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天心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2024年天心区城区重点道路安全隐患检测(五一商圈等区域)项目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6.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对本项目包括的道路及地下排水管网分布密集且存在问题的道路进行物探检测,自来水、燃气、电力、弱电等管线将由相关维护运营单位自行排查。
搭建城区市政道路空洞安全隐患管理平台,对辖区道路空洞检测项目实现数字化管理,支持大屏显示、数据管理和道路巡查事故上报。
二、相关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于2016年10月31日颁布《道路塌陷隐患雷达检测技术导则》(RISN-TG024-201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7月2日颁布《城市地理信息系统设计规范》(GB/T 18578-2008);
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2年12月25日联合发布《市政工程计量规范》(GB 500857-2013);
4、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中国国家标准化委员会2001年3月9日颁布《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9月4日颁布《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规范》(CJJ7-2007);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2011年11月22日颁布《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7、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09年3月2日颁布《公路工程物探规程》(JTG/T C22-2009);
8、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2月14日颁布《城市地下病害体综合探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标准》(JGJ/T437-2018)。
以上相关标准以国家最新颁布的为准。
三、技术规格:
A、道路空洞安全隐患检测
(1)五一商圈主次干道市政设施
(2)五一商圈物业管理前坪
(3)五一商圈背街小巷
注:(1)检测长度为预估长度,不作为采购人承诺检测长度,最终以实际检测长度为准,按实结算。
(2)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划分,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
B、搭建城区市政道路空洞安全隐患管理平台
根据相关行业要求及技术规范,配合采购人建立“城区市政道路空洞安全隐患管理平台”,为道路安全隐患动态治理提供数据信息支撑。
工作的内容及目标要求
1、使用专业道路探地雷达设备(以三维探地雷达为主、二维探地雷达为辅)对辖区重点道路开展无损检测,结合检测过程采集的同步影像数据,对遥感获取的雷达图谱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确定疑似病害体的类型、地点位置等信息,抽取部分疑似病害体开展现场复测验证(采用钻孔或钎探等勘察手段)确定疑似病害体的大小、深度范围,并结合现场环境情况评估地下疑似病害体的形成原因。
2、检测测线布置应覆盖整个检测区域,无盲区、全覆盖,确保不遗漏任何一处风险源。具备行车条件 的车道,采用车载三维雷达进行检测(每条车道布设雷达测线不少于25条);不具备行车条件的,采用便捷式二维雷达进行检测。对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为道路的使用及病害体的处置提供科学依据。
3、探测过程采用无损性检测,应防止对道路产生损伤。
4、排水管网所经道路地下空洞等不良地质情况探测,探测深度为-7米;
5、按采购人要求,对其他地下管线有可能影响道路安全的重点地段进行重点检测;
6、有可能影响道路安全的深基坑的检测。
7、对空洞、脱空等风险等级高的病害体,应全部采用钻探、内窥镜等勘探手段进行验证;疏松病害体的验证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 20%,且不应少于3处。
8、探测工作全部完成后,提交完整探测报告,一式七份。
9、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需在3日内对开展探测工作,服从采购人的检测安排。
10、检测单位要根据城市道路地下介质复杂、管线密布等特点制定适合的探测技术方案,探测成果要有真实性、可靠性。
11、搭建城区市政道路空洞安全隐患管理平台,平台支持大屏展示、网页端数据管理及APP端道路巡查的事故上报。将本项目采集的道路、地下病害体数据纳入全面管理,并支持历史数据的导入。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检测成果
1、地下空洞等不良地质的分布范围、深度等信息明确;
2、所检测的具体隐患地点坐标及周边建筑参照物有明确图示;
3、探测数据在规定的误差允许范围内、相关数据调查正确无误等;
4、提供相关电子文本图表。
(二)成果报告要求
探测作业和成果检验完成后,应编写物探成果报告。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应包括工程的依据、范围、内容、目的和要求;人员、仪器设备及计划安排;探测范围内的基本情况;探测工作条件;相关探测工作量和开竣工日期等。
2、探测方法和仪器设备,探测作业依据的标准。
3、探测质量控制及检查。
4、隐患探测成果及成果检验。
5、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6、隐患状况分析。
7、结论和建议。
8、探测工作相关记录、数据和资料。
9、相关附图与附表(含隐患点或地段的位置坐标及周边明显参照物;隐患点或地段的范围、深度等检测数据)。
(三)检测人员要求
1、驻现场检测人员专业、年龄结构配备合理齐全;
2、检测人员应按照工程需要按期进场到位开展工作;周期检测过程中检测方应每天向采购人提交每条道路检测的情况,解释或说明疑似地点位置、大小等,并说明疑似原因。
3、派驻场的检测组人员须经采购人单位确认,未经采购人单位书面批准不得随意调换;
4、检测负责人如有不尽其职或虚名挂靠,采购人有权要求撤换,直至要求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四)搭建城区市政道路空洞安全隐患管理平台
根据相关行业要求及技术规范,配合采购人建立“城区市政道路空洞安全隐患管理平台”,为道路安全隐患动态治理提供数据信息支撑。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货物及其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验收过程中产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本项目设质保期,期限为2年。质保期内若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1.1 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1.2 付款方式:按实结算,凭发票付款。完成路段检测服务,提交检测报告及成果。经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支付合同金额的40%,第二年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三年支付合同金额的30%。
1.3本项目根据实际检测工作量按实结算,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4支付流程:承包人申请→发包人审核→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申请付款前需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流程提交相应的付款申请报告、发票等资料。鉴于甲方主体的特殊性,如出现财政款项拨付不及时,暂无法支付的情形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延期支付,延期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认,该情形不视为甲方违约。
2、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及负责人联系电话。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对本项目包括的道路及地下排水管网分布密集且存在问题的道路进行物探检测,自来水、燃气、电力、弱电等管线将由相关维护运营单位自行排查。
搭建城区市政道路空洞安全隐患管理平台,对辖区道路空洞检测项目实现数字化管理,支持大屏显示、数据管理和道路巡查事故上报。
二、相关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于2016年10月31日颁布《道路塌陷隐患雷达检测技术导则》(RISN-TG024-201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7月2日颁布《城市地理信息系统设计规范》(GB/T 18578-2008);
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2年12月25日联合发布《市政工程计量规范》(GB 500857-2013);
4、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中国国家标准化委员会2001年3月9日颁布《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9月4日颁布《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规范》(CJJ7-2007);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2011年11月22日颁布《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7、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09年3月2日颁布《公路工程物探规程》(JTG/T C22-2009);
8、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2月14日颁布《城市地下病害体综合探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标准》(JGJ/T437-2018)。
以上相关标准以国家最新颁布的为准。
三、技术规格:
A、道路空洞安全隐患检测
(1)五一商圈主次干道市政设施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止点 | 道路长度(米) | 车道数(条) | 测线(米) |
1 | 五一路 | 湘江中路-黄兴路 | 720 | 11 | 7920 |
2 | 湘江大道 | 五一西路-湘府路 | 7200 | 6-12 | 57600 |
3 | 湘江南路 | 湘府路-昭山 | 15000 | 2-4 | 45000 |
4 | 西湖路 | 湘江中路-黄兴路 | 715 | 8 | 5720 |
5 | 城南西路 | 黄兴路-蔡锷路 | 380 | 8 | 3040 |
6 | 蔡锷南路 | 城南西路-大古道巷 | 280 | 6 | 1680 |
7 | 黄兴路 | 五一路-解放西路 | 410 | 8 | 3280 |
8 | 人民西路 | 湘江中路-黄兴路 | 680 | 8 | 4760 |
9 | 福胜路 | 解放西路-人民西路 | 355 | 8 | 2485 |
10 | 解放西路 | 湘江中路-黄兴路 | 740 | 8 | 5180 |
11 | 步行街 | 解放西路-西湖路 | 880 | 4 | 3520 |
12 | 太平街 | 五一路-解放西路 | 365 | 2 | 730 |
13 | 坡子街 | 湘江中路-黄兴路 | 680 | 3 | 2040 |
14 | 西牌楼街 | 太平老街-三泰街 | 200 | 2 | 400 |
15 | 药王街 | 三泰街-黄兴中路 | 250 | 3 | 750 |
16 | 三兴街 | 西牌楼街-解放西路 | 210 | 3 | 630 |
17 | 三泰街 | 五一大道-西牌楼街 | 182 | 3 | 546 |
18 | 三王街 | 解放西路-坡子街 | 180 | 3 | 540 |
19 | 芙蓉中路 | 人民路口-浦沅 | 4500 | 10 | 45000 |
20 | 芙蓉南路 | 浦沅-万家丽南路 | 12000 | 10 | 120000 |
合计 | 310821 | ||||
分项控制价(5元/米) | 1554105 |
(2)五一商圈物业管理前坪
序号 | 街道 | 社区 | 小区、楼盘 | 前坪总面积(㎡) | 测线(米) |
1 | 坡子街 | 坡子街 | 华远华中心二(云玺)、三(住宅)、四期(写字楼)、五期(北京银行) | 10877 | 2719.25 |
2 | 坡子街 | 西牌楼 | 五一新干线 | 1782 | 445.5 |
3 | 坡子街 | 坡子街 | BOBO国际 | 1856 | 464 |
4 | 坡子街 | 坡子街 | 坡子街1、3、4号地(星月楼、青和上座、火神肪) | 455 | 113.75 |
5 | 坡子街 | 坡子街 | 坡子街5、6、7号地(君临国际) | 2070 | 517.5 |
6 | 坡子街 | 太平街 | 汀兰雅苑 | 1855 | 463.75 |
7 | 坡子街 | 坡子街 | 长沙印象汇(原悦荟广场) | 1170 | 292.5 |
8 | 坡子街 | 西牌楼 | 永安宝苑 | 1136 | 284 |
9 | 坡子街 | 坡子街 | 黄兴南路步行商业街 | 32000 | 8000 |
10 | 坡子街 | 八角亭 | 嘉顿新天地 | 876 | 219 |
11 | 坡子街 | 八角亭 | 锦绣中环大厦 | 352 | 88 |
12 | 坡子街 | 太平街 | 汇源大厦 | 92 | 23 |
13 | 坡子街 | 太平街 | 江岸丽都 | 1120 | 280 |
14 | 坡子街 | 太平街 | 三王丽都大厦 | 820 | 205 |
15 | 坡子街 | 八角亭 | 景江东方 | 1215 | 303.75 |
16 | 坡子街 | 坡子街 | 华远华中心一号楼一期 | 2250 | 562.5 |
17 | 坡子街 | 八角亭 | 王府井(商业街BCD栋生活区)住宅区 | 2700 | 675 |
18 | 坡子街 | 西牌楼 | 湘茶大厦 | 120 | 30 |
19 | 坡子街 | 西牌楼 | 春天百货 | 385 | 96.25 |
合计 | 15782.75 | ||||
分项控制价(5元/米) | 78913.75 | ||||
注:统一按宽度4m计量测线,具体宽度以实际的为准。 |
(3)五一商圈背街小巷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止点 | 长度(米) | 宽度(米) | 测线(米) |
1 | 三兴后街 | 贾谊故居-药王街 | 170 | 3 | 170 |
2 | 怡长街 | 药王街-五一西路 | 200 | 4 | 400 |
3 | 学院街 | 长郡中学-文庙坪巷 | 140 | 3 | 140 |
4 | 步行街后街 | 学院街-人民西路 | 890 | 4 | 1780 |
5 | 学院巷 | 学院街-修文街 | 140 | 2.5 | 140 |
6 | 百花村巷 | 樊西巷-巷尾 | 117 | 2 | 117 |
7 | 成仁街 | 劳动新村-师敬湾 | 92 | 4 | 184 |
8 | 登仁桥 | 南墙湾-学院巷 | 110 | 3 | 110 |
9 | 茶陵坪 | 豆豉园-巷尾 | 105 | 2 | 105 |
10 | 劳动新村 | 成仁街边-巷尾 | 100 | 4 | 200 |
11 | 仁美园 | 成仁街-百花村 | 200 | 4 | 400 |
12 | 三府坪 | 学院街中边-师敬湾路边 | 100 | 4 | 200 |
13 | 上黎家坡 | 学宫门正街-学院巷 | 220 | 3.5 | 220 |
14 | 下黎家坡 | 学宫门正街-人民西路 | 180 | 6 | 360 |
15 | 修文街 | 金盆路-港务局宿舍 | 100 | 3 | 100 |
16 | 师敬湾 | 古潭街-人民西路 | 178 | 3 | 178 |
17 | 大古道巷 | 黄兴南路-蔡锷南路 | 305 | 6 | 610 |
18 | 小古道巷 | 黄兴路-南倒脱靴 | 80 | 5.5 | 160 |
19 | 磨盘湾 | 小古道巷-县正街 | 60 | 5.5 | 120 |
20 | 大小乐嘉巷 | 磨盘湾-县正街 | 180 | 5 | 180 |
21 | 晏家塘-流水沟 | 大古道巷-小古道巷 | 100 | 5.5 | 200 |
22 | 南倒脱靴 | 小古道巷-南倒脱靴 | 120 | 3 | 120 |
23 | 内正街 | 坡子街路边-巷尾 | 140 | 8.5 | 420 |
24 | 福临街 | 坡子街-金线街边 | 100 | 8 | 300 |
25 | 衣铺街 | 坡子街-铜铺街 | 205 | 6.5 | 410 |
26 | 洪家井 | 衣铺街-粮道街 | 310 | 12 | 1240 |
27 | 双井巷 | 保安巷边-巷尾 | 76 | 4 | 152 |
28 | 卫国街 | 白沙路-区政府宿舍 | 400 | 8 | 1200 |
29 | 南墙湾 | 长郡中学-修文街 | 176 | 3 | 176 |
30 | 孚家巷 | 太平街-巷尾 | 152 | 2 | 152 |
31 | 马家巷 | 太平街边-卫国街边 | 300 | 4 | 600 |
32 | 碧湘下河街 | 书院路-楚湘街 | 200 | 2 | 200 |
33 | 学宫门正街 | 古潭街-上黎家坡 | 170 | 6 | 340 |
34 | 古潭街 | 西湖路-学宫门正街 | 105 | 6 | 210 |
35 | 永远里傅家巷 | 马益顺巷-黄兴南路 | 200 | 4 | 400 |
36 | 白鹤巷 | 豆鼓园路边-学宫门正街 | 100 | 2.5 | 100 |
37 | 引铺巷 | 白鹤巷路边-学宫门正街 | 100 | 2.5 | 100 |
38 | 小桥小巷 | 修文街-城南路 | 70 | 2.5 | 70 |
39 | 西文庙坪 | 古潭街路边-修文街支巷 | 130 | 2.5 | 130 |
40 | 泉嘶井 | 西文庙坪边-上黎家坡 | 140 | 4 | 280 |
41 | 豆豉园 | 石井巷-学宫门正街 | 352 | 2 | 352 |
42 | 半湘里 | 半湘街人行道-巷尾 | 45 | 1.5 | 45 |
43 | 右石门 | 永湘新街路边-左石门 | 60 | 2 | 60 |
44 | 左石门 | 左石门-巷尾 | 60 | 2 | 60 |
45 | 孝友里 | 李家湾-石门坎 | 135 | 2.5 | 135 |
46 | 吉庆里 | 半湘街人行道-巷尾 | 50 | 2 | 50 |
47 | 望岳园 | 唐山湾路边-巷尾 | 50 | 2 | 50 |
48 | 新胜村 | 太平街-五一西路 | 140 | 2 | 140 |
49 | 胥乐园 | 高井街边——巷尾 | 130 | 2 | 130 |
50 | 高正街 | 县正街-蔡锷南路 | 180 | 4 | 360 |
51 | 县正街 | 蔡锷南路-高正街 | 90 | 4 | 90 |
52 | 槐树巷 | 小高码头-高正街 | 338 | 2 | 338 |
53 | 金线街 | 解放西路-下河街 | 217 | 3 | 217 |
54 | 火药局 | 古稻田-甘棠址 | 556 | 3 | 556 |
55 | 甘棠址 | 槐树巷-和乐街 | 234 | 2 | 234 |
56 | 火后街 | 双井巷边-三王街 | 89 | 2 | 89 |
57 | 通德巷 | 师敬湾-路边 | 38 | 2 | 38 |
58 | 芙蓉湾 | 上黎家坡-路边 | 26 | 2 | 26 |
59 | 德厚里 | 下黎家坡-路边 | 87 | 2 | 87 |
60 | 望岳园 | 望岳园-路边 | 55 | 2 | 55 |
61 | 木牌楼 | 福胜街-福利巷 | 158 | 4 | 158 |
62 | 江宁里 | 西牌楼-太傅里 | 102 | 3 | 102 |
合计 | 13005 | ||||
分项控制价(5元/米) | 65025 |
注:(1)检测长度为预估长度,不作为采购人承诺检测长度,最终以实际检测长度为准,按实结算。
(2)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划分,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
B、搭建城区市政道路空洞安全隐患管理平台
根据相关行业要求及技术规范,配合采购人建立“城区市政道路空洞安全隐患管理平台”,为道路安全隐患动态治理提供数据信息支撑。
工作的内容及目标要求
1、使用专业道路探地雷达设备(以三维探地雷达为主、二维探地雷达为辅)对辖区重点道路开展无损检测,结合检测过程采集的同步影像数据,对遥感获取的雷达图谱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确定疑似病害体的类型、地点位置等信息,抽取部分疑似病害体开展现场复测验证(采用钻孔或钎探等勘察手段)确定疑似病害体的大小、深度范围,并结合现场环境情况评估地下疑似病害体的形成原因。
2、检测测线布置应覆盖整个检测区域,无盲区、全覆盖,确保不遗漏任何一处风险源。具备行车条件 的车道,采用车载三维雷达进行检测(每条车道布设雷达测线不少于25条);不具备行车条件的,采用便捷式二维雷达进行检测。对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为道路的使用及病害体的处置提供科学依据。
3、探测过程采用无损性检测,应防止对道路产生损伤。
4、排水管网所经道路地下空洞等不良地质情况探测,探测深度为-7米;
5、按采购人要求,对其他地下管线有可能影响道路安全的重点地段进行重点检测;
6、有可能影响道路安全的深基坑的检测。
7、对空洞、脱空等风险等级高的病害体,应全部采用钻探、内窥镜等勘探手段进行验证;疏松病害体的验证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 20%,且不应少于3处。
8、探测工作全部完成后,提交完整探测报告,一式七份。
9、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需在3日内对开展探测工作,服从采购人的检测安排。
10、检测单位要根据城市道路地下介质复杂、管线密布等特点制定适合的探测技术方案,探测成果要有真实性、可靠性。
11、搭建城区市政道路空洞安全隐患管理平台,平台支持大屏展示、网页端数据管理及APP端道路巡查的事故上报。将本项目采集的道路、地下病害体数据纳入全面管理,并支持历史数据的导入。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检测成果
1、地下空洞等不良地质的分布范围、深度等信息明确;
2、所检测的具体隐患地点坐标及周边建筑参照物有明确图示;
3、探测数据在规定的误差允许范围内、相关数据调查正确无误等;
4、提供相关电子文本图表。
(二)成果报告要求
探测作业和成果检验完成后,应编写物探成果报告。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应包括工程的依据、范围、内容、目的和要求;人员、仪器设备及计划安排;探测范围内的基本情况;探测工作条件;相关探测工作量和开竣工日期等。
2、探测方法和仪器设备,探测作业依据的标准。
3、探测质量控制及检查。
4、隐患探测成果及成果检验。
5、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6、隐患状况分析。
7、结论和建议。
8、探测工作相关记录、数据和资料。
9、相关附图与附表(含隐患点或地段的位置坐标及周边明显参照物;隐患点或地段的范围、深度等检测数据)。
(三)检测人员要求
1、驻现场检测人员专业、年龄结构配备合理齐全;
2、检测人员应按照工程需要按期进场到位开展工作;周期检测过程中检测方应每天向采购人提交每条道路检测的情况,解释或说明疑似地点位置、大小等,并说明疑似原因。
3、派驻场的检测组人员须经采购人单位确认,未经采购人单位书面批准不得随意调换;
4、检测负责人如有不尽其职或虚名挂靠,采购人有权要求撤换,直至要求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四)搭建城区市政道路空洞安全隐患管理平台
根据相关行业要求及技术规范,配合采购人建立“城区市政道路空洞安全隐患管理平台”,为道路安全隐患动态治理提供数据信息支撑。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货物及其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验收过程中产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本项目设质保期,期限为2年。质保期内若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1.1 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1.2 付款方式:按实结算,凭发票付款。完成路段检测服务,提交检测报告及成果。经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支付合同金额的40%,第二年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三年支付合同金额的30%。
1.3本项目根据实际检测工作量按实结算,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4支付流程:承包人申请→发包人审核→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申请付款前需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流程提交相应的付款申请报告、发票等资料。鉴于甲方主体的特殊性,如出现财政款项拨付不及时,暂无法支付的情形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延期支付,延期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认,该情形不视为甲方违约。
2、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及负责人联系电话。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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