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华区裕翔街(石栾大街-东南水系)、塔北路(建设大街-翟营大街)道路景观提升项目设计二标段
发布时间:2023-02-21 08:1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裕华区裕翔街(石栾大街-东南水系)、塔北路(建设大街-翟营大街)道路景观提升项目设计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裕华区裕翔街(石栾大街-东南水系)、塔北路(建设大街-翟营大街)道路景观提升项目 已由 裕华区行政审批局 以 裕行审投资备字〔2023〕00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为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裕华区裕翔街(石栾大街-东南水系)、塔北路(建设大街-翟营大街)道路景观提升项目设计二标段;
2.1.2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建设大街-翟营大街路段;
2.1.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标段包括塔北路(建设大街-翟营大街)道路景观提升工程,位于建设大街-翟营大街,全长约3.7公里,为两侧绿地提升改造,结合现状设计节点景观绿地,增设绿道、廊架、休闲座椅等设施,方便居民休闲、健身。绿地内紫荆树为主要树种,同时点缀白蜡、国槐、银杏、五角枫、海棠、玉兰、美人梅、白皮松、油松等,打造特色突出、层次鲜明、错落有致、养护方便的紫荆花文化绿地景观;
2.1.4标段划分 :1个标段【裕华区裕翔街(石栾大街-东南水系)、塔北路(建设大街-翟营大街)道路景观提升项目设计共分2个标段,此文件为二标段招标文件。为保证项目工程设计质量和工程设计进度,每家投标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重复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2.1.5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日内完成设计成果交付;
2.1.6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期相关的技术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以下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评审。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97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6、监督部门: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王国卿、张伟 0311-85231633或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21 09:00至2023-03-14 08: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3-14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家庄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3号
邮 编: 050010
联 系 人:郭军飞
电 话:0311-853696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88号
联系人:王国卿
电话:0311-85231633