工单价(含机械台班人工费)按现行定额单价桂建标〔20237号文人工单价为基础乘以1.15倍,2011拆除定额、2021园林绿化定额和2022市政定额按人工基价*1.15倍,以人工调差形式增补, 调增部分的定额人工费在其他项目费中列项计算。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项目建设总体实际工期天数比合同约定工期提前20%及以上竣工验收(或单体工程实际工期天数比定额工期提前20%及以上竣工验收)的可计取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计取标准为:项目涉及的相关定额人工费及人工基价(含机械台班人工费及人工基价)乘以系数1.15,调增部分的人工费按税前独立费计算后,作为增加合同价款列入结算。优良工程增加费和提前竣工费上限额不得超过合同价的6%,超过时按合同价的6%计取。

 

 

 

招标人: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农晓燕

联系电话:0771-4888658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瑾

联系电话:0771-5501691

  期:2024514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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