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乡卓远置业等3家房地产公司土地款纠纷诉讼服务项目第3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6.7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f202211180087
预算金额96.74万元
招标公司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朱丽平0731-898998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弘裕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文英1517313060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2
公告正文
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乡卓远置业等3家房地产公司土地款纠纷诉讼服务项目第3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CG-F202211180087
项目名称:宁乡卓远置业等3家房地产公司土地款纠纷诉讼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967456元
最高限价:967456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民事诉讼案件终结止。
采购需求: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采购需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其他说明: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的,请自行说明。②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组成)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③投标人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组成),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④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个人律师事务均可),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视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3-17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长沙市三一大道526号旺德府恺悦国际写字楼5楼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弘裕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26号旺德府恺悦国际写字楼5楼506湖南弘裕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3-03-22 10:0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玉潭镇春城北路与湘府路交界处富春山居1栋写字楼5楼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3-03-22 10:00
2、开启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玉潭镇春城北路与湘府路交界处富春山居1栋写字楼5楼
六、公告期限:
自2023-03-10起至2023-03-15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重点注意: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及相关问题处理,如有任何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长沙政府采购网仅提供信息服务,不对项目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列表:
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乡卓远置业等3家房地产公司土地款纠纷诉讼服务项目第3次磋商文件定稿.docx 2023 年3 月10 日
项目概况 宁乡卓远置业等3家房地产公司土地款纠纷诉讼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三一大道526号旺德府恺悦国际写字楼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3-22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CG-F202211180087
项目名称:宁乡卓远置业等3家房地产公司土地款纠纷诉讼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967456元
最高限价:967456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民事诉讼案件终结止。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法律诉讼服务 | 宁乡卓远置业等3家房地产公司土地款 纠纷诉讼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967456 | 967456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采购需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其他说明: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的,请自行说明。②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组成)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③投标人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组成),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④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个人律师事务均可),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视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3-17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长沙市三一大道526号旺德府恺悦国际写字楼5楼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弘裕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26号旺德府恺悦国际写字楼5楼506湖南弘裕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3-03-22 10:0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玉潭镇春城北路与湘府路交界处富春山居1栋写字楼5楼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3-03-22 10:00
2、开启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玉潭镇春城北路与湘府路交界处富春山居1栋写字楼5楼
六、公告期限:
自2023-03-10起至2023-03-15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朱丽平 |
电 话:0731-89899817 |
地 址:宁乡市宁乡大道168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弘裕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李文英、李昊洋 |
电 话:15173130602、0731-88102448 |
地 址:长沙市三一大道526号旺德府恺悦国际写字楼5楼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重点注意: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及相关问题处理,如有任何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长沙政府采购网仅提供信息服务,不对项目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列表:
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乡卓远置业等3家房地产公司土地款纠纷诉讼服务项目第3次磋商文件定稿.docx 2023 年3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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